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環評批﹝2020﹞60號
嶽陽縣金江鯰魚洞水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嶽陽縣金江鯰魚洞水電站(1260kW)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批複的申請》及相關附件已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嶽陽縣金江鯰魚洞水電有限公司位於嶽陽縣毛田鎮長洞村,公司投資750萬元建設“嶽陽縣金江鯰魚洞水電站(1260kW)建設項目”,電站地理位置為東經 113°35′57″ ,北緯29°09′59″。電站為引水式電站,位於小港河,總裝機容量為1260kw(2×630kW),廠房尺寸30m*10m,大壩壩高7.5m,為漿砌石重力壩;壩軸線長度37.5m,總庫容80萬m3,電站通過640m引水隧洞+240m壓力管道引水至發電站房發電;設有2台水輪發電機組及中控室和生活區;升壓站位於主廠房北麵,設有2台變壓器,占地麵積56m2,該電站屬無調節電站。本工程以防洪、發電為主要功能,無農業灌溉、飲用水功能。根據《湖南省水利廳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湖南省能源局關於印發〈湖南省小水電清理整改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水發[2019]4號)、《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於明確小水電清理整改綜合評估有關事項的函》《嶽陽縣小水電站清理整改綜合評估報告結論》、《嶽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同意嶽陽縣等4縣市小水電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的複函》(嶽政辦函[2019]64號)文件要求及湖南匯恒環境保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從環境保護方麵考慮,我局原則同意你公司環境影響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同意該項目補辦環評手續。。
二、項目在運營過程中必須全麵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重點做到:
1、建立有效的管理機製,在電站運行中從工程及管理措施上保證河道內的生態流量,嚴禁造成河段脫水現象。在大壩下遊安裝生態流量監測裝置,保證最小生態泄流量,保持河道長期有一定的流量,滿足河道生態穩定需求。
2、加強水生生態監測、漁政管理,落實魚類增殖放流等措施,保護魚類資源及生物多樣性。
3、加強運營期噪聲汙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並采取隔振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
4、職工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壩內側攔汙柵前聚集的河流漂浮物和含油抹布,經收集後委托環衛部門統一定期清運處理。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回用於菜地施肥,不外排。電站檢修時產生的危險廢物廢潤滑油按要求收集暫存,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並配備應急物資,防止潤滑油進入水體。
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四、工程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相關環境管理製度, 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規定自行組織環保驗收。
經手人:劉嶽榮
2020年11月16日
2正文-嶽陽縣金江鯰魚洞水電站(1260kW)建設項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