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應急管理局關於印發《嶽陽縣應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通知
來源:嶽陽縣應急管理局   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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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應急〔2019〕15號

 

 

嶽陽縣應急管理局

關於印發《嶽陽縣應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通知

 

各鄉鎮、辦事處安監(應急)站,各園區安全股,各內設機構,各二級機構:

經縣人民政府批準,現將《嶽陽縣應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認真編製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各鄉鎮、辦事處、園區要參照縣局監督檢查計劃,結合實際情況,科學、合理編製本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並報同級政府批準後執行。

二、進一步明確監督檢查範圍。按照“分層級、分類別、全對接”的要求,各鄉鎮、辦事處、園區編製年度監督檢查計劃要與縣局的計劃相互銜接,上級部門列入本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的對象,下級部門編製本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時不得重複將其列入本年度監督檢查計劃。

三、嚴格執行監督檢查計劃,建立“盡職免責、失職追責”機製。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的編製和執行情況,作為盡職免責、失職追責的重要依據。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加強與紀委監委的協調配合,全麵調查核實有關部門及其執法人員的履職情況。對已經依照權責清單事項履行職責,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方式、程序采取執法措施的,依法不予追究有關人員的執法責任;依法應當追究有關人員執法責任的,要在事故調查報告中明確其違法行為及追責依據。

四、及時報送監督檢查計劃備案和執行情況總結。請各鄉鎮、辦事處、園區於2019年4月底前,將經政府批複本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報送縣應急管理局政策法規股備案,並一並報送上一個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的執行情況及相關數據。

 

聯係電話:政策法規股  0730-3214607

 

 

嶽陽縣應急管理局

2019年4月18日

嶽陽縣應急管理局

2019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創新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方式,規範監督檢查行為,促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製辦法》(安監總政法〔2017〕150號)、《湖南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7號)、《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關行政檢查辦法》(湘安監〔2017〕14號),結合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特編製2019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狠抓各項工作落實,以“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年”活動為契機,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強化監督檢查力度,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督促企業全麵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持續減少一般事故,堅決杜絕較大及較大以上事故,全力以赴確保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強化監督檢查力度,督促應急管理部門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各生產經營單位全麵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努力實現生產經營性事故總量持續下降,杜絕較大及較大以上事故,確保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三、監督檢查工作日測算

(一)總法定工作日:4250天

目前,嶽陽縣安監局機關定編在冊人數為28人,實際在崗人員27人(1人扶貧),行政執法人員數量為17人(不含執法大隊6人),行政執法人員與在冊人員比為81%。2018年全年共365天,有52周,雙休日104天,元旦、春節、五一、端午、國慶等法定假日共計11天。國家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天。

總法定工作日=國家法定工作日×執法人員數量=250×17=4250天

(二)監督檢查工作日:696天

執法檢查工作日=總法定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4250-1840-1668=742天。

其中:重點檢查工作日504天,一般檢查工作日152天,機動46天,重點檢查工作日占比執法檢查工作日為67.9%。

(三)其他行政執法工作日:1840天(具體測算詳見附件1)

(四)非執法工作日:1668天(具體測算詳見附件1)

四、重點檢查安排

(一)重點檢查單位範圍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製辦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7〕150號)文件第十一條規定的重點檢查單位範圍確定重點檢查單位。縣局的重點檢查對象是除省、市重點檢查對象外的其他重點檢查單位。

(二)重點檢查單位數量、名稱及檢查頻次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我局“三定”方案明確的職責範圍,對重點檢查單位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縣局從重點檢查的行業領域中,科學確定了21家(非煤1家、危化10家、工貿10家)生產經營單位作為2019年度重點監督檢查計劃對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年內至少進行2次重點檢查。企業名單見附件2,檢查時間安排詳見附件3。 

(三)重點檢查內容

重點檢查《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4號)第八條規定的重點監督檢查事項。

1.依法通過有關安全生產行政審批的情況;

2.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情況;

3.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4.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排用於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經費,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的情況;

5.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6.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配備或者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情況;

7.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和實習學生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其教育培訓檔案的情況;

8.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

9.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的情況;

