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湖南強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5000基通訊塔(3500t聚氨脂複合產品)生產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進行審查的公示
來源: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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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係電話:0730-7663018(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辦公室、政府政務中心3樓大廳5號環保窗口)

通訊地址:湖南省嶽陽縣長風路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郵    編:414100

 

項目名稱

年產5000基通訊塔(3500t聚氨脂複合產品)生產項目

建設地點

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金信路3號

建設單位

湖南強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湖南創佳環保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

湖南強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擬投資1200萬元在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金信路3號建設“年產5000基通訊塔(3500t聚氨脂複合產品)生產項目”,占地麵積4000平方米,項目的生產場地租賃湖南強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廠房,湖南強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與湖南強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共用一個廠房,用隔板將兩個廠區分隔開來。項目包括生產車間、原料倉庫、公用工程、環保工程等,其中辦公場地及生活廢水處理設施依托湖南強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現有場地和設施。項目以樹脂(聚氨脂)、纖維布、纖維紗為原料,將纖維布、纖維紗按一定比例牽引至模具內,泵入樹脂(聚氨脂)後經拉擠、固化、切割、組裝等工序生產聚氨脂複合市政管道,生產規模為5000米/年;項目以樹脂(聚氨脂)、纖維布、纖維紗為原料,將纖維布、纖維紗按一定比例牽引至模具內,泵入樹脂(聚氨脂)後經纏繞、固化、冷卻、脫模、組裝等工序生產聚氨脂複合通訊杆塔、聚氨脂複合電杆、聚氨脂複合路燈杆,采用間接冷卻的方式,該三種產品生產工藝相同,但不共用生產設備,其中聚氨脂複合通訊杆塔的生產規模為4000基/年,聚氨脂複合電杆的生產規模為5000根/年;聚氨脂複合路燈杆的生產規模為5000根/年。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對策和措施

1.加強水汙染防治。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雨水經雨水管道收集後從廠區東側排入園區雨水管網;生活汙水處理設施依托湖南強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化糞池進行處理,生活汙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園區汙水處理廠接管標準要求(即《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後外排園區汙水管網,進入園區汙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冷卻工序采用間接冷卻方式,冷卻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2.加強大氣汙染防治。采取生產車間密閉、提高廢氣收集效率、強化管理等措施,減少無組織顆粒物和有機廢氣的排放;切割工序產生的顆粒物采用水噴淋的方式進行降塵;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和非甲烷總烴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廠界濃度限值要求,廠房外無組織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製標準》(GB 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項目固化工序產生的非甲烷總烴經集氣罩收集、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處理後由15m排氣筒(DA001)外排,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

3.加強噪聲汙染防治。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消聲、減振、密封等措施;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確保項目場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4.強化固廢處置措施。按要求設置規範的臨時貯存場所,對廢棄物進行分類暫存,並全部進行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建立固體廢物管理台賬,健全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全過程的汙染環境防治責任製度。其中廢包裝材料、邊角料收集後外售;噴淋產生的沉渣回用於生產;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廢活性炭、廢UV燈管為危險廢物,危險廢物暫存於廠區內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