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安委〔2017〕7 號
嶽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
印發全縣煙花爆竹領域打擊非法生產運輸
儲存經營清剿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根據《湖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深刻汲取“1·24”嶽陽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教訓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動的緊急通知》(湘安辦明電〔2017〕9號)、《嶽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全市煙花爆竹領域打擊非法生產運輸儲存經營清剿行動方案的通知》(嶽市安〔2017〕1號)精神和省、市、縣主要領導指示要求,縣安委會製定了《全縣煙花
爆竹領域打擊非法生產運輸儲存經營清剿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嶽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7-1-26
分送:縣長、副縣長,政府辦主任、副主任
嶽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7-1-26印發
附件
全縣煙花爆竹領域打擊非法生產運輸儲存
經營清剿行動方案
為深刻汲取“1·24”較大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教訓,根據《湖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深刻汲取“1·24”嶽陽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教訓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動的緊急通知》(湘安辦明電〔2017〕9號)精神和省、市、縣主要領導指示要求,針對我縣當前煙花爆竹領域存在的突出隱患,縣安委會決定從現在起至3-底對煙花爆竹領域深入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的清剿行動(以下簡稱“清剿行動”),特製訂如下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府牽頭、屬地管理;部門聯動、聯合執法”的原則,縣、鄉人民政府組織公安、安監、工商、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等有關單位,加強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各環節的監管和指導,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進一步規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法治秩序,徹底清除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公共安全隱患,確保春節和全國“兩會”期間的安全,確保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清剿重點
(一)非法生產
1.無審批手續、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從事煙花爆竹生產建設的,以及未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核定的產品類型進行生產的;
2.關閉取締後又擅自從事煙花爆竹生產和建設的;
3.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的。
(二)非法經營
1.無審批手續、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或關閉取締後又擅自從事煙花爆竹經營的;
2.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戶采購、銷售和儲存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產品和超許可範圍經營、儲存或超量儲存的;
3.違規經營煙花爆竹半成品、危險性原輔材料的;
4.行無藥樣品展示之名違規經營有藥產品之實的。
(三)非法儲存
1.無審批手續、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或關閉取締後又擅自從事煙花爆竹儲存的;
2.生產企業、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戶將煙花爆竹非法儲存在不具備安全條件場所的;或擅自設立儲存場所;
3.超許可範圍儲存煙花爆竹的;
4.違法違規出租儲存場所的。
(四)非法運輸
1.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從事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危險性原輔材料運輸的;
2.非法違規承運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危險性原輔材料運輸的;
3.將煙花爆竹混入普貨運輸的。
(五)非法燃放
1.無證、證照不全(證照過期)無審批手續從事煙花爆竹燃放業務的;
2.未經許可擅自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
3.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
三、行動步驟
(一)廣泛發動。縣直各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製定清剿行動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召開動員會議,廣泛宣傳發動,迅速部署開展清剿行動。鄉鎮、街道幹部包村組、包社區,村幹部宣傳發動,要讓“清剿行動”家喻戶曉。充分發揮村組、社區安全巡查員、信息員的作用,強化群防群治。
(二)全麵清查。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組織所有鄉鎮幹部、村幹部、公安派出所、綜治辦、安監站、工商所等基層力量,實施網格化地毯式清查,以“不懈怠、不鬆懈、不縱容、不旁觀、不畏懼、不等待”的態度,做到鄉鎮不漏村組、社區,村組、社區不漏戶,戶不漏房。要全麵摸清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等情況,登記建檔。對清理出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名單及時向縣安委會辦公室報備。
