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安委辦〔2017〕18號
嶽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關於印發《嶽陽縣2017煙花爆竹經營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現將《嶽陽縣2017煙花爆竹經營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嶽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7-3-24
嶽陽縣2017-煙花爆竹經營整治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湖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湖南省2017煙花爆竹經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辦〔2017〕8號)文件,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經營領域安全監管工作,經研究決定,2017-繼續在全縣深入開展煙花爆竹經營領域專項整治。現製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進一步強化對煙花爆竹經營整治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嚴格落實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和零售點“兩關閉”“三嚴禁”規定,明確責任、完善機製、強化措施、形成合力,著力打非治違,優化規劃布局,堅持疏堵結合,關閉取締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網點,力爭-度內基本實現杜絕“下店上宅”、“前店後宅”、超量儲存以及經營非法違禁、假冒偽劣產品的目標,規範經營秩序,防範事故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三嚴禁”
1. 關閉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點;
2. 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零售點;
3. 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
4. 嚴禁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
5. 嚴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
(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
1. 嚴禁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
2. 嚴禁超許可範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
3. 嚴禁在倉庫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
4. 嚴禁將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
5. 嚴禁儲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
6. 嚴禁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簽的產品。
三、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3-31前)。成立整治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製定整治方案,召開動員會議,公布舉報電話。
(二)排查整改階段(2017-4-1至6-30)。對轄區內所有煙花爆竹零售點再次進行全麵排查摸底,建立完善工作台賬,明確工作進度,凡屬於“兩關閉”對象的,下達執法文書,書麵告知限期整改要求及時限。
(三)集中攻堅階段(2017-7-1至11-30)。在屬地鄉鎮人民政府領導下,建立由公安、安監、工商、質監、交通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檢查組,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對屬於“兩關閉”對象且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零售點予以關閉。
(四)總結提升階段(2017-12-)。總結通報整治情況,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建立長效機製。
四、整治措施
(一)合理規劃布局。各鄉鎮要嚴格按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65號)規定,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製、適度競爭”的原則規劃布點。批發企業布點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複同意後報省安監局備案;各鄉鎮零售經營布點,按照《關於進一步規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的通知》(嶽縣安監〔2017〕22號)要求,由各屬地鄉鎮人民政府具體實施,報縣安監局審批;縣零售經營布點規劃由縣人民政府批複同意後報市安監局備案。
(二)嚴格零售許可。煙花爆竹固定零售點,由縣級安監部門依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65號和相關標準從嚴許可。為緩解供需矛盾、方便群眾,在春節、清明等銷售旺季,具備安全條件、經縣級安監部門批準,可設臨時零售點(臨時零售許可期限不超過1個-)。縣級安監部門要結合實際,切實規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頒發和安全監管工作。零售點要從合法的批發公司進貨,並與批發公司簽訂購銷協議,明確經營的品種和數量。
(三)規範批發經營。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運輸煙花爆竹。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經營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采購、銷售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不得經營超規違禁、假冒偽劣產品,不得將專業燃放產品銷售給零售點和個人。鼓勵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與零售網點采用銷售配送製度。批發經營單位必須從合法生產企業采購煙花爆竹,建立健全銷售流向台賬。
(四)嚴格監管執法。根據國家安監總局第65號令和《關於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5〕25號),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執行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三嚴禁”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規定。
(五)部門協調聯動。屬地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加大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銷售、運輸、儲存等環節非法違法行為。對非法經營、非法儲存、超量儲存和經營“三無”產品的,要責令其立即停止非法活動,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物品及違法所得,並依法進行嚴厲懲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安、交通、安監、工商、質監等部門要依照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因查處、打擊不力,致使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領域亂象叢生、隱患嚴重或釀成事故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六)廣泛宣傳教育。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要加強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未經培訓合格,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鼓勵批發公司代培訓零售點從業人員。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宣傳教育,提高煙花爆竹消費者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
五、職責分工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縣人民政府負責全縣煙花爆竹經營整治的統一領導;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屬地鄉鎮煙花爆竹經營整治的統一領導和具體組織實施,村(居)委會負責排查報告,各有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做好下列工作:
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組織銷毀、處置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組織領導下,會同安監、工商、質監等有關部門建立聯合執法機製,依法打擊和取締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
安監部門:負責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煙花爆竹經營企業的安全檢查;組織查處不具備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工商部門: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假冒產地的煙花爆竹和銷售劣質煙花爆竹行為,查處取締無照從事涉及安全生產的生產經營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無證從事涉及安全生產的生產經營活動。
質監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打擊非法生產煙花爆竹和生產劣質煙花爆竹行為。
交通部門:負責查處無危險貨物運輸資質車輛、無危險貨物運輸資格的駕駛員和押運人員承運煙花爆竹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要將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管理與生產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擺到同樣高度。要明確專人負責、召開專項工作會議安排部署、組織專項行動強化落實。
(二)注重實效。要將經營整治工作與各地的“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活動、“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及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緊密聯係,強化整治力度,堅決杜絕非法、違規、違章經營儲存現象,確保全縣煙花爆竹經營領域安全。
(三)長抓不懈。依托煙花爆竹“打非”工作機構和各級各部門執法力量,持續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動,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四)加強調度。各鄉鎮應按照附件1-3的規定內容,及時報送工作開展情況,並於2017-12-底前報送經營整治工作總結。
聯係人:彭永新;聯係電話:0730-7624370,3214601(傳真);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情況匯總表
2. 煙花爆竹零售點違反“三嚴禁”行為查處情況匯總表
3. 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違反“六嚴禁”行為查處情況匯總表
附件1
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情況匯總表
市州(蓋章):
| 序號 | 縣市區 | 排查的零售點(個) | 屬於“兩關閉”範疇零售點(個) | 其中 | |||
| 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個) | 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個) |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填表人: | 審核人: | 填表期:2017- - | |||||
附件2
煙花爆竹零售點違反“三嚴禁”行為查處情況匯總表
市州(蓋章):
| 序號 | 縣市區 | 零售點總數(個) | 檢查零售店數量(個) | 是否是存在違反“三嚴禁”行為的零售點(個) | 其中 | 吊銷許可證(個) | 停業整頓(個) | 沒收產品(箱) | 經濟處罰(萬元) | ||
| 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個) | 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個) | 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個) | |||||||||
| 1 | |||||||||||
| 2 | |||||||||||
| 3 | |||||||||||
| …… | |||||||||||
| 合計 | |||||||||||
| 填報單位: | 審核人: | 填報期:2017- - | |||||||||
附件3
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違反“六嚴禁”行為查處情況匯總表
市州(蓋章):
| 序號 | 縣市區 | 批發企業總數(個) | 檢查批發企業數量(個) | 存在違反“六嚴禁”行為的企業(個) | 其中 | 吊銷許可證(個) | 停業整頓(個) | 沒收產品(箱) | 經濟處罰(萬元) | |||||
| 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個) | 超許可範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個) | 倉庫內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個) | 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個) | 儲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個) | 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簽產品(個) | |||||||||
| 1 | ||||||||||||||
| 2 | ||||||||||||||
| 3 | ||||||||||||||
| …… | ||||||||||||||
| 合計 | ||||||||||||||
填表人: 審核人: 填表期: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