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 各市州、縣市區委,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湖南省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暫行規定》已經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2-1
湖南省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
“一崗雙責”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全省各級黨政領導幹部的安全生產責任,構建完善“黨委高度重視、政府依法監管、企業全麵負責、社會監督參與”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有效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湘發〔2009〕19號)等文件要求,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是指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在履行崗位業務工作職責的同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全省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和工作部門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鄉鎮(街道)黨政領導成員。
第二章 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第四條 各級黨委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一)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將需要黨委決策的安全生產事項擺上重要議事程(市州、縣市區黨委主要負責人每-主持召開黨委常委會議專題研究安全生產工作不少於2次),研究部署安全發展戰略、重點工作,協調解決安全生產體製機製、班子隊伍建設、宣傳教育培訓、目標管理考核等重大問題。
(二)按照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的要求協調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分工,並保持相對穩定。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專題調研和檢查指導。
(四)督促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製度,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五)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
第五條 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工作全麵負責,擔任本級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承擔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積極推進安全發展戰略,支持、監督政府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抓好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程,定期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市州政府常務會議每-不少於2次,縣市區政府常務會議每-不少於4次),研究部署安全生產規劃的製定落實、專項整治、安全投入、隱患治理等重點工作。主持召開或者委托分管負責入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有關工作。
(三)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和獎懲兌現。
(四)按照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執法機構建設,配齊配強工作人員,保障相關工作條件。
(五)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以及安全生產工作實際需要,足額安排安全生產經費預算,不斷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加強應急救援體係建設、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執法裝備建設、重大隱患治理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
(六)定期或者不定期深入基層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促檢查,指導和幫助基層及時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整治和“打非治違”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七)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
第六條 各級黨委其他負責人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一)對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督促指導分管部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抓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三)積極支持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四)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協調和督促紀檢監察機關積極支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檢查,強化行政問責,嚴肅查處生產安全事故背後的腐敗問題和失職瀆職行為;組織、協調和督促政法部門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支持配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嚴厲打擊阻撓和幹涉依法調查處理工作的行為;督促、指導組織和人事編製部門支持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加強領導班子和機構隊伍建設,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和幹部監督的重要內容,嚴格落實“一票否決”製度;組織、協調和督促宣傳部門及新聞媒體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輿論監督,增強全民安全意識。
第七條 各級政府其他負責人對分管行業領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抓好分管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提請本級政府研究安全生產重大問題。
(二)支持分管部門加強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幫助其改善安全生產工作條件,督促其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三)督促指導分管部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嚴格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和獎懲兌現。
(四)督促指導分管部門認真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本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
(五)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開展分管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抓好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行政許可、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整治、標準化建設和“打非治違”等重點工作,推動重大隱患和重大問題的整改。
(六)分管行業領域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報工作。
(七)督促分管部門積極支持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並認真落實調查處理意見。
第八條 各級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擔任本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常務副主任,除按照本規定第七條對分管行業領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外,還承擔以下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責任:
(一) 協助本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組織製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規劃、工作計劃和重大措施,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受本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委托,負責本級安全生產
委員會的常領導工作,安排部署綜合性的安全生產重點工作,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統籌組織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整治、標準化建設、“打非治違”、目標管理考核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等重點工作。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指導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下級政府認真落實有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
(四)組織製定本級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強應急救援演練,建立健全應急救援指揮體係。
(五)依法組織有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認真落實事故調查處理掛牌督辦製度並確保事故調查按期結案,積極支持配合上級政府事故調查組的工作。
(六)受本級政府主要負責人的委托,協調、支持、配合政府其他負責人做好其分管行業領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九條 各級黨委、政府工作部門領導成員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製,經常研究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強化安全生產基礎,加強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強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工作檢查指導,嚴格依法依規處置生產安全事故。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全麵負責,承擔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還要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責任,協助主要負責人抓好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
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工作部門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製度,明確本部門及內設機構領導成員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職責,並報同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第三章 監督落實與責任追究
第十條 采取黨委(黨組)中心組集體學習、黨校集中培訓等形式,切實加強對黨政領導幹部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督促其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認真實施安全發展戰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製度,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第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要對同級各部門和下級黨委、政府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製度建立和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建立並落實“一崗雙責”製度的,要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整改。
第十二條 將黨政領導幹部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情況納入績效考核、-度考核的重要內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績效考核、-度考核時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各級黨政領導幹部要將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的情況作為-度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主要負責入每-1-底前要向上級政府提交上-度安全生產工作書麵述職報告。黨政領導幹部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的情況記入全省安全生產履職電子檔案。
第十三條 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考察黨政領導幹部時,應當向安監部門了解其安全生產工作履職情況,並作為評價和使用幹部的重要依據。黨政領導幹部作為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候選人推薦人選,以及參與優秀公務員、勞動模範等綜合性評比時,應當就其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情況征求安監部門意見。
第十四條 嚴格安全生產問責。對黨政領導幹部不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製度,不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導致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打擊製止不力、重大安全隱患治理不及時不徹底的,紀檢監察機關要聯合相關部門進行事前問責,嚴肅查處。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時,要把黨政領導幹部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的情況納入調查內容,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導致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十五條加大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獎勵力度,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製度、工作成效顯著的黨政領導幹部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 全省縣級以上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以及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領導人員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規定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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