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環評批﹝2020﹞7號
關於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嶽陽石油分公司新開加油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嶽陽石油分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關於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嶽陽石油分公司新開加油站建設項目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複的申請》及相關附件已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嶽陽新開加油站建設項目位於長沙市嶽陽縣新開鎮新開村廖家組。項目總投資500萬元,總占地麵積:1850m2,項目設1個30m3的柴油埋地儲罐、1個30 m392#汽油埋地儲罐、1個30 m395#汽油埋地儲罐;年加油量為3460t,其中0#柴油960噸,92#、95#汽油2500噸,為三級加油站。項目內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根據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從環境保護方麵考慮,同意補辦環評手續。
二、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生態保護措施,確保各項汙染物長,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1.加強大氣汙染防治。項目采用地埋式儲油罐及烴類氣體通過油氣回收裝置處理,營運過程中加強管理,認真嚴格操作,確保油料的揮發排放能滿足《加油站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2007)中油氣濃度排放限值25g/Nm3標準。
2.加強水汙染物防治。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項目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後與生活汙水和公共衛生間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與經隔油沉澱池處理後的初期雨水一並定期清掏用於周邊農田施肥;場地清潔廢水經隔油沉澱處理後排入東南側水渠,最終進入龍灣河。
按照分區防控的原則落實報告表提出地下水汙染防治措施,做好加油區、儲罐區、汙水池等區域的防滲工作,加強涉汙區域的日常管理,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要求建設防滲池、滲漏檢測係統、監測井等,監測井應設置在加油站場地內,與埋地油罐的距離不應超過30m,結構采用一孔成井工藝,跟蹤監測地下水質情況,確保地下水環境安全。
3.強化固廢汙染防治。按要求設置規範的臨時貯存場所,對廢棄物進行分類暫存,並全部進行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建設期拆除廢物中的加油機、管道和地埋管等危險固廢集中收集後交有資質單位綜合處置;油罐廢油渣、隔油沉澱池抽泥渣經收集後分類暫存於危險廢物暫存間,定期送至有資質單位處理;含油抹布手套與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4.加強噪聲汙染控製。合理布局,對加油泵等產生高噪聲的設備采取隔音減震措施,確保項目北、東、南廠界聲環境均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西廠界可達到GB12348-2008中4類標準。
5.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杜絕風險事故發生。加強對輸油管道和加油、儲油設備的維護管理,定期檢查與維修,減少跑、冒、滴,防止油品泄露造成土壤與地下水的汙染。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和應急處理機製,常備安全消防用具。
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四、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 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須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規定自行組織環保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經手人:劉嶽榮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