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六期(洪山洞片區)集中供熱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來源: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2024-01-09
瀏覽量:1 | | | | |

  嶽縣環評﹝2024﹞1號

湖南雲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地址:嶽陽縣榮家灣鎮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建材產業片區緯三路1號,法人代表:殷德強,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621MA4QMTYK73)報送的《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六期(洪山洞片區)集中供熱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報批申請書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你公司位於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以下簡稱:園區)洪山洞片區,《年產80萬立方米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板材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於2020年5月取得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批複(嶽縣環評批〔2020〕15號),實際僅建設“年產40萬立方米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板材生產線”並於2021年4月在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辦理了排汙登記表,編製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於2022年1月在嶽陽縣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備案(編號430621-2021-086-L)。為滿足園區內企業蒸汽需求,擬建設“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六期(洪山洞片區)集中供熱項目的一期工程”,總投資6000萬元,占地麵積6904m2,建築麵積7159m2,建設1座鍋爐房,1棟原料倉庫、配套設施及供熱管網(長度1km)等相關設施。本工程設置1台38t/h的生

  物質鍋爐,采用低氮燃燒、配套爐外水處理工藝。燃料采用成型生物質,嚴禁燃燒建築模板、帶油、帶漆的生物質燃料。

  根據湖南坤宇谘詢管理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嶽陽市嶽陽縣生態環境事務中心《湖南雲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六期(洪山洞片區)集中供熱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表技術評估報告》(嶽縣環事評估〔2023〕22號),本項目在落實報告表和本批複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並確保各類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且符合總量控製要求的前提下,項目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緩解和控製,我局原則同意該項目建設。

  二、項目施工期及運營過程中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1.落實施工期間各項汙染防治措施。施工場地采取設置硬質圍擋、覆蓋、灑水抑塵、衝洗地麵和車輛等有效防塵措施,運輸車輛采取密閉措施,減少運輸揚塵對周圍的影響。施工廢水經沉澱處理後回用於抑塵用水,施工人員的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通過罐車運至嶽陽縣新牆鎮汙水處理廠處理。合理安排高噪聲設備的作業時間,利用場區圍擋隔聲等措施減少噪聲對環境影響。建築垃圾運至相關部門指定的地方堆存,嚴禁亂堆亂倒。

  2.落實大氣汙染防治措施。項目生物質燃料堆存采取封閉式(3m高以上的三麵圍擋+頂棚遮蓋)措施,並加強管理、及時清掃,減少無組織排放廢氣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顆粒物應符合《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鍋爐燃燒廢氣經“低氮燃燒+SCR脫硝+多管旋風除塵+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尾氣通過1根47m的排氣筒(DA001)排放,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氣黑度應符合《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3特別排放限值(燃煤鍋爐),並安裝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與環保部門的監控中心聯網,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3.落實廢水汙染防治措施。洪山洞片區汙水處理廠運營前,生活廢水達《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 )三級標準以及新牆鎮汙水處理廠的接納標準值後通過罐車運至嶽陽縣新牆鎮汙水處理廠處理。待洪山洞片區汙水處理廠建成運營後,生活汙水經園區汙水管網進入洪山洞片區汙水處理廠處理。項目采用爐外水處理工藝,鍋爐排汙水及軟化處理廢水,回用於現有項目的生產。

  4.落實噪聲汙染防治措施。優化廠區平麵布置,優先選擇低噪聲設備和工藝,采取減振、隔聲、消聲等措施有效控製噪聲汙染,加強廠區內固定設備、運輸工具、貨物裝卸等噪聲源管理,同時避免突發噪聲擾民。廠界噪聲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5.落實固體廢物管理措施。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並建立健全固體廢物管理台賬。SCR廢催化劑等危險廢物,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 18597-2023)中要求規範貯存,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並嚴格落實轉移聯單製度。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汙染控製標準》(GB18599-2020)中要求貯存,爐渣、灰飛外售製作有機肥綜合利用,廢離子交換樹脂由廠家回收,廢布袋、廢包裝材料收集暫存後外售。

  6.強化風險防範措施。加強廠區現場管理,設專門的環保機構及人員,加強各類生產設備的檢修、保養及人員培訓,儲備相關應急物資並組織應急演練,確保周邊環境安全。

  7.主要汙染物總量控製。本項目汙染物總量控製指標為:SO2≤32.9噸/年、NOx≤14.8噸/年。

  三、依法須辦理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等部門手續的,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建設活動。

  四、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建設單位應在本項目啟動生產設施或在實際排汙之前辦理排汙許可手續。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並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監測和信息公開。

   經辦人:許                     202419

抄送: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湖南坤宇谘詢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