(三)徹底整治。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單位證照過期的,要一律責令停產整頓,逾期不能整改達標的,提請縣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對非法違法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該退出的堅決退出,該關閉的堅決依法予以關閉。要開展無《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非危爆車運輸聯合執法行動,按時間段安排蹲點守候。對零售門店存放的非法、“三無”、套牌和未貼流向標識碼的煙花爆竹產品一律沒收;對屢教不改為零售店超量配送的批發公司和超量存放零售戶,必須依法依規吊銷許可證;對零售經營“上宅下店、前店後宅”,嚴格按國家安監總局〔2015〕25號文件“兩關閉”、“三嚴禁”的規定進行整治。對排查出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對象,要迅速組織公安、安監、運輸、工商、質監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做到發現一處、查處一處,從快從嚴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組織者和參與者,徹底搗毀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場所和企業。
(四)鞏固提高。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對象,落實監管責任,建立長效機製。針對重點地區、重點單位和釘子戶,反複檢查,集中力量加大“清剿行動”力度,確保打擊到位。對已經取締關閉的非法違法企業要進行重點抽查,嚴防死灰複燃。
四、主要措施
(一)強化督導督查。縣政府已經建立連點包幹製,每位副縣長包2個鄉鎮,並從有關部門抽調精幹人員,駐鄉鎮督導。公安、安監、交通、質監、工商等有關部門對鄉鎮、街道開展聯合執法督查。聯合執法務必深入鄉鎮和社區、村組、農戶、煙花爆竹專營市場、經營門店、儲存倉庫、煙花爆竹運輸必經道路路口和煙花爆竹燃放活動現場。對煙花爆竹運輸的關鍵道路路口進行設卡專查,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托運行為、承擔煙花爆竹運輸車輛及人員資質證照和煙花爆竹燃放活動進行突擊檢查,對暗訪執法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立即依法依規查處,同時對問題突出的重點鄉鎮、街道,要進行掛牌督辦,限時整治到位。縣安委會督查組對鄉鎮的 “清剿行動”情況通過明查暗訪進行考評並通報、督辦。
(二)強化社會監督。發揮“12350”舉報投訴熱線的作用,重獎群眾舉報,充分調動群眾參與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存儲、運輸和燃放的積極性。對檢查發現的非法違法企業列入黑名單,媒體公開曝光,嚴厲處罰各類非法違法行為。
(三)強化責任追究。因督導清查清剿不到位導致事故發生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凡對群眾舉報、上級督辦、常檢查發現的非法生產企業(單位)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處,致使非法生產企業(單位)存在的,依法依規嚴格追究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及相關人員責任。對非法違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為的業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違法生產行為造成人員傷亡的,依法從重處罰,充分發揮刑事責任追究的震懾作用。
五、任務分工
(一)鄉鎮政府是屬地“清剿行動”的第一責任主體,具體負責轄區內“清剿行動”的組織實施。各鄉鎮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聯合所屬部門單位深入開展“清剿行動”,切實落實“清剿行動”責任。
(二)縣、鄉安委會要加強“清剿行動”組織協調、督導檢查,掌握情況,統籌推進“清剿行動”的深入開展。
(三)各負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的部門,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同時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公安部門要負責查處煙花爆竹非法運輸、燃放,組織對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實施集中銷毀。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組織領導下,會同安監、交通、工商、質監等有關部門建立聯合執法機製,依法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違法、犯罪行為。安監部門要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對車輛資質、駕駛員和押運人員資質進行核查並依法依規進行查處。交通部門要負責查處無危險貨物運輸資質車輛、無危險貨物運輸資格的駕駛員和押運人員承運煙花爆竹行為。工商部門要負責查處無照經營和超營業範圍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質監部門要負責查處打擊製售劣質煙花爆竹行為。城管部門要負責非法煙花爆竹經營攤點取締;配合公安部門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
六、具體分組
根據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意見,決定成立由縣級領導任組長的6個督查組,分赴各地開展督查督導。具體分組如下:
(一)煙花爆竹安全方麵
1.副縣長楊前進同誌任組長,安監、公安、交通、質監、工商派員參與,督查全縣煙花爆竹“清剿行動”開展情況。
(二)道路水上交通“春運”安全方麵
2.副縣長張奕同誌任組長,交通、海事、交警、路政派員參與,督查全縣道路及水上交通“春運”安全專項檢查開展情況。
(三)森林防火安全方麵
3.副縣長張奕同誌任組長,林業、消防派員參與,督查全縣春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情況。
(四)人員密集場所、油氣管線、危化品生產運輸儲存方麵
4.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付學文同誌任組長,公安、城管、經信、交通、消防派員參與,督查人員密集場所、油氣管線、危化品生產運輸儲存等方麵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
(五)工程建設安全方麵
5.副縣長胡秉陽同誌任組長,住建、交通、水務派員參與,督查節後工程建設項目複工複產施工安全情況。
(六)旅遊安全方麵
6.副縣長周裏同誌任組長,旅遊、工商、安監、消防派員參與,督查春節期間旅遊安全工作開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