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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DR—2020—01012 |
嶽縣政辦發〔2020〕13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修訂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及駐縣各相關單位:
《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修訂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2日
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修訂版)
目 錄
1.總 則
1.1編製目的
1.2編製依據
1.3適用範圍
1.4預案體係
1.5工作原則
2.應急組織體係及職責
2.1應急中心及職責
2.2重汙染天氣應對專家組
3.應急準備
3.1編製應急減排項目清單
3.2夯實應急減排措施
3.3指導企業製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
4.監測與預警
4.1監測與預報
4.2預警分級
4.3預警會商
4.4預警分布
4.5預警變更
4.6預警解除
5.應急響應
5.1 響應分級及啟動
5.2 Ⅲ級響應措施
5.3 Ⅱ級響應措施
5.4 Ⅰ級響應措施
5.5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6.區域應急聯動
7.總結評估
8.應急保障
8.1人力資源保障
8.2資金保障
8.3科技保障
8.4通信與交通保障
9.預案管理
9.1預案宣傳
9.2預案培訓
9.3預案管理
9.4預案實施
9.5預案實施日期
1.總 則
1.1編製目的
建立健全重汙染天氣預警和應急機製,提高政府有效應對空氣重汙染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重汙染天氣造成的危害,保障環境安全和公眾健康。
1.2編製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麵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關於推進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強重汙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湖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湖南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湖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湖南省汙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嶽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嶽陽市汙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嶽陽縣汙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縣行政區域內的重汙染天氣預警及應急響應工作。
本預案所指的重汙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 633-2012),AQI大於200,即空氣質量達到五級(重度汙染)及以上程度的大氣汙染。因沙塵造成的重汙染天氣,參照沙塵天氣相關要求執行,不納入本預案範疇。
1.4預案體係
本預案是縣級專項應急預案,是嶽陽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湖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本預案與嶽陽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湖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指導我縣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和區域應急聯動工作。
其下級預案包括相關企業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以下簡稱“一廠一策”實施方案)。
本預案與下級預案共同組成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體係。
1.5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保障公眾健康
以保障公眾健康作為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的根本目的,加強各類大氣汙染排放源應急管理,引導公眾采取應急防護措施;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參與空氣質量指數評價的主要汙染物在空氣中的濃度,縮短空氣汙染持續的時間,減小重汙染天氣對公眾健康的影響。
1.5.2 預防為主、分類控製
盡量減少應急措施對社會經濟的影響,在汙染程度相對較輕的情況下,采取以預防性減排措施為主、強製性減排措施為輔的應急方案,針對不同的減排對象進行分類管控,謹慎使用影響社會經濟運行的強製性應急措施。
1.5.3 科學預警,分級管控
完善空氣質量監測監控體係,加強分析研判,實行定期會商,科學預警。根據不同預警等級,采取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措施,科學處置,有效降低汙染影響程度。
1.5.4 屬地管理,社會參與
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全縣統一的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係統,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各鄉鎮政府(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區域內的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加強各有關部門協調聯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製,協同做好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加強信息公開,及時準確發布空氣質量監測和預警相關信息,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參與意識,共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2.應急組織體係及職責
2.1 應急指揮中心及職責
成立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由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由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局長任副指揮長。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教體局、縣科技局、縣工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糧局、縣衛健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氣象台、縣廣播電視台等單位分管負責人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由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見附件)
2.1.1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主要職責
負責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的決策部署;指揮、組織、協調全縣及跨區域重汙染天氣監測預警、應急響應、總結評估等工作。
2.1.2 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貫徹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的批示和部署;負責重汙染天氣監測預警和應急協調工作;組織修訂本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組織開展重汙染天氣研判、會商,提出預警建議;根據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授權,負責區域聯動預警和縣級預警信息的發布與解除;指導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開展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組織對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組織開展重汙染天氣應急演練、培訓、宣傳等工作;指導有關企業製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完成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2重汙染天氣應對專家組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牽頭組建重汙染天氣應對專家組,主要負責重汙染天氣預報、預警、響應及評估,形成專家會商結果,為重汙染天氣應對提供技術支撐與對策建議。
3.應急準備
3.1 編製應急減排項目清單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組織定期編製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項目清單,清單包括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等排放源的基本信息和相應預警級別下的減排措施,原則上所有涉氣企業均應納入應急減排清單。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關於加強重汙染天氣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要求,製定重點行業績效分級標準,確定相對統一的應急減排措施,基於績效分級對相關企業實施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保障類企業由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預審,報市生態環境局批準。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組織將應急減排措施層層落實到具體工業企業、施工工地等,分類提出切實有效、便於操作的應急減排措施。
