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5-度部門決算公開
一、部門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嶽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嶽陽縣人民政府組成工作部門,為全額財政撥款正科級行政事業單位。負責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常工作,代表縣政府綜合監管、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組織協調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監督管理縣屬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煤礦及非煤礦山的安全行政許可和安全監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及“三同時”審查。設5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法規股、行政審批辦公室)、非煤危化股、煙花爆竹股、綜合協調股、行業監管股。下設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隊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兩個二級機構,二級機構均未獨立核算。全局現有在職在編幹部27人,“三性”用工2人,無退休人員。固定資產-末總值91.8萬元,其中一般公務用車車輛1台,價值19.7萬元。
二、2015-度部門決算表
附表一:決算收支總表
附表二:支出決算明細表
附表三:“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表
三、部門決算執行情況分析
(一)部門決算基本情況
1、-度收支決算情況
2015-度,我局收入總計381.6萬元,即財政撥款收入224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157.6萬元。全-支出總計381.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10.5萬元,占總支出的29%;商品和服務支出74.5萬元,占總支出的20%;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6.1萬元,占總支出的7%;項目支出170.5萬元,占總支出的44%。
2、-度“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2015-“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8.1萬元,比公開的2015-部門預算數減少0.9萬元,係我局今-采取降低公務成本、減免浪費、減少行政支出、提高行政經費使用效率等一係列舉措的顯著成果。分項為: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元,預算金額0元;公務接待89批次,540人,共支出5.8萬元,比預算數減少0.2萬元,降低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2.3萬元,未新購置車輛,比預算減少0.7萬元,降低5%。
3、-度機關運行經費決算情況
2015-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11.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36.6萬元,主要用於在職幹部職工工資及津補貼的發放、對個人及家庭的補助等,常公用經費74.5萬元,用於機關常維護工作,如水電費、辦公費、維修費等方麵。
4、-度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
2015-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合計42.51萬元,其中通用設備7.78萬元,專用設備41.73萬元,主要用於辦公設備、耗材及安全裝備采購,采購程序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製度規定執行。
(二)、下一步措施及建議
2015-,我局在局領導的正確領導和各部門的密切配合下,以“開源節流”為宗旨,堅持科學理財、依法理財,確保資金和資產的安全完整,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下一步,我局將根據-度預算要求,按照“科學、規範、統一、高效”的原則,量入為出,嚴格執行《行政單位會計製度》;強化事前預算、事中控製、事後監督;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切實降低資金的使用成本;進一步完善機關公用經費定額管理辦法,不斷提高依法理財能力,為全縣的縣域經濟發展提供安全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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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嶽陽縣2015-度安監局支出決算明細表 | ||||||||||||
| 單位:萬元 | ||||||||||||
| 經濟科目 | 項目名稱/科目 | 資金來源 | ||||||||||
| 合計 | 當-財力 | 上-結轉 | ||||||||||
| 財政預算撥款(補助) | 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 政府性基金撥款 | 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 上級補助收入 |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 其他收入 | ||||||
| 小計 | 經費撥款 | 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 ||||||||||
| 合計 | 224 | 157.6 | ||||||||||
| 工資福利支出 | 基本工資 | 40.5 | ||||||||||
| 津貼補貼 | 65.9 | |||||||||||
| 社會保障繳費 | ||||||||||||
|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 4.1 | |||||||||||
| 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 | 辦公費 | 7.2 | ||||||||||
| 印刷費 | 3.3 | |||||||||||
| 水費 | 1 | |||||||||||
| 電費 | 2 | |||||||||||
| 郵電費 | 2.2 | |||||||||||
| 物業管理費 | ||||||||||||
| 公務用運行維護費 | 10.3 | |||||||||||
| 其他交通費 | ||||||||||||
| 差旅費 | 0.9 | |||||||||||
| 維修費 | 2.6 | |||||||||||
| 會議費 | 1.5 | |||||||||||
| 勞務費 | 1.9 | |||||||||||
| 培訓費 | ||||||||||||
| 公務接待費 | 4.6 | |||||||||||
| 工會經費 | 5.4 | |||||||||||
| 福利費 | ||||||||||||
| 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 | 31.6 | |||||||||||
|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離休費 | |||||||||||
| 退休費 | ||||||||||||
| 離退休津補貼 | ||||||||||||
| 醫療費 | 2.7 | |||||||||||
| 助學金 | ||||||||||||
| 住房公積金 | 23.4 | |||||||||||
| 遺屬費 | ||||||||||||
| 獎勵金 | ||||||||||||
| 老幹費 | ||||||||||||
|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
| 項目支出 | 12.9 | 157.6 | ||||||||||
| 事業單位經營支出 | ||||||||||||
|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 ||||||||||||
| 上繳上級支出 | ||||||||||||
| 結餘 | ||||||||||||
| 其他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