10.對安全設備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

11.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製定應急預案的情況;

12.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情況;

13.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14.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與對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情況;

15.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安全問題的情況;

16.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製度,及時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治理,以及向從業人員通報的情況;

17.製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的情況;

18.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的配備、維護、保養的情況;

19.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20.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五、一般檢查安排

(一)一般檢查單位範圍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製辦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7〕150號)要求,一般檢查單位範圍為:

1.本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的重點檢查單位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

2.對下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抽查所涉及的生產經營單位;

3.其他應當納入一般檢查安排的生產經營單位。

(二)一般檢查單位數量及檢查頻次

全年一般檢查生產經營單位47家。其中非煤礦山2家、危險化學品10家、煙花爆竹20家、工貿15家。對以上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由相關股室采取“雙隨機”抽查方式實施。

檢查時間安排詳見附件3。

六、監督檢查有關要求

(一)各監管股室應根據縣政府批準的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統籌考慮監督檢查相關工作實際情況,以及分管行業(領域)階段性安全生產特點規律,編製本股室的年度監督檢查計劃。

(二)各監管股室應當在每月初根據本月具體的監督檢查任務,編製現場檢查方案,明確被監督檢查單位基本信息、檢查內容及檢查方式等內容,並報法規股備案。

(三)監督檢查人員應當按照現場檢查方案,開展監督檢查活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隱患,按照“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在規定的時間內對整改情況進行複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應當進行處罰的,各監管科室應當在收集初步證據後移交縣局執法大隊依法查處。

(四)本計劃發布後,各監管股室要嚴格執行既定的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不得隨意變更。因工作需要進行局部調整或者變更的,由相關股室書麵提出具體調整或者變更意見,經分管局領導同意,局務會審議後,形成正式文件,報縣政府和市局備案。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重點檢查單位的數量減少幅度超過計劃10%,或者監督檢查單位的數量減少幅度超過計劃20%,以及重點檢查單位的範圍作出變更的,應當重新核定相應工作量,並經局主要領導批準後,由政策法規股重新報縣政府批準後向市局備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承擔監督檢查任務的股室應認真組織,提前做好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妥善處理好日常工作事項,認真落實監督檢查計劃,維護監督檢查計劃的嚴肅性。

(二)規範監督檢查行為。各監管股室要嚴格依照現行有效法律、法規、規章和原國家總局製定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手冊》(安監總政法〔2016〕113號)及其他有關文件要求,規範監督檢查的各個環節,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規範、自由裁量權使用得當、文書填寫規範,不斷提高執法質量。

(三)強化監督檢查信息化手段。各監管股室應當明確專人負責本單位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和監督檢查實施方案的編製、執行情況報送及行政執法情況公示等工作,並同步做好監督檢查計劃網上填報等工作,做到以信息化推動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有效實施,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四)嚴格監督檢查紀律。全縣各級監管執法人員要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規定,持之以恒反“四風”、轉作風,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實的安全監管鐵軍。嚴格依法行政,公正公開公平執法,並接受監督檢查對象的監督。對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不作為、亂作為的,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附件1:監督檢查工作日測算說明

附件2:2019年度監督檢查重點企業名單

附件3:2019年度監督檢查時間及任務分配表


附件1

監督檢查工作日測算說明

 

一、監督檢查力量

縣局在冊人員28人。按照縣委、縣政府要求,行政人員到農村開展扶貧工作1人,實際在冊人員27人,實際在崗執法人員為17人。其中,專職執法機構在冊人數為6人,實際在崗6人。

二、監督檢查工作日

(一)總法定工作日。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製辦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7〕150號)的要求,總法定工作日=(全年總天數-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局行政執法人員總數=(365-104-11)×17=4250個工作日。

納入計算行政法人員數量為17人,是全局在冊人員21人的81%(此項數據不含專門執法機構)。

(二)監督檢查工作日。監督檢查工作日為總法定工作日減去其他執法工作日和非執法工作日所剩餘的工作日:

