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關於印發《2019年全縣水上安全綜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來源:縣安監局   2019-02-26
瀏覽量:1 | | | | |

 

 

嶽縣安辦〔2019〕9號

 

 

嶽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關於印發《2019年全縣水上安全綜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麻塘辦事處,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各涉水生產經營單位:

現將《2019年全縣水上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嶽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2月26日


2019年全縣水上安全綜合整治

工作方案

 

為確保全縣水域航運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態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條例》、《湖南省漁船漁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湖南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縣人民政府決定自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12月30日在全縣集中開展水上安全綜合整治行動,為確保整治行動順利開展並取得實效,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水上安全綜合整治,解決當前水上安全生產領域比較突出的非法違法問題,強化涉水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法治意識,推進涉水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水上安全管理有關職能部門認真落實監督管理責任,涉水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健全水上安全綜合管理體係和工作機製,有效防範和堅決遏製水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全縣水上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組織領導

成立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吳光文任組長,副縣長張奕任副組長,榮家灣鎮、中洲鄉、新開鎮、毛田鎮、公田鎮、月田鎮、張穀英鎮等涉水鄉鎮,麻塘辦事處,縣安監局、縣交通局、縣公安局、縣漁政局、縣水務局、縣食藥工商質監局、縣東管局、縣砂管局、縣環保局、縣商糧局、縣林業局、縣地方海事處、縣葦業公司等涉水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水上安全綜合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交通局,由袁幹保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統籌全縣水上安全綜合整治工作,協調聯合開展綜合整治執法行動,收集整理相關資料,督查工作情況。

三、整治重點和職責分工

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整治如下重點:

1. 船舶無證、證照不全或證書過期擅自在內河通航水域航行或作業的,船員無證或證書過期擅自駕駛船舶在內河通航水域航行的,超載運輸的,非客船非法載客的,非法從事渡口渡運的;(牽頭單位:縣交通局;執法主體:縣地方海事處、縣公安局、相關鄉鎮人民政府等單位)

2. 無證和證照不全或過期從事漁業捕撈作業、漁業船舶非法載客及漁業船舶非法占用主航道的;(牽頭單位:縣漁政局;執法主體:縣漁政局等單位)

3. 施工船、砂石運輸船非法從事水上施工、運輸的;(牽頭單位:縣水務局;執法主體:縣水務局、縣地方海事處、縣公安局等單位)

4. 無證采砂、偷采盜采、危害水工程及其他工程設施安全、采砂尾堆亂堆亂棄的;(牽頭單位:縣水務局;執法主體:縣水務局、縣地方海事處、縣交通局、縣公安局等單位)

5. 水上餐飲違法經營的;(牽頭單位:縣東管局;執法主體:縣食藥工商質監局、縣地方海事處、縣環保局等單位)

6. 水上非法違法加油的;(牽頭單位:縣商糧局;執法主體:縣商糧局、縣地方海事處、縣環保局等單位)

7. 水上非法違法打藜蒿的;(牽頭單位:縣東管局;執法主體:縣林業局、縣地方海事處、縣公安局等單位)

8. 影響航道安全的“僵屍船”;(牽頭單位:縣交通局;執法主體:縣地方海事處、縣漁政局、縣東管局等單位)

9. 非法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10. 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按時按要求落實整改的;

11. 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12. 未按照“安全責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應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9年2月28日至4月15日)。各涉水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涉水職能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製定本單位水上安全整治方案,要層層宣傳發動,迅速部署落實水上安全綜合整治工作;要組織力量,全麵調查摸底;要指導督促涉水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及時徹底整治安全隱患。各單位製定的水上安全綜合整治方案,請於3月8日前報縣水上安全綜合整治辦公室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16日至11月30日)。各涉水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涉水職能部門要按照“屬地監管”“三個必須”原則落實各單位各部門監管責任,開展專項整治,同時按照綜合整治工作要求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和清理整頓,形成高壓態勢,強力打非治違。

(三)總結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涉水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涉水職能部門認真總結本單位水上安全整治工作情況,於12月15日前報縣水上安全綜合整治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成立本單位水上安全整治領導機構,明確工作職責;要抽調精幹力量參與縣水上安全綜合整治行動。

(二)落實工作責任。一要落實屬地責任。各涉水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要切實加強水上安全整治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是整治行動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統一組織轄區水上安全整治行動,主動聯係涉水職能部門共同參與,排查涉水安全隱患,建立水上安全隱患排查和處置機製,開展聯合行動統一打擊涉水違法行為,根據屬地水域實際情況構建和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體係;二要落實部門責任。各涉水職能部門要根據各自法定職責,依法開展專項整治,建立和完善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監督管理體製,同時要根據各自職能指導和參與涉水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水上安全整治行動。

(三)保障工作經費。各涉水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涉水職能部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確保水上安全整治順利開展。

(四)強化督促檢查。縣水上安全綜合整治辦要牽頭組織對各涉水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涉水職能部門的水上安全整治行動進行督查,要在檢查中發現問題,督促落實整改。各涉水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涉水職能部門要主動做好信息報送工作,3月8日前將本單位信息聯絡員(姓名、聯係電話)報縣水上安全綜合整治辦。

(五)嚴格責任追究。對在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責、拖延扯皮、屢推不動的,縣安委辦將進行通報、約談、掛牌警示、公開曝光;對非法生產經營等單位取締不力、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企業整治不力、非法違法問題突出的單位和部門負責人,按照相關規定啟動問責程序;對非法違法行為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實行“一案雙查”,嚴肅追責。

(六)注重整章建製。在整治行動中各涉水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涉水職能部門要不斷建立健全有關工作機製,逐步構建我縣水上安全管理的綜合體係,形成長效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