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環不罰決字〔2025〕1號 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來源: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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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陽縣人民醫院:

  法定代表人:*石虎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2430621446197071C

  地址:嶽陽縣榮家灣鎮天鵝路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2025年5月6日,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對嶽陽縣人民醫院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你院實施了以下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你院在未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於2023年12月新建醫院外科大樓,項目已完成主體工程建設。

  以上事實有下列證據證明:

  1.證據名稱: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現場負責人複印件1份;提取時間:2025年5月6日;提供單位:你院;證明內容:證明你院的基本信息;

  2.證據名稱:《檢查記錄》1份、《現場檢查(勘察)筆錄》1份、《調查詢問筆錄》1份,現場照片(圖片、影像資料)證據5份;作出時間2025年5月6日;作出單位: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證明內容:執法人員於2025年5月6日對你院進行現場檢查,項目存在未批先建事實;

  3.證據名稱:嶽陽縣財政投資評審服務中心 嶽陽縣人民醫院外科大樓建設項目(EPC)預算評審(分段評審)情況說明;提取時間:2025年5月6日;提供單位:你院;證明內容:證明你院外科大樓建設項目總投資額情況;

  4.證據名稱: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現場檢查記錄1份;作出時間2025年5月23日;作出單位: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證明內容:你院項目外科大樓建設項目已停止建設;

  5.證據名稱:嶽陽縣人民醫院外科大樓建設項目環評報告編製政府采購合同協議書、嶽陽縣人民醫院外科大樓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取時間:2025年5月6日;提供單位:你院;證明內容:證明你院外科大樓建設項目正在編製環境影響報告書。

  你院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後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的規定。

  二、陳述、申辯等權利內容的采納情況及理由

  我局於2025年6月30日以《不予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嶽環不罰告〔2025〕1號)告知你院陳述申辯權、聽證權。

  你院在期限內未進行陳述和申辯,也未要求聽證,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要求聽證的權利。

  三、不予行政處罰的理由和依據

  鑒於你院項目已停止建設,且未對周邊造成環境汙染後果,並已編製環境影響報告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規定,我局經集體討論,決定對你院:

  不予行政處罰。

  四、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院如不服本不予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嶽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收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君山區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嶽陽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