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嶽陽縣城南河綜合治理工程 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來源: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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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縣環評﹝20248

嶽陽縣鹿角區域發展服務中心:

  你中心(地址:嶽陽縣天鵝北路樟樹潭,法人代表:何德保,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2430621591009161X)報送的《嶽陽縣城南河綜合治理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申請》及相關附件已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為改善和保護城南河片區水生生態環境,促進區域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嶽陽縣鹿角區域發展中心擬投資15112.41萬元建設“嶽陽縣城南河綜合治理工程”,項目總用地麵積32.69hm2,其中永久占地23.1hm2,水域麵積9.56hm2,四至範圍為榮家灣鎮城南河段虎形山橋以南、長豐路以西和德沁路以東地區。建設內容包括清淤疏浚工程、陸域及水域生態修複工程、生態護坡工程、遊道及鋪裝工程等。

  一、根據湖北國和生態環境建設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嶽陽市嶽陽縣生態環境事務中心《嶽陽縣鹿角區域發展服務中心嶽陽縣城南河綜合治理工程環境影響告表技術評估報告》(嶽縣環事評估〔2024〕6號),本項目在落實報告表和本批複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並確保各類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前提下,項目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緩解和控製,我局原則同意該項目建設。

  二、項目建設過程中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1.落實大氣汙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場地設置硬質圍擋、覆蓋、灑水抑塵、衝洗車輛等有效防塵措施;運輸砂石、土方等散裝、流體物料的車輛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遺撒造成揚塵汙染,並按規定路線行駛;裝卸物料采取密封或者噴淋等方式防治揚塵汙染選擇在枯水期(冬季、春季)清淤,避免夏季施工,項目施工過程中定期噴灑除臭劑

  2.落實廢水汙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員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再進入汙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施工廢水經沉澱處理後回用場地灑水降塵,不外排。項目清淤汙泥經脫水幹化處理後產生廢水,該部分廢水采用一體化汙水處理設施處理,處理後的淤泥廢水達到《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一級標準(SS≤70mg/L)後排入城南河。

  3.落實噪聲汙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場地,高噪聲設備要遠離居民聚集區等聲環境敏感點;施工設備在選型上盡量采用低噪聲設備,在靠近居民點處應使用減振機座、圍牆等措施,降低噪聲;對動力機械設備應進行定期維修、養護,做好機械潤滑工作;合理安排高噪聲機械作業的施工時間,盡可能避免大量高噪聲設備同時施工。控製車輛噪聲源強,在運輸路線的選擇上要盡量避開敏感點

  4.落實固體廢物管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理。施工期項目場地平整產生的土方用於回填,清淤汙泥經幹化後(板框壓濾機進行機械脫水)用於場內景觀綠化區域土方回填。河麵清理垃圾和收割的沉水植物經分類收集後,交由環衛部門處理

  5.落實生態汙染防治措施。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增強施工人員的環保意識,禁止捕捉野生動物,破壞動物巢穴等。切實加強對水環境的保護,施工過程產生的施工廢水妥善處置,合理安排清淤作業期,宜選在枯水期施工,所有涉水工程在施工過程中采取設置圍堰施工方式。施工中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開挖的土方、幹化後的淤泥全部用於回填。合理安排施工單元,采取臨時覆蓋,減少施工麵的裸露。各臨時施工場地及堆場,四周設置排水溝,堆土的邊坡要小,盡量壓實,施工結束後及時采取有效綠化,種植草木,恢複植被。

  三、依法須辦理自然資源、水利、林業等部門手續的,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建設活動。

  四、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並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監測和信息公開。

抄送:榮家灣鎮人民政府,湖北國和生態環境建設有限公司


  經辦人:許峰                                                                             202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