3.2 夯實應急減排措施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組織專家組對本縣應急減排清單、減排措施和應急減排比例進行預審,核算減排基數,主要包括基礎排放量和應急減排基數,報市生態環境局批準。通過實施多汙染物協同減排,在強製性減排措施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應急減排比例在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期間,應當分別達到10%、20%和30%以上。
3.3指導企業製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指導納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的工業企業製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含企業基本情況、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涉氣產排汙環節及汙染物排放情況(含重型運輸車輛及非道路移動機械),並載明不同級別預警下的應急減排措施,明確具體停產的生產線、工藝環節和各類減排措施的關鍵性指標,細化具體減排工序責任人及聯係方式等。企業應當製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公示牌,安裝在廠區入口等醒目位置。對於簡易工序或重汙染預警期間實施全廠、整條生產線停產和輪流停產的工業企業,可隻製定“公示牌”。
4.監測與預警
4.1監測與預報
依據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有關規範,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會同縣氣象台聯合開展空氣質量監測和評價,整合環境空氣和氣象監測資源,構建不同預警級別下分級預報會商機製,建立空氣質量預報平台,每日對空氣質量進行預測,對未來7天(168小時)環境空氣質量變化趨勢進行預測預報;預測出現重汙染天氣或監測AQI小時均值>200時,增加會商頻次,必要時,請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和專家組參加會商;重汙染天氣過程期間,及時提出發布、調整、解除預警建議,為預警、響應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4.2預警分級
以AQI日均值為指標,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按照環境質量預測結果、空氣汙染程度、重汙染天氣持續時間等因素,將重汙染天氣預警分為3個級別,由輕到重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
4.2.1預警級別
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當預測AQI日均值>200持續1天(24小時)及以上,隨空氣質量預報信息發布健康防護提示性信息。
當預測AQI日均值>100持續1天(24小時)及以上,可根據嶽陽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參照應急減排措施,采取限產等強化措施,減輕汙染程度,保障群眾身體健康。
當預測可能出現上述重汙染天氣條件時,應當按空氣質量預報結果上限確定預警級別。
4.2.2預警
當監測空氣質量已經達到重度汙染,且預測未來24小時內空氣質量不會有明顯改善時,應根據實際汙染情況盡早啟動或調整相應級別的預警。
當接到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區域預報中心預警提示信息時,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應及時依據預警提示信息和本地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汙染情況及時啟動相應級別或更高級別的應急預警。
4.3預警會商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會同相關部門開展重汙染天氣預警會商工作。預測未來可能出現重汙染天氣時,應當及時發起會商。未發布預警信息,重汙染天氣已經出現時應實時組織會商。當預測出現符合重汙染天氣預警條件的天氣時,及時向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提出預警建議。預警響應期間應增加會商頻次,必要時請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指揮長、副指揮長和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專家組參與會商。
4.4預警發布
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原則上應提前24小時以上發布預警信息或按要求及時啟動預警。預警信息須明確預警級別、啟動時間、應急響應區域範圍、響應級別和響應措施等內容。
預警由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指揮長批準後發布。預警發布後由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辦公室通過電子公文、傳真、郵件等方式向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發布預警信息;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向大氣汙染防治責任人發布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通信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向公眾發送重汙染天氣預警短信,同時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廣播、電視、新媒體等媒介發布。
4.5預警變更
在預警有效期內,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會同氣象部門要加強研判和跟蹤分析,如有分析結論證明可以提前提升或降低預警級別的,向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報告並提出預警變更的建議。
當預測發生前後兩次重汙染過程,且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按一次重汙染過程計算,按高級別啟動預警。當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盡早升級管控措施。當空氣質量改善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降低預警級別。
4.6預警解除
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指數將降至或已降至黃色預警條件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會同氣象部門提出解除預警建議,報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批準後發布。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及啟動
與預警等級相對應,實行三級應急響應。
當發布黃色預警時,啟動Ш級應急響應;當發布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發布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預警發布後,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迅速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落實應急值守製度,做好應急人員、車輛、設備、物資的調度,並采取相應措施。
5.2 Ш級響應措施
根據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采取減排措施,加大對燃煤鍋爐、施工場地、機動車排放、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汙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從嚴查處農作物秸稈及雜物焚燒、露天燒烤、餐飲油煙無組織排放等違規行為。
(1)強製性汙染減排措施
①納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的工業企業應按照“一廠一策”實施方案要求實施黃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應停止露天作業,砂場、混凝土攪拌站等停止生產;
②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按照移動源應急減排項目清單要求實施黃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應停止上路;
③施工工地按照揚塵源應急減排項目清單要求實施黃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施工工地應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主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
(2)建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倡導公眾及排放大氣汙染物的單位自覺采取措施,減少汙染物排放。具體措施包括:
①倡導企事業單位節約用電,減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設施溫度較平日調低2-4攝氏度;
②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③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④交通運輸部門加大公共交通運力保障,合理增加公共交通工具的營運頻次和營運時間。
5.3Ⅱ級響應措施
(1)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辦公室督促指導重汙染天氣預警範圍內的相關成員單位落實各項應急響應措施。
(2)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會同氣象部門加強重汙染天氣下環境空氣質量的監測預警會商,做好監測預警工作。
(3)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組織評估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的效果,及時補充完善應對措施。
(4)強製性汙染減排措施
在Ш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強化措施,進一步降低汙染物排放:
①納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的工業企業應按照“一廠一策”實施方案要求實施橙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
