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22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係電話:0730-7663018(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辦公室、政府政務中心3樓大廳5號環保窗口)
通訊地址:湖南省嶽陽縣長風路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郵 編:4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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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4800頭母豬場項目(重大變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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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公田鎮港口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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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湖南三淼養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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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湖南聚星勵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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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湖南三淼養殖有限公司投資15000萬元在嶽陽縣公田鎮港口村建設4800頭母豬場項目,總用地麵積361.88畝,其中場區占地139.1畝,總建築麵積為31120.5m2,常年存欄母豬4800頭,年出欄商品仔豬117977頭(折合成年豬23596頭),主要建設配懷舍、分娩舍、後備舍、應急保育舍、生活用房、洗消辦公房、有機肥車間、配電房等以及其他生產生活輔助設施。現對汙水處理工藝及排放去向進行變更,具體內容:①廢水處理工藝由“集水井+固液分離+黑膜沼氣池+穩定曝氣塘+A2/O工藝+中沉池+深度處理部分(中水回用)+ZD-BAF池(中達-生物濾池)+混凝沉澱池+臭氧消毒+清水池”變為“格柵收集池+固液分離+氣浮+UASB反應+二級AO工藝+混凝反應+氧化塘+芬頓反應+沉澱+消毒+人工濕地+超濾膜過濾”;②廢水排放方式由自建汙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後用於農田林地灌溉,因故無法灌溉時,廢水經自建汙水管網輸送至嶽陽縣公田鎮汙水處理廠處理,變更為廢水經自建汙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後一部分用於農田灌溉,其餘排放至甘田河,新增廢水排放口;③豬糞、沼渣等處理方式由堆肥場堆肥改為發酵罐處理,發酵罐產生的廢氣經“水噴淋+等離子廢氣處理設備”後經15m高排氣筒排放,新增廢氣排放口(DA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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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對策和措施 |
1.落實廢氣汙染防治措施。項目大氣汙染物主要為養殖欄舍、固體糞汙處理工程、廢水處理工程產生臭氣汙染物,周圍應設置加寬喬灌木結合綠化帶;養殖欄舍四麵采取噴霧除臭間除臭;有機肥車間發酵罐產生惡臭廢氣經水噴淋+等離子廢氣處理設備+15m排氣筒(DA001)達到《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值排放;場界臭氣濃度達到《畜禽養殖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中表7標準;食堂油煙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 2.落實廢水汙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初期雨水經廠區雨水管道收集後匯入初期雨水池,抽入汙水處理站處理,後期雨水順地勢匯入附近溝渠;綜合汙水經一套250m3/d汙水處理站“格柵收集池+固液分離+氣浮+厭氧(UASB)+二級AO工藝+混凝沉澱+氧化塘+芬頓反應+沉澱+消毒+人工濕地+超濾膜過濾”處理達《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限值(其中總磷≤0.2mg/L)後通過管道排入甘田河,排汙口必須設置在線流量計、COD、總磷、氨氮等自動監測儀器設備,並將實時監測數據接入生態環境部門汙染源監控平台,COD不超過2.347t/a,氨氮不超過0.2347t/a,總磷不超過0.009t/a。 3.落實噪聲汙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基礎減振、廠房隔聲等措施;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場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4.落實固體廢物管理措施。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並確保不造成二次汙染。做好危險廢物的分區貯存,醫療廢物等危險廢物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標準要求建設危廢暫存庫,危險廢物應嚴格執行轉移聯單製度並及時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病死豬和分娩廢物按照《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GB16548-2006)由嶽陽縣公田鎮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收集,再送至無害化處理廠進行處理;糞便、廢渣及汙泥送有機肥車間好氧發酵加工成有機肥外售或無害化處理達到《畜禽養殖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中表6標準後還田利用;一般固體廢物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汙染控製標準》(GB18599-2020)要求管理。 5.做好分區防滲工作,防治地下水及土壤汙染。甘田河排汙口下遊500m及廠區地下水監控井應按照《排汙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畜禽養殖行業》(HJ1252-2022)表3環境要素、監測指標、監測頻次開展監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