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冬春消防安全防範工作方案
來源:嶽陽縣應急管理局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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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山西呂梁“11•16”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市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進一步推動消防安全責任措施落實,堅決防範遏製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確保我市火災形勢平穩,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落到實處,切實提高風險隱患排 查整改質量、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願和能力水平。圍繞全國、省、市“兩會”等重大活動,突出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要節點,精準研判,優化措施,統籌推進全市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和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等工作,及時防範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風險,確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重點任務

  (一)全麵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重大風險隱患

  1.持續開展自查自改。12月31日前,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對本行業係統社會單位九類重點整治情形自查不到位、隱患整改不到位等問題開展一輪核查,通過提示、警示、宣傳等多種手段,壓緊壓實單位主體責任,督促指導單位持續開展隱患自查自改,並加大檢查執法力度。

  2.緊盯重點領域防範。商務、公安等部門要加強大型商業綜 合體、商場、賓館、公共浴室等人員密集場所檢查力度,集中整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占堵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等突出問題。衛健、民政等部門要督促醫院、養老院、醫養結 合等敏感特殊場所,嚴格落實夜間值班值守,加強巡查檢查,嚴禁違規施工裝修改造。應急、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門要指導“廠中廠”、老舊商住樓等混合生產經營場所,明確消防安全牽頭管理單位,對共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設施設備實施統一管理,強化員工培訓演練,完善應急聯動機製。1月31日前,要對上述類型場所開展1次專項抽查。

  3.推動重大隱患銷案。對尚未按期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和經營性居民自建房集中連片地區,采取“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報”形式,推動盡快銷案。12月31日前,消防部門牽頭會同相關主管部門對行業監管範圍內的重大消防安全隱患開展督導檢查,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警示。

  (二)持續推進城鎮燃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1.開展隱患排查檢查。各地各部門參照自建房的排查模式,采取部門聯查、發動鄉鎮街道檢查、聘請技術服務機構等專業力量排查等方式,全麵開展燃氣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1月31日前,城管、商務、市場監管、消防等部門要圍繞錄入“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係統”消防安全方麵的內容,對前期排查情況進行抽查複核,每個縣市區抽查數量不少於10家,重點複核隱患是否排查到位、問題是否督促整改,抽查複核情況留檔備查。

  2.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本行業係統相關企業開展風險隱患“自知、自查、自改”,建立問題清單,落實閉環管理。城管部門牽頭督促燃氣經營、充裝企業,嚴格按照專項整治方案要求“上門入戶”開展燃氣安全檢查和宣傳,從源頭上抓好燃氣安全監管;其他部門對發現的液化石油氣經營點存在違規經營、存儲行為,餐飲企業存在燃氣管網連接不規範、氣瓶超量儲存、未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等行為的,一律函告當地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由專班牽頭倒查供氣企業責任。

  3.嚴肅懲處違法行為。各地各部門在排查過程中發現燃氣經營、充裝企業不遵守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餐飲企業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違規用火用電用氣、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等突出問題,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告知轄區消防部門,嚴厲懲治。

  (三)聚焦重點領域場所消防安全風險

  1.聚焦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風險。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以農村集市、小型銷售門店為重點,加大假冒偽劣電取暖器具查處力度。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對醫療衛生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商場市場、學校等單位場所違規使用電取暖器進行排查整治。鄉鎮街道以經營性居民自建房、“多合一”場所、群租房、老幼病弱等群 體居住場所為重點,組織村(居)委會幹部、網格員等基層力量開展“敲門行動”,逐門逐戶開展安全取暖警示性排查,指導整改不安全取暖行為和隱患。

  2.聚焦電氣焊作業消防安全風險。公安、應急、住建、市場監管、城管、消防要按照《嶽陽市電氣焊等動火作業消防安全綜合監管協作機製》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電氣焊全鏈條安全管控機製,強化發證監管、現場監管和信用監管,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嚴格落實動火審批和現場安全看護措施。對因違規動火造成火災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作業人員責任。

  3.聚焦易燃材料消防安全風險。各地要將高層建築外牆、冷庫、室內冰雪活動、公共浴室等場所保溫材料納入全鏈條監管視線,逐項明確市場監管、住建、商務、文旅、消防等部門監管職責和任務分工,有效解決生產、銷售、建設、使用、改造和拆除等環節失控漏管問題。民政、商務、文旅、衛生健康等部門加大對社會福利機構、商場市場、娛樂休閑、醫療衛生機構等人員密集場所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仿真塑料綠植進行裝飾裝修問題的排查檢查,督促按期整改,對拒不按期改正的,抄告消防部門進行查處。

  4.聚焦城市運行消防安全風險。住建、商務、應急、交通運 輸、消防等部門要深化高層建築、大型商業綜合體、倉儲物流、勞動密集型企業等高風險場所綜合治理,集中排查整改日常管理機製不健全、違規使用醇基燃料、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防火分隔和管道井封堵不到位、消防設施損壞停用等突出問題。

  5.聚焦重要節點消防安全風險。元旦、春節、元宵節和全國、省、市“兩會”期間,各地要提高火災防範等級,研判重要活動、商業促銷、祭祀祈福、遊園廟會等安全風險,組織公安、民政、文旅、消防等部門,采取上門檢查、錯時檢查、督導檢查等方式,督促指導主辦、承辦單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製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規範臨時布展區域安全管理,落實現場看護措施。行動期間,重要時間節點各地要組織開展不少於1次夜查行動。

