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安監〔2018〕10號
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關於印發《工貿企業“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辦事處安監站,園區安監股:
現將《工貿企業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2月8日
工貿行業“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工作方案
根據《湖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2018年全省安全生產 “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辦明電〔2018〕5號)和1月19日召開的全省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動員會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製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以治理違法、違規、違章為主要內容的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落實工貿行業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範工貿行業企業生產經營行為,督促工貿企業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完善必要的安全設備設施,建立安全管理長效機製,進一步提升企業安全生產保障水平,有效遏製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整治範圍
此次檢查範圍為工貿行業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粉塵防爆場所的經營單位,重點為造紙、食品加工、醬醃菜加工、飼料加工等小微企業。
三、整治重點
(一)有限空間作業
企業有限空間各項製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情況;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台賬建立情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警示標識設置情況;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有限空間作業規範要求情況;應急預案的編製和應急救援器材配置情況以及是否有員工親屬盲目參與作業和應急救援等情況。
(二)粉塵防爆
1.粉塵爆炸危險場所設置在非框架結構的多層建構築物內或居民區、員工宿舍、會議室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距離不足。
2.可燃性粉塵與可燃性氣體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共用一套除塵係統,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係統互聯互通。
3.幹式除塵係統未規範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種控爆措施。
4.除塵係統采用正壓吹送粉塵,且未采取可靠的防範點燃源的措施。
5.除塵係統采用粉塵沉降室除塵,或者采用幹式巷道式構築物作為除塵風道。
6.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20區未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設施。
7.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於產生機械點火源的工藝設備前,未按規範設置去除鐵、石等異物的裝置。
8.木製品加工企業,與砂光機連接的風管未規範設置火花探測報警裝置。
9.未製定粉塵清掃製度,作業現場積塵未及時規範清理。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宣傳發動階段(既日至3月10日)
1. 製訂實施方案。各鄉鎮(辦事處)安監站、園區安監股要結合實際製定印發本地區有限空間作業、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2.宣傳發動。通過各種新聞媒介、教育培訓、印發宣傳小手冊等多種形式和途徑,大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作業、粉塵防爆安全常識,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粉塵防爆安全氛圍。
3. 全麵調查摸底。各鄉鎮(辦事處)安監站、園區安監股要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對本地區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粉塵防爆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麵調查摸底。
(二)整治階段 (3月11日至4月10日)
1. 企業自查自糾。企業對有限空間作業、粉塵防爆安全管理台賬,安全警示標識,安全管理製度及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通風、檢測、防護設備,作業程序及履行審批手續,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及演練等重點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放過、隱患未整改到位不放過。
2. 組織專項執法。縣安監局將按照新《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59號)的規定,聯合鄉鎮(辦事處)安監站、園區安監股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對未按要求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粉塵防爆有關規定,違法、違規、違章生產經營的單位,從重從嚴依法查處。
(三) 跟蹤複查、鞏固提高階段(4月11日至20日)
各鄉鎮(辦事處)安監站、園區安監股要對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全麵分析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問題突出的企業要及時跟進,製定整改措施,並督促落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辦事處)安監站、園區安監股要切實加強“百日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組織開展工作。對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粉塵防爆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全覆蓋、不留死角。
(二)強化工作措施。各鄉鎮(辦事處)安監站、園區安監股要及時督促轄區內工貿企業全麵排查安全隱患;全麵梳理、嚴格管控涉及粉塵涉爆、有限空間的危險作業場所;要加大執法力度,紮實開展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對隱患整改不力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依規頂格處罰,要將安全責任不落實的企業列入安全生產失信“黑名單”,並公開曝光。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鄉鎮(辦事處)安監站、園區安監股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認真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粉塵防爆等工貿行業專項整治行動,對整治工作不重視,工作進展緩慢的單位,縣安委辦將通報批評、嚴格督辦;對發生安全事故的,將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相關人員嚴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