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環評﹝2022﹞18號
國營九六三四廠:
你公司報送的《**裝配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複的申請》及相關附件已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國營九六三四廠擬投資3258萬元對現有的401工房進行技術改造, 擬將401工房現有設備進行拆除,建設**裝配生產線,建成後形成**的生產規模,總用地麵積1200平方米。項目內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根據湖南聚星勵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並嚴格執行報告表和本批複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本項目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緩解和控製,我局原則同意該項目建設。
二、項目在建設和運營期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1.切實做好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落實施工期間各項汙染防治措施,減少施工期間施工噪聲、廢氣、廢水及固體廢物等對周邊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
2.落實廢水汙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車間員工洗手廢水和地麵拖洗廢水收集後經預處理後進入廠區綜合廢水處理站處理,處理達標後排入無名小港,進入萬石湖。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後達到《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後進入市政汙水管網,最終進入嶽陽縣生活汙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後外排新牆河。
3.落實廢氣汙染防治措施。加強日常管理,采取工位密閉、車間負壓收集等措施,減少無組織有機廢氣的排放,確保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滿足《表麵塗裝(汽車製造及維修)揮發性有機物、鎳排放標準》(DB43/1356-2017)中廠界濃度限值要求,廠房外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製標準》(GB 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產生的有機廢氣經負壓收集、活性炭吸附後通過15m高的排氣筒外排,排放的VOCs參照執行《表麵塗裝(汽車製造及維修)揮發性有機物、鎳排放標準》(DB43/1356-2017)中汽車製造標準限值。
4.落實噪聲汙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消聲、減振、密封等措施;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項目場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5.落實固體廢物管理措施。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並確保不造成二次汙染。嚴格按照環評報告表提出的各項要求與措施,做好危險廢物的分區貯存,危險廢物應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標準要求管理,建設危廢暫存庫,危險廢物應嚴格執行轉移聯單製度並及時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一般固體廢物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汙染控製標準》(GB18599-2020)要求管理。
6.加強環境風險防範。建立健全風險防控體係和事故排放汙染收集係統,按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範》等的規定,加強廠區生產涉及的各類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在運輸、儲存、使用等各環節的安全管理。加強運營期風險防範措施,落實安全監管部門規定要求,嚴格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製定事故環境應急預案,儲備風險應急物資並組織演練,杜絕環境風險事故發生。
三、依法須辦理應急管理等部門手續的,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建設活動。
四、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項目投產前應及時做好排汙許可證的變更和申領工作。
五、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 項目建成後,建設單位須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規定自行組織環保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並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監測和信息公開。
經辦人:許峰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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