  (四)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警示教育

  1.開展消防安全常識宣傳。持續開展消防宣傳“五進”工作,依托消防誌願者和義務培訓組織,運用社會化手段和媒體平台,教育引導群眾掌握安全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常識和火災自救逃生知識。發動鄉鎮(街道)、村(社區)基層網格逐門逐戶開展消防常識宣傳和提醒提示,提醒居民家庭安全取暖、安全用火用電、預防一氧化碳中毒,12月31日前實現對轄區村(居)民全覆蓋。

  2.開展消防安全警示宣傳。針對山西呂梁“11•16”火災事故,以及曆年冬春季節典型火災案例,剖析起火原因,解讀事故教訓,警示企業、教育公眾。在元旦、春節、元宵節、 “兩會”等重要節日和重要節點,適時發布相關警示提示信息。各地至少組織2次集中曝光行動,並將有關音視頻報送市消安委辦,由市消安委辦統一在市級主流媒體曝光火災隱患嚴重的單位場所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強力推動隱患整改。

  3.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演練。11月30日前,各地至少組織本級安委會、消安委成員單位開展1次行業部門消防安全培訓,明確防範工作重點、講清法律後果,培養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各行業主管部門督促企業單位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尤其是加強消控值班人員、微型消防站(專職消防隊)、電氣焊等重點崗位人員專門培訓,並在行動期間開展不少於1次的滅火疏散演練,全麵提升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消防部門督促各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疏散演練。

  (五)全力加強冬春季節災害事故應急處置

  1.做好滅火救援準備。各地針對本地區災害事故特點和高風險區域場所情況,製定完善滅火救援預案,建立健全公安、應急、氣象、消防等部門聯勤聯動工作機製,組織多部門開展1次實用 管用的綜合演練,強化應急聯動,提高處置能力。消防部門每月對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社區微型消防站、村誌願消防隊隊員在崗情況進行抽查檢查,並將抽查情況通報至各縣市區政府,督促落實值班值守要求,確保發生事故能迅速到場處置。督促指導各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伍每周開展不少於2次熟悉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2.確保消防設施完好。各級市政、供水等部門對本地區消防 水源開展普查,落實維護保養和防凍措施。物業主管部門組織物業服務企業,對管理服務的高層建築開展消防設施檢查和維護保養。民政、商務、衛生健康等部門組織社會福利機構、大型商業綜合體、醫療衛生機構等場所,對建築消防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全麵檢查和聯動測試,確保完整好用。

  3.嚴格進行執勤戰備。各級消防部門要嚴格落實值班備勤製 度,加強重點區域、敏感場所熟悉演練,特別是對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及時修訂應急處置預案,行動期間至少開展1次熟悉演練。加強消防車輛、裝備器材檢查維護和物資儲備,確保一旦發生險情科學高效救援處置。對重要節日、重大活動的核心區域開展前置備勤、巡查守護。

  三、時間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2023年11月23日前)。各縣市區根據曆年火災特點和本地實際,專題研判本地冬春消防安全形勢,完成本地冬春消防安全防範的動員部署工作,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廣泛發動、部署到位。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全國“兩會”結束)。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工作方案,全力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針對突出風險召開約談會、推進會,重要節點落實嚴管嚴控措施。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4年全國“兩會”結束至3月底)。各地對冬春消防安全防範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自查自評,總結經驗做法,建立完善提升火災防控能力的長效機製。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消防安全監管。各地要健全完善基層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機製,全麵加強基層消防力量建設,提升基層消防安 全治理能力水平。12月31日前,全市所有鄉鎮(街道)完善建立由主要負責人、相關內設機構負責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實體化運行機製,建立每季度研究消防工作製度,明確工作人員負責消防工作;所有村(社區)製定村(居)民防火公約,將消防工作納入“多網合一”綜合網格管理,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完善火災隱患整治工作流程,確保“一般隱患不出網格”,實現“閉環”管理;建立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網格化工作機製,按照“縣市區領導包幹鄉鎮(街道),鄉鎮(街道)領導包幹村(社區),網格員包幹網格區域”的模式,製定消防網格化示意圖,標注包幹區域及場所分布,明確工作職責,逐級壓實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督促指導有關行業、領域的消防工作,依法依規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治理和消防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對鄉鎮(街道)排查發現的行業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實施重點督辦整治;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機製,形成消防安全防範工作監管合力。

  (二)嚴格開展執法檢查。針對近年來火災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和執法薄弱環節,各地要采取聯合執法、專家輔助執法等方式,提升執法質效,解決執法人員“人少質弱”問題。依法用好查封、罰款、拘留、關停等手段,杜絕執法“寬鬆軟虛”。嚴格執行“一案雙罰”,對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依法查處違法企業和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督促落實消防安全法定職責。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職責,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責令改正,對存在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火災隱患,在責令改正的同時書麵報告鄉鎮(街道)和通報消防救援機構。全麵落實居民自建房領域授權委托鄉鎮(街道)消防執法工作要求,對鄉鎮(街道)檢查發現,不屬於鄉鎮(街道)執法職權範圍內的違法案件,及時移送負有職責權限的部門依法查處。

  (三)強化事前事後監管。加強行刑銜接,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辦力度,前移關口、形成震懾。加強信用監管,對拒不改正重大火災隱患或嚴重違法行為、拒不執行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決定的,納入消防安全領域嚴重失信行為,實施部門聯合懲戒。加大事故追責力度,因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火災防控措施不到位,發生人員傷亡火災事故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發生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依法依紀追究單位負責人、實際控製人、上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四)加大督導考核力度。將冬春消防安全防範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全市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以及安全生產月約談重要內容,各縣市區要同步納入。行動期間,市安委辦和市消安委辦聯合開展不少於2次專項督導,將對督查檢查中發現的排查治理 不深入、重大安全隱患整改不徹底等突出問題,在主流媒體公開曝光,形成警示效果,切實提升冬春消防安全防範工作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