4250-1840-1668=742天

1.非煤礦山股36天。

重點檢查企業1家,每次參加人員3人、4天(含複查)檢查工作日為:1×3×4×2=24(天)。

一般檢查檢查企業2家,每次參加人員3人、2天(複查交辦)檢查工作日為:2×3×2=12(天)。

2.危化股280天。

重點檢查企業10家,每次參加人員3人、4天(含複查)檢查工作日為:10×3×4×2=240(天)。

一般檢查檢查企業10家,每次參加人員2人、2天(複查交辦)檢查工作日為:10×2×2=40(天)。

3.煙花爆竹股80天。  

一般檢查檢查企業20家,每次參加人員2人、2天(複查交辦)檢查工作日為:20×2×2=80(天)。

4.工礦商貿股300天

重點檢查企業10家,每次參加人員3人、4天(含複查)檢查工作日為:10×3×4×2=240(天)。

一般檢查檢查企業15家,每次參加人員2人、2天(複查交辦)檢查工作日為:15×2×2=60(天)。

(三)其他執法工作日

共計1840天。

1.開展安全生產綜合監管210天。

 (1)“打非治違”專項行動5個組,每組3人,開展打非活動4次,每次3天;

‚ (2)參加道路交通、消防、建築等綜合監管30天。

5組×3人/組×4次/人×3天/次+30天=210天

2.實施行政許可698天。

 (1)許可發證:許可辦2人,法定工作日每人每年250天,減去每年人均公休假11.6天、病事產假5天。

2人×(250天/人-11.6天/人-5天/人)=466天

ƒ(2)現場核查。預計2018年現場核查煙花35家、非煤3家、危化20家,現場核查每次2人,每人2天。

(35家+3家+20家)×2人×2天/人家=232天

466天+232天=698天

3. 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344天。

 (1)事故調查:按照每年調查5起事故測算,調查人員共計2人,每起事故調查時間為30天。

5起×2人×30天/人起=300天

‚ (2)事故現場處置:按照每年10起事故現場處置測算,每次2人,每人2天(含路途)。

10起×2人/起×2天/人=40天

ƒ(3)事故掛牌督辦與審核:按照每年2起事故掛牌督辦測算,每起督辦2人,每人1天。

2起×2人/起×1天/人=4天„  

300天+40天+4天=344天

4.核實投訴舉報28天。

機關7個業務股室,按照每個股室每年處理2起舉報測算。

7×2起×1天/人起×2人=28天

5.參加有關部門聯合執法108天。

預計參加國土、環保、農機、旅遊各1次,交通、消防、住建、春運各2次,共參加相關部門聯合執法與檢查12次;按照每次3人、每人3天測算。

12次×3人×3天/人次=108天

6.辦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登記登記、備案15天。

規範性文件、企業安全設施試生產運行等登記備案。

7.開展安全培訓機構監督檢查4天。

全縣1家安全培訓機構。按照每年對培訓機構檢查2次,每次2人,每家檢查1天測算。

1家×2次×2人/次×1天/人家=4天

8.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293天。

按照1人全年宣教(減去每年人均公休假13.6天、病事產假5.86天),8個業務股室(中心)每年2次輔助宣教,每次4天測算。

1人×(250天/人-11.6天/人-5天/人)-4天(培訓機構專項檢查)+8(股室)×2次×4天=293天

9.辦理行政複議、行政應訴20天。

按照每年承辦1起行政複議、1起應訴測算,其中承辦每起行政複議10天、應訴10天。

1起×10天/起+1起×10天/起=20天

10. 完成本級政府或者上級交辦的執法工作任務120天。

一是陪同市、縣領導例行督查,14個鄉鎮每年2次,每次2人,每人2天;二是陪同分管領導專項督查,每年4次,每次2人,每人1天。

2次×14×2人/次×2天/人+4次×2人/次×1天/人=120天

(四)非執法工作日。

共計1668天。

1.機關值班162天。

一是52周雙休日值班,按每天1人計算;二是全年節假日29天值班(含領導值班),按每天2人計算。

52周×2天/周+29天×2=162天

2.學習、培訓、考核、會議954天。

(1)學習預計:一是參加縣局組織的時事政治學習、警示教育學習,集中教育4次,每次0.5天;二是參加全省幹部網絡學習,按規定人均50個小時(6.5天);三是參加普法考試網絡學習,按規定人均50個小時(6.5天);四是參加國家總局網絡專業知識學習,按規定人均60個小時(7.5天)

