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環評批﹝2020﹞56號
湖南九恒置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嶽陽建工集團高新材料產業園項目(年產50萬m3商品混凝土、30萬噸幹混砂漿、21.6萬m3預製構件)環境影響報告表批複的申請》及相關附件已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湖南九恒置業有限公司擬投資12000萬元在嶽陽縣新開鎮龍灣村新建嶽陽建工集團高新材料產業園項目(年產50萬m3商品混凝土、30萬噸幹混砂漿、21.6萬m3預製構件),占地麵積76859.82m2。項目建設四條生產線,分別為一條混凝土預製件生產線(包含生產預製件所需的混凝土)、兩條商品混凝土生產線,一條幹混砂漿生產線,其中混凝土預製件生產線配置PC構件生產線車間、固定模台車間、鋼筋加工車間、混凝土攪拌站、2個水泥倉(容積均為100m3/個)、2個粉煤灰倉(容積均為40m3/個)、4個料倉(容積均為100m3/個)、1台電蒸汽鍋爐(4t/h);商品混凝土生產線配置拌合站2座、4個水泥倉(容積均為100m3/個)、4個粉煤灰倉(容積均為30m3/個)、8個料倉(容積均為100m3/個);幹混砂漿生產線配置普通砂漿混合機1台、2個水泥倉(容積均為100m3/個)、1個粉煤灰倉(容積均為40m3/個)、1個料倉(容積均為100m3/個)。項目內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根據湖南藍綠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從環境保護方麵考慮,我局原則同意你公司環境影響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二、項目在建設和運營期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
1. 加強大氣汙染防治。嚴格執行《嶽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大氣汙染防治的通告》(嶽政告〔2015〕5號)、《嶽陽市大氣汙染防治2016年實施方案》(嶽環發〔2016〕15號)、《關於印發嶽陽市大氣汙染防治特護期工作方案的通知》(嶽環發〔2016〕27號)采取有效的施工揚塵汙染控製措施,做到施工工地周邊100%圍擋、物料堆放100%覆蓋、出入車輛100%衝洗、施工現場地麵100%硬化、拆遷工地100%濕法作業、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防止建設及運輸過程中的揚塵對環境空氣產生影響;建築垃圾應當及時清運,在場地內堆存的,應當采用密閉防塵網遮蓋;運輸砂石、土方等散裝、流體物料的車輛應當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遺撒造成揚塵汙染;裝卸物料應當采取密封或者噴淋等方式防治揚塵汙染。
2. 加強水汙染防治。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經沉澱池沉澱處理後回用於灑水降塵,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後用於周邊農田、菜地施肥,全部綜合利用。
3. 加強噪聲汙染防治。盡量縮短施工期,合理安排作業時間,減少噪聲對環境影響。
4. 加強固廢汙染防治。施工期建築垃圾運至相關部門指定的地方堆存,嚴禁建築垃圾亂堆亂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
(二)做好營運期環境保護工作
1.加強水汙染防治。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初期雨水排入雨水池內沉澱後回用,後期雨水經廠區內雨水管網收集,排入項目北側162m的向陽港;生活汙水經一體化汙水處理裝置處理後用於降塵,不外排;車輛及設備清洗廢水經沉澱處理後循環使用,不外排。
2.加強大氣汙染防治。采取密封、清掃、灑水等措施,減少內部物料的堆存、傳輸、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汙染物的排放;料倉封閉設計,卸料點設置噴淋裝置降塵;皮帶輸送采取全封閉措施,減少粉塵排放;確保無組織排放的粉塵滿足《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廠界濃度限值要求。預製件生產線線中筒倉產生的粉塵通過頂部自帶的脈衝式除塵器處理後,經25m高排氣筒(DA001-DA004)排放,攪拌工序產生的粉塵通過脈衝式除塵器處理後,經25m高排氣筒(DA0016)排放,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2中特別排放限值。商品混凝土生產線筒倉產生的粉塵通過頂部自帶的脈衝式除塵器處理後,經25m高排氣筒(DA005-DA0012)排放,攪拌站產生的粉塵脈衝式除塵器處理後,經25m高排氣筒(DA0017)排放,2套除塵設施共用一根排氣筒,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2中特別排放限值。幹混砂漿生產線中筒倉產生的粉塵通過頂部自帶的脈衝式除塵器處理後,經25m高排氣筒(DA0013-DA015)排放,攪拌工序和成品罐產生的粉塵均通過脈衝式除塵器處理,處理後的廢氣共用1根25m的排氣筒(DA0018)排放,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2中特別排放限值。強化運輸揚塵防治措施,運輸車輛須密閉或防塵網遮蓋,進出車輛須清洗,運輸沿線及時清掃、灑水抑塵,降低運輸揚塵對沿線居民影響。
3.加強噪聲汙染防治。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消聲、減振、密封等措施;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確保項目場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4.強化固廢處置措施。按要求設置規範的臨時貯存場所,對廢棄物進行分類暫存,並全部進行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其中除塵裝置收集的粉塵、沉澱池底泥、脫模殘渣及不合格產品均回用於生產;廢水泥包裝袋收集後外售;生活垃圾及生活汙水處理汙泥委托環衛部門統一處理,生活汙水處理汙泥須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製標準》(GB16889-2008)中的相關要求;機修廢機油暫存於廠區內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四、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 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須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規定自行組織環保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經手人:劉嶽榮 2020年11月9日
|
抄送:新開鎮人民政府,湖南藍綠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