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嶽陽市委文件
嶽發〔2014〕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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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嶽陽市委
嶽陽市人民政府
關於進一步加強鐵山飲用水水源保護
與庫區民生保障的意見
(2014-12-1)
鐵山飲用水水源是嶽陽重要的戰略資源。為切實加強對鐵山飲用水水源保護,確保城鄉飲用水安全,進一步改善庫區民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飲用水水源保護範圍
1.劃分保護區。鐵山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以下簡稱保護區)包括鐵山水庫、金鳳水庫、新牆水庫及其集雨區和樞紐工程;鐵山城鎮供水渠道、管道、箱涵及渠道的迎水坡麵。保護區分為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
一級保護區指鐵山水庫校核洪水位93.2米水岸線以下的區域(含孤島),鐵山水庫取水口校核洪水位93.2米水岸線以上周邊沿地表外延200米以內區域,鐵山水庫樞紐工程的法定管理和保護範圍;金鳳水庫集雨區域(含樞紐工程);新強水庫設計最高蓄水位水岸線以下的區域(含樞紐工程);鐵山城鎮供水渠道、管道、箱涵的法定管理範圍及渠道的迎水麵。
二級保護區指鐵山水庫校核洪水位93.2米水岸線沿地表外延200米範圍內區域(已劃定為一級保護區的除外),新牆水庫設計最高蓄水位水岸線沿地表外延200米範圍內區域。
準保護區指保護區內除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以外的範圍。
二、飲用水水源保護目標
2.水質。一級保護區穩定保持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Ⅱ類以上,逐步向Ⅰ類提升;二級保護區穩定保持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以上,逐步向Ⅱ類提升。
3.水量。2020-前,通過實施外引水源工程,城鎮供水保證率達95%以上。
4.生態環境。2020-前,保護區內森林覆蓋率達到55%。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內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100%,生活汙水達標排放率達100%。
5.民生保障。全麵建立科學的管理、投入、生態補償機製,保護區內群眾生活水平穩步提升,逐步達到所屬縣農村平均水平。
三、飲用水水源保護措施
6.實施汙染整治。(1)禁止在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依法予以拆除或關閉;禁止在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汙染物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依法予以拆除或關閉;禁止在準保護區內新建、擴建對水體造成汙染的建設項目,改建項目不得增加排汙量。(2)控製麵源汙染。鐵山水庫集雨區內農、林、牧業減少化肥和農藥使用量,鼓勵使用有機肥、緩釋化肥和生物治蟲技術,禁止使用劇毒農藥。控製規模畜禽養殖,保護區內嚴禁新增規模養殖場,現有規模養殖場一律退出,經合法合規審批的實行退出補償。一級保護區內禁止投料養殖、旅遊、遊泳、垂釣及其它可能汙染水體的活動。(3)推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屬地縣人民政府負責建設垃圾無害化填埋場,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將垃圾焚燒殘渣清運至保護區外填埋場,鐵山水庫集雨區內各行政村負責垃圾收集、焚燒。填埋場建設資金由屬地縣人民政府負責籌措,市財政給予適當支持。(4)建設入庫河道攔汙工程。2015--底前建成5個入庫河道攔汙工程。(5)建設集鎮汙水處理設施。建成-田、毛田集鎮汙水處理廠並盡快投入運營,其它集鎮及二級保護區內居民生活汙水淨化設施在2020--底前完成。
7.嚴格用地管理。加快編製鐵山水庫集雨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科學規劃居民集中安置點,嚴格控製鄉鎮集體建設用地。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內嚴禁新建房屋,原址居民的住房因危房或合法增加人口確需改建擴建的,須依法依規嚴格審批,並同步建好汙水淨化設施。嚴禁非保護區戶籍人員在保護區內違法建設、購置住房。
8.強化用水安全。推進昌江引水工程等補充水源工程建設,逐步實現城鎮供水與農業灌溉用水分離。建立鐵山水質監測和信息公開體係,健全突發水汙染事件的報告製度和應急處置預案,防範水汙染事故。力爭2020-前,鐵山城鎮供水渠道和金鳳水庫、新牆水庫實行全封閉式管理。建立供水工程管理體係,加大供水工程維修投入力度,保障供水設施安全。
9.加強人口、殯葬、生態環境及生產生活等方麵管理。(1)控製人口非自然增長,除婚姻、生育、退伍等法定政策原因外,保護區內各村(居委會)禁止外來人口遷入。(2)推進殯葬改革。保護區內各鄉鎮應在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外的荒山瘠地劃定墓地,實行集中安葬,積極倡導火化安葬。(3)推進生態庫區建設。加大退耕還林力度,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全部實施封山育林,準保護區禁止皆伐,撫育性間伐必須經過審批。(4)嚴禁在鐵山城鎮供水工程的法定保護範圍內從事影響水工程運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采砂、葬墳等活動;在鐵山城鎮供水渠道、箱涵的法定管理範圍內除遵守以上規定外,還不得實施影響水工程運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種植、鏟草等行為以及洗滌、遊泳、堆放廢棄物等可能汙染水體的活動。(5)未經批準,嚴禁運輸危險品、有毒有害物品車輛進入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
四、庫區民生保障