②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按移動源應急減排項目清單要求實施橙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礦山(含煤礦)、洗煤廠、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次)的單位應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
③施工工地按揚塵源應急減排項目清單要求實施橙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
(5)建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在Ш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用人工影響局部天氣措施,改善大氣環境。
5.4Ⅰ級響應措施
(1)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督促指導重汙染天氣預警範圍內的相關企單位落實各項應急響應措施。
(2)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會同氣象部門增加重汙染天氣預警會商頻次,必要時請專家組參與會商,做好監測預警工作。
(3)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組織評估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的效果,及時補充完善應對措施。
(4)強製性汙染減排措施
在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采取強化措施,進一步降低汙染物排放:
①納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的工業企業應按照“一廠一策”實施方案要求實施紅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
②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按照移動源應急減排項目清單要求實施紅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開展城區過境柴油貨車繞行疏導。
③施工工地按照揚塵源應急減排項目清單要求實施紅色預警下的減排措施。
(5)建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在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建議企事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製。
5.5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
應急響應期間,根據預警級別調整,及時提升或降低應急響應的級別,提高應急響應的針對性。
當預警解除信息發布後,應急響應自動終止。
6.區域應急聯動
加強與周邊縣(市、區)的協作,共同做好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辦公室密切與周邊縣(市、區)的溝通協調,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區域重汙染天氣預報預警的準確度,積極參與區域聯合預警會商;收到上級生態環境部門或區域預報中心的區域聯動預警提示信息後,及時開展區域應急聯動,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共同降低重汙染天氣的影響。
重大活動期間,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改善要求,采取相應應急響應措施。
7.總結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後需對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情況進行總結、評估。預警解除後5個工作日內,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將重汙染天氣應對情況以書麵形式報送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辦公室,總結評估報告應包括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啟動情況、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發現的問題、汙染物應急減排比例等,並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等。監測達到黃色預警啟動條件而未啟動預警的也應於5個工作日內報送書麵報告。
區域聯動預警或縣級預警解除後,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辦公室視情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組對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進行總結評估,評估報告上報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
8.應急保障
8.1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重汙染天氣應急隊伍建設,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應明確專門人員負責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提高應對重汙染天氣的組織、協調、實施和監管能力,確保在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能迅速參與並完成各項應急響應工作。生態環境、氣象部門要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應急監測預報和綜合分析人才。
8.2資金保障
縣財政局要統籌安排專項資金,落實重汙染天氣預警和應急指揮係統建設、運行和應急響應工作經費,為做好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提供財力保障。
8.3科技保障
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應急專家隊伍建設,環保、氣象部門要加強合作,建立完善重汙染天氣監測預警體係,充分利用現有監測手段做好重汙染天氣過程的趨勢分析,完善會商研判機製,提高監測預報的準確度。
8.4通信與交通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負責建立通信保障體係,督促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向公眾發送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確保重汙染天氣應急期間的通信聯絡暢通。縣交通運輸局要健全公路、水運緊急運輸保障體係,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縣公安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的車輛優先通行。
9.預案管理
9.1預案宣傳
各相關部門應充分利用互聯網、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及信息網絡,加強預案以及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和應急響應措施的宣傳,密切關注輿論,及時積極正麵引導輿論,回應社會關注,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為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類媒體要廣泛宣傳重汙染天氣應對的安全、健康知識,提高公眾預防、自救能力。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要加強重汙染天氣應對培訓,提高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9.2預案培訓
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培訓製度,根據應急預案職責分工,製定培訓計劃。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應圍繞各自職責的落實和監管方式開展培訓,確保應急時監督執法到位;相關企事業單位應圍繞各自所需落實的應急措施開展技術培訓,確保各項應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麵落實。
9.3預案管理
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編製、解釋和日常管理,根據國家、省、市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布置和本預案實施情況,適時組織修訂,經縣人民政府審定後按程序印發。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配合上級環保部門編製我縣應急減排項目清單。應急減排項目清單作為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具有動態變化的特性,應根據實際情況每年9月底前完成更新,報嶽陽市重汙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審核備案後由縣人民政府發布實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和應急減排項目清單應當向社會公開,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監督。
縣直相關部門應根據本預案有關要求,製定本部門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根據本預案修訂情況適時進行修訂。
9.4預案實施
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有關成員單位專項實施方案和相關企事業單位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方案製(修)訂、應急體係建設、應急措施的組織落實情況等進行監督。加強對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的監督監察,加大對重汙染天氣地區應急響應措施的督查力度,將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納入各成員單位的汙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對未做好應急響應工作的,依規依紀啟動問責程序。
