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環不罰〔2025〕4號
湖南久樂陶瓷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新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621MA4Q6B2W5N
地址:嶽陽縣新牆鎮高橋村
一、生態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2025年9月15日,嶽陽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嶽陽縣分局對湖南久樂陶瓷有限責任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發現你公司實施了以下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廢氣排放口因濕度計故障導致在線監測煙氣濕度從2025年7月2日至9月2日數據異常,未保證在線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已構成生態環境違法。
以上事實有下列證據證明:
1.證據名稱: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複、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排汙許可證、汙染源自動監控係統驗收備案登記表、固定汙染源煙氣在線監測係統運行維護技術服務合同複印件各1份;提取時間:2025年9月15日;提供單位:你公司;證明內容:證明你公司的基本信息。
2.證據名稱:《現場檢查記錄》3份;作出時間:2025年8月28日、9月15日;作出單位: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現場檢查(勘察)筆錄》2份;作出時間:2025年8月28日、9月15日;作出單位: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調查詢問筆錄》4份;作出時間:2025年9月8日、9月19日;作出單位: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現場照片(圖片、影像資料)證據9份;作出時間:2025年9月8日;作出單位: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關於公布<嶽陽市2025年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的通知》;作出時間:2025年9月8日;作出單位:嶽陽市生態環境局;證明內容:你公司的違法事實。
3.證據名稱:《監測報告》6份;提取時間: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5日;提供單位:你公司;汙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現場監督檢查技術指南1份;提取時間:2025年9月19日;提供單位:你公司;CEMS日常巡檢記錄表8份;提取時間:2025年9月8日;提供單位:你公司;CEMS維修記錄表2份;提取時間:2025年9月8日;提供單位:你公司;廢氣汙染源在線監測儀自動監測數據92份;作出時間:2025年9月25日;作出單位: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證明內容:你公司在線監測設備濕度計故障期間煙氣濕度數據異常情況及自行監測數據情況。
你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範,對其排放的工業廢氣和本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名錄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氣汙染物進行監測,並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其中,重點排汙單位應當安裝、使用大氣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並依法公開排放信息。監測的具體辦法和重點排汙單位的條件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規定。”之規定。
我局於2025年10月23日以《不予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嶽縣環不罰告〔2025〕4號)告知你公司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並告知你公司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你公司在收到本告知書後五個工作日內未進行陳述和申辯,視為你公司放棄陳述和申辯權利。
二、不予行政處罰的理由和依據
鑒於你公司初次違法,尚無證據表明造成危害後果,並及時完成整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之規定,經我局集體討論決定:
對你公司不予行政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應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的規定,對你公司進行教育,具體內容如下:
1.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技術規範等學習,增強法製意識。
2.強化管理,引以為戒,切實履行好環保主體責任。
三、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公司如果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嶽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君山區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嶽陽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