17人×(3次×0.5天/人次+6.5天/人+6.5天/人+7.5天/人)=374天

‚ (2)培訓預計:一是參加黨校輪訓20天;二是參加省局集中培訓、執法資格培訓20天;三是在崗業務培訓。(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5〕101號),每人每年不少於3天。

20天+20天+17人×3天=91天

ƒ(3)考核預計:一是全縣年度工作考核,1個組,每組3人,每人6天;二是縣局組織的全縣執法質量考核、示範單位創建考核,1個組,每組3人,每人5天。

1組×3人/組×6天/人+1組×3人/組×5天/人=33天

„ (4)會議預計:一是局黨組會,召開10次,每次按執法人員3人測算 ;二是局黨組(擴大)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碰頭會等,召開20次,每次按執法人員5人測算;三是機關全體幹部職工大會,召開6次,每次按執法人員17人測算;四是全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召開9次,每次按執法人員17人測算;五是黨風廉政教育會,召開4次,每次按執法人員17人測算;六是各行業年度工作會議1次,按執法人員1人測算;上述會議每次均按0.5天測算;七是每周各股室會議,局領導參加,每次按2小時執法人員17人測算。

(10次×3人/次+20次×5人/次+6次×17人/次+9次×17人/次+4次×17人/次+1次×17人/次)×0.5天/人+52周×0.25天×17人=456天

374天+91天+33天+456天=954天

3.檢查指導鄉鎮園區安監站工作102天。

按照每人每月檢查指導1次、每次0.5天測算。

12月×1次/月×0.5天/人次×17人=102天

4.參加黨群活動168天。

預計:一是參加機關黨委統一組織的局黨組中心組(擴大)理論學習,召開4次,每次0.5天,按執法人員6人測算;二是參加各支部每周一下午“三會一課”學習教育,全年52周,每周0.25天,按執法人員12人測算;三是參加支部聯基層等活動;四是黨日活動。

4次×0.5天/人次×6人+52周×0.25天/人周×12人=168天

5.病假、事假51天。   

病假按每年人均1天測算,事假按每年人均2天測算。

(1天/人+2天/人)×17人=51天

6.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231天。

年休假按每年人均11.6天測算,探親假、婚(喪)假按每年人均2天測算。

(11.6天/人+2天/人)×17人=231天 

附件2

2019年度監督檢查重點企業名單

(共21家)

一、非煤礦山(1家)

1.嶽陽縣神通石材有限公司

二、危險化學品(10家)

1.嶽陽富和科技有限公司

2.中石化嶽陽縣榮家灣加油站

3.嶽陽縣佳琪石油工有限公司

4.嶽陽縣畫眉加油站

5.湖南中囤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6.嶽陽縣長湖鄉鴻安加油站

7.中石化嶽陽縣富榮加油站

8.中海油嶽陽縣海嶽加油站

9.中石油嶽陽縣文發加油站

10.嶽陽縣中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三、工貿行業(10家)

1.嶽陽市昱華玻璃製品有限公司

2.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

3.嶽陽大力神電磁機械有限公司

4.湖南科倫製藥有限公司

5.嶽陽市安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6.嶽陽民康醫用材料有限公司

7.嶽陽縣華鑫電機絕緣材料有限公司

8.湖南海潤電氣有限公司

9.嶽陽湘渝科技有限公司

10.湖南普愛生物飼料有限公司

 

 

附件3

2019年度監督檢查時間及任務分配表

 

單 位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小 計

重點檢查企業(家)

一般檢查企業(家)

重點檢查企業

(家)

一般檢查企業(家)

重點檢查企業(家)

一般檢查企業(家)

非煤礦山股

1

1

 

1

1

 

4

危 化 股

7

5

5

3

8

2

30

煙花爆竹股

 

6

 

8

 

6

20

工 貿 股

8

7

6

4

6

4

35

合 計

16

19

11

16

15

12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