9.5預案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嶽縣政辦發〔2017〕3號)同時廢止。
附件: 1.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成員名單
2.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職責分工表
附件1
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
成員名單
指 揮 長: 胡秉陽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指揮長:陳擁軍 縣政府辦副主任
胡團生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局長
成 員:李月爭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縣委網信辦主任)
李幹取 縣公安局副局長
付六生 縣商糧局副局長
劉盡歡 縣住建局副局長
楊 洲 縣發改局副局長
袁雪峰 縣教體局副局長
李 明 縣科技局副局長
李立新 縣工信局副局長
餘新波 縣水利局副局長
張湘玉 縣衛健局副局長
吳愛桃 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李聘宏 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周兵華 縣廣播電視台副台長
謝利民 縣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
江澤洪 縣交通運輸局總工程師
毛小雄 縣應急局總工程師
張大東 縣財政局總會計師
王石滿 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總工程師
孫榮華 榮家灣鎮人民政府鎮長
胡華盛 新開鎮人民政府鎮長
魯 偉 新牆鎮人民政府鎮長
周 兵 麻塘辦事處主任
劉 煒 筻口鎮人民政府鎮長
吳 進 柏祥鎮人民政府鎮長
黃 海 步仙鎮人民政府鎮長
張 磊 月田鎮人民政府鎮長
徐 勇 毛田鎮人民政府鎮長
李 龍 公田鎮人民政府鎮長
廖焱豐 黃沙街鎮人民政府鎮長
黃 靜 張穀英鎮人民政府鎮長
陳登高 楊林街鎮人民政府鎮長
李海鳴 長湖鄉人民政府鄉長
鄒 翔 中洲鄉人民政府鄉長
劉 擎 縣氣象台台長
指揮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胡團生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王石滿同誌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嶽陽縣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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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單位 |
職責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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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宣傳部 |
① 負責組織協調主要新聞媒體做好本預案和全縣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的宣傳報道;負責組織協調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發布,組織指導新聞報道工作;配合開展重汙染天氣應對宣傳教育活動,做好社會動員,普及科學常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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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網信辦 |
負責指導汙染天氣涉縣域網絡輿情的監測預警處置和引導評論等工作,依法處置網上有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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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發改局 |
① 負責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能源調度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縣外電力采購等能源保障工作; ② 負責監督重點燃煤企業儲備與調配使用優質煤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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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體局 |
① 負責編製本部門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執行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重汙染天氣響應期間減少或停止戶外教學活動、采取彈性教學或停課等應急措施,並對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相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開展重汙染天氣健康防護知識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及時總結評估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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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科技局 |
① 負責組織開展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技術、空氣質量管控措施後評估技術等重汙染天氣應對技術的科技攻關;配合開展重汙染天氣應對宣傳教育活動,做好社會動員,普及科學常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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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工信局 |
① 負責配合環保部門製定並更新工業企業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協助指導督促重點排汙企業編製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並對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相關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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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公安局 |
① 製(修)訂機動車限行等管控措施,並對相關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指導督促製定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重型運輸車輛管控措施,協助市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實施高速繞行措施,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聯合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機動車大氣汙染的監督檢查;配合城管部門開展渣土車、砂石車等車輛違反規定上路行駛的檢查執法;及時總結評估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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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管局 |
製(修)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等管控措施,並對相關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負責開展渣土車、砂石車等車輛違反規定上路行駛的檢查執法;負責製定並組織落實城市道路揚塵控製和禁止城市違規露天焚燒、違章占道經營燒烤實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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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財政局 |
負責保障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所需資金,並對資金的使用進行績效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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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自然資源局 |
① 製定土地整治施工、礦山露天開采揚塵管控方案,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土地整治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動機械和建築垃圾、渣土、砂石運輸等重型車輛管控措施,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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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態環境局 嶽陽縣分局 |
