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嶽陽磊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築固體垃圾循環再生資源化利用項目(年產25萬噸商品混凝土、30萬噸瀝青混凝土、20萬噸水泥穩定土、25萬噸幹混砂漿)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來源:縣環保局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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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環評批﹝2020﹞35號

關於嶽陽磊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築固體垃圾循環再生資源化利用項目(年產25萬噸商品混凝土、30萬噸瀝青混凝土、20萬噸水泥穩定土、25萬噸幹混砂漿)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嶽陽磊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建築固體垃圾循環再生資源化利用項目(年產25萬噸商品混凝土、30萬噸瀝青混凝土、20萬噸水泥穩定土、25萬噸幹混砂漿)環境影響報告表批複的申請》及相關附件已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嶽陽磊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擬投資20000萬元在嶽陽縣長湖鄉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建材產業片區緯三路2號(擬調擴園區)新建建築固體垃圾循環再生資源化利用項目(年產25萬噸商品混凝土、30萬噸瀝青混凝土、20萬噸水泥穩定土、25萬噸幹混砂漿),項目占地麵積49104.78m2,地上總建築麵積23710.25m2,地埋式高倉建築麵積100800m2。主體工程包括:商品混凝土生產線、瀝青混凝土生產線(含10萬噸廢舊瀝青再生)、水泥穩定土生產線、幹混砂漿生產線及固定式製砂生產線,其中固定式製砂生產線主要原材料為礦石、廢石料、建築廢棄物,固定式製砂生產線生產出的產品均用於商品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水泥穩定土、幹混砂漿四條生產,輔助工程包括有:原材料堆場、地埋式高倉、辦公樓、門衛、地磅及配電間等,並配套道路、停車場、綠化、供電、管網設施及相應的配套服務設施等。項目建成後可年產25萬噸商品混凝土、30萬噸瀝青混凝土、20萬噸水泥穩定土、25萬噸幹混砂漿。項目生產過程中所用礦石、廢石料和建築廢棄物等必須有合法來源。項目內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根據湖南天瑤環境技術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從環境保護方麵考慮,我局原則同意你公司環境影響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二、項目的建設必須依法辦理其它部門相關手續,在建設和運營期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

1. 加強大氣汙染防治。嚴格執行《嶽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大氣汙染防治的通告》(嶽政告〔2015〕5號)、《嶽陽市大氣汙染防治2016年實施方案》(嶽環發〔2016〕15號)、《關於印發嶽陽市大氣汙染防治特護期工作方案的通知》(嶽環發〔2016〕27號)采取有效的施工揚塵汙染控製措施,做到施工工地周邊100%圍擋、物料堆放100%覆蓋、出入車輛100%衝洗、施工現場地麵100%硬化、拆遷工地100%濕法作業、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防止建設及運輸過程中的揚塵對環境空氣產生影響;建築垃圾應當及時清運,在場地內堆存的,應當采用密閉防塵網遮蓋;運輸砂石、土方等散裝、流體物料的車輛應當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遺撒造成揚塵汙染,並按規定路線行駛;裝卸物料應當采取密封或者噴淋等方式防治揚塵汙染。

2. 加強水汙染防治。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砼澆築廢水和衝洗廢水經沉澱池沉澱處理後回用於灑水降塵,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廢水經地埋式一體化汙水處理裝置處理後達《城市汙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標準後回用,不外排。

3. 加強噪聲汙染防治。盡量縮短施工期,合理安排作業時間,減少噪聲對環境影響。

4. 加強固廢汙染防治。施工期建築垃圾運至相關部門指定的地方堆存,嚴禁建築垃圾亂堆亂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

(二)做好營運期環境保護工作

1.加強水汙染防治。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初期雨水排入雨水池內沉澱後回用,後期雨水經廠區內雨水管網收集,排入東側水塘內;生活汙水經地埋式一體化汙水處理裝置處理達到《城市汙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表1中綠化用水標準後回用於廠區綠化澆灌,不外排;實驗室廢水經酸堿中和處理後回用,不外排;車輛清洗廢水經沉澱處理後循環使用,不外排;6條生產線均配套沉澱池,用來處理攪拌主機及作業區地麵衝洗廢水,處理後的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2.加強大氣汙染防治。采取密封、清掃、灑水等措施,減少內部物料的堆存、傳輸、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汙染物的排放,確保無組織排放的粉塵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廠界濃度限值要求。固定式製砂生產線產生的粉塵經集氣罩收集、袋式除塵器處理後,通過15m高的排氣筒(1#)排放,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2中特別排放限值;瀝青再生料生產線在破碎篩分階段設置負壓抽風+袋式除塵器收集處理粉塵,處理後通過15m高排氣筒(2#)排放,執行《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商品混凝土生產線中筒倉產生的粉塵通過頂部自帶的脈衝反吹式布袋除塵器處理後通過15m高排氣筒(3#)排放,攪拌站產生的粉塵通過設備自帶的中央集塵係統+袋式除塵器處理後由15m高排氣筒(4#)排放,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2中特別排放限值;瀝青混凝土生產線中瀝青煙氣經集氣管道引入靜電除煙+噴淋塔+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淨化,處理後由15m高排氣筒(5#)排放,顆粒物、苯並(a)芘執行《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瀝青混凝土生產線中骨料烘幹加熱、篩分廢氣通過設備自帶的集塵係統+布袋除塵器處理後由15m高排氣筒(6#)排放,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執行《湖南省工業爐窯大氣汙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2020年6月10日發布)中規定標準;瀝青混凝土生產線中煤粉筒倉產生的粉塵通過設備自帶的脈衝反吹式布袋除塵器處理後由15m高排氣筒(7#)排放,執行《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燃氣導熱油鍋爐廢氣通過15m高排氣筒(8#)排放,執行《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特別排放限值標準;水泥穩定土生產線中筒倉產生的粉塵通過筒倉頂部自帶的脈衝反吹式布袋除塵器處理後由15m高排氣筒(9#)排放,攪拌站產生的粉塵通過設備自帶的中央集塵係統+袋式除塵器處理後由15m高排氣筒(10#)排放,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2中特別排放限值;幹混砂漿生產線筒倉產生的粉塵通過筒倉頂部自帶的脈衝反吹式布袋除塵器處理後由15m高排氣筒(11#)排放,攪拌站產生的粉塵通過設備自帶的中央集塵係統+袋式除塵器處理後由15m高排氣筒(12#)排放,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2中特別排放限值。

3.加強噪聲汙染防治。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消聲、減振、密封等措施;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確保項目場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4.強化固廢處置措施。按要求設置規範的臨時貯存場所,對廢棄物進行分類暫存,並全部進行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其中磁選鐵渣、煤渣暫存後外售,綜合利用;滴漏瀝青及拌和殘渣、除塵裝置收集的粉塵、沉澱池底泥回用於生產;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廢導熱油、機修廢機油、廢油桶以及廢活性炭暫存於廠區內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四、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 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須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規定自行組織環保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經手人:劉嶽榮                   2020年8月3日

 

 

 

 

 

 

 

抄送: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湖南天瑤環境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