① 承擔縣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統籌協調;牽頭製(修)訂全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指導督促企業編製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方案,並牽頭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環境空氣質量的監測與評估,建立監測預警應急體係,會同氣象部門及專家組加強空氣質量預警會商和環境空氣質量預報,向縣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小組報送預警建議,並根據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的指令發布預警信息;牽頭製定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分級會商實施方案; ② 牽頭製定並定期更新大氣汙染源清單,組織製定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對納入保障類項目的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運轉或涉及國家戰略性產業的工業企業進行預審核;指導監督重點排汙企業編製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落實汙染物減排措施,並對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相關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重汙染天氣應對宣傳教育活動,做好社會動員,普及科學常識;收集分析各部門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聯合公安機關開展機動車大氣汙染的監督檢查;配合做好新聞發布工作;負責重汙染天氣專家組的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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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住建局 |
① 負責編製本部門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並組織實施; ② 負責製定並定期更新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對各地製定的納入保障類的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運轉的建築施工、市政道路建設項目進行預審核; ③ 指導督促各施工單位製定並組織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工地揚塵控製組織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室外建築工地噴塗粉刷、房屋立麵整治、市政道路橋梁塗刷作業等管控措施,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④ 組織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項目非道路移動機械和建築垃圾、渣土、砂石運輸等重型車輛管控措施,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⑤ 配合城管部門加強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對建築垃圾、渣土、砂石運輸車輛的執法檢查力度。 ⑥ 及時總結評估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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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交通運輸局 |
① 負責編製本部門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並組織實施; ② 負責製定並定期更新權限範圍內公路維修、施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對各地製定的納入保障類的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運轉的交通建設項目進行預審核; ③ 組織實施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公共交通運力保障措施,引導公眾選擇綠色出行; ④ 負責製定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權限範圍內公路施工和養護揚塵汙染控製實施方案和噴塗粉刷、切割、護坡噴漿等施工過程管控措施,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⑤ 組織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權限範圍內公路施工和養護項目非道路移動機械和建築垃圾、渣土、砂石運輸等重型車輛管控措施,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負責製定落實港口集疏運車輛進出港區及港作機械管控措施; ⑥ 及時總結評估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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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水利局 |
① 負責製定並定期更新水利建設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對各地製定的納入保障類的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運轉的水利建設項目進行預審核; ② 製定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水利建設項目工地揚塵汙染控製實施方案和噴塗粉刷、切割、護坡噴漿等施工過程管控措施,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③ 組織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水利建設項目工地非道路移動機械和建築垃圾、渣土、砂石運輸等重型車輛管控措施,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④ 及時總結評估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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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局 |
負責製定禁止農村垃圾和農作物秸杆露天焚燒實施方案,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總結評估應急響應期間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效果,並報告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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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衛健局 |
① 製定重汙染天氣應急診療措施,並抓好落實;及時開展重汙染天氣對人體健康影響的監測工作,研究指導重汙染天氣的疾病預防與控製工作;加強對特殊人群的健康防範指導,組織開展重汙染天氣健康防護相關知識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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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管理局 |
① 根據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項目清單,指導重點汙染企業做好臨時停產、限產(降低生產負荷)時的安全生產工作;配合做好重汙染天氣的應急演練、應急響應、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和救助救援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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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場監督 管理局 |
② 負責組織開展燃煤質量監督檢查,加強生產領域涉及排放的特種設備、成品燃油、燃氣的質量監管;負責流通領域汽油、柴油油品質量及各加油站、儲油庫油氣回收裝置的監管;負責組織鍋爐節能標準執行情況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車船用燃料的違法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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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氣象台 |
③ 負責全縣大氣環境氣象條件監測、預報工作,配合生態環境部門開展環境空氣質量變化趨勢分析會商,及時發布監測預報預警信息;負責根據天氣條件組織實施氣象幹預行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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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廣播電視台 |
① 負責指導、督促和協調廣播電視媒體做好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的發布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廣播電視媒體開展重汙染天氣預防、控製措施的宣傳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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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電訊公司 |
負責做好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通信網絡保障;負責及時發布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相關信息。 |
備注:其他單位根據應急響應工作需要,在縣應急指揮協調小組的指揮下開展相應工作
抄 送: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人民法院,縣檢察院。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2月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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