10.加強庫區民生工作。(1)積極爭取國家、省政策性扶貧、救濟救助、生態保護項目向保護區特別是二級保護區傾斜。庫區所屬縣鄉黨委政府要製訂庫區生產發展規劃,幫助庫區群眾發展致富。(2)推行生態補償。提高鐵山水庫集雨區內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市人民政府按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30元/畝,準保護區15元/畝補償標準補助到縣,由屬地縣人民政府製定具體管理辦法,並負責實施。(3)科學規劃、選址,加快推進居民集中安置點建設,支持集中安置點的基礎設施建設,經費按8:2的比例由市縣分擔。(4)對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內居民後靠至準保護區或規劃的居民安置點集中建房的,按4萬元/戶給予獎勵,經費按8:2的比例由市縣分擔。對二級保護區內居民建設生活汙水淨化設施給予補助,經費按8:2的比例由市縣分擔。重點將庫區農村危房改造納入全市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範圍,予以考慮,對確有建房困難的特困危房戶,在中央、省政策資金支持的基礎上,每戶給予1萬元補貼,補貼資金按8:2的比例由市縣分擔。(5)鐵山水庫集雨區內已批準的規模養殖戶和影響水源安全的生產企業被依法退出或關閉後,參照國家和省相關補償標準予以補助,經費按8:2的比例由市縣分擔。(6)對按有關殯葬管理規定建設公共墓地的鄉鎮給予補助,對在公共墓地按殯葬管理規定安葬的墓主親屬給予獎勵。(7)加大敬老院建設投入力度。(8)落實低保政策,爭取上級民政部門向二級保護區內所在村困難居民傾斜。(9)提高對鐵山傷殘民工補助標準,並建立自然增長機製。(10)建立鐵山水庫二級保護區特困救助資金,每-由市出資150萬元用於特殊困難居民救助,由嶽陽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建立鐵山庫區大病醫療救助資金,市財政一次性補助240萬元,其中嶽陽縣200萬元、平江縣40萬元,嶽陽縣籌集100萬元,平江縣籌集20萬元,由屬地縣人民政府負責使用和管理。(11)加大庫區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力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農村勞動者轉移就業技能培訓、農業部門“陽光工程”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移民部門的移民培訓、扶貧部門的“雨露計劃”扶貧培訓要對庫區計劃單列,予以重點傾斜。
五、保障措施
11.健全組織保障。成立嶽陽市鐵山飲用水水源保護與庫區民生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委副書記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監察局、市委編辦、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農辦、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畜牧水產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規劃局、市民政局、市鐵山供水工程管理局、市移民開發局、市扶貧開發辦和平江縣人民政府、嶽陽縣人民政府、嶽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鐵山供水工程管理局。分別組建市鐵山供水工程管理局和嶽陽縣鐵山飲用水水源保護綜合執法機構,以鐵山水庫校核洪水位93.2米水岸線為分界線,各自負責職責範圍內綜合執法工作,其機構編製、職責、經費等事項按權限和程序辦理。發揮鄉鎮政府、村(居)委會水資源保護和民生保障主體作用,出台考核辦法,每-列支200萬元考核獎勵資金,實行獎優罰劣。
12.明確職責分工。市鐵山供水工程管理局負責職責範圍內鐵山飲用水水源保護和管理的常工作,協調市直有關部門和相關縣市區依法保護鐵山飲用水水源,受領導小組委托,牽頭負責對相關責任單位鐵山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民生保障工作的考核。市環保局負責製定和組織實施鐵山飲用水水源汙染防治應急處置預案,申報鐵山飲用水水源汙染防治的相關項目,定期監測鐵山飲用水水源水質,落實保護區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製度,督促依法查處鐵山飲用水水環境汙染事件。市水務局負責貫徹落實相關水事法律法規,申報鐵山飲用水水源保護的水利工程項目,督促依法查處水事違法案件。市林業局負責指導製訂保護區的植樹造林、生態環境建設方案,協助爭取生態補償項目,督促做好封山育林與依法取締木材加工廠等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嶽陽市鐵山水資源生態保護專項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工作。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督促製定鐵山水庫保護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督促嚴格審批鐵山水庫保護區民生建房用地,督促依法查處違規建設。嶽陽縣人民政府、平江縣人民政府負責履行職責範圍內禁違拆違治違、生態保護、汙染治理的主體責任,負責民生保障政策和各項工程措施的落實。嶽陽縣人民政府負責職責範圍內鐵山供水設施和新牆水庫的安全管理。嶽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配合市鐵山供水工程管理局做好其轄區內金鳳水庫及鐵山城鎮供水渠道、管道、箱涵的保護和管理工作,臨湘市、嶽陽樓區、雲溪區人民政府負責配合市鐵山供水工程管理局做好轄區內鐵山城鎮供水渠道和管道的保護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負責落實職責範圍內鐵山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民生保障工作任務,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3.拓寬籌資渠道。按照“優質優價”的原則,建立鐵山水價格適時調整機製,拓寬鐵山水資源生態保護與民生保障專項資金籌資渠道。
14.嚴格責任追究。對在鐵山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民生保障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此件發至縣團級)
中共嶽陽市委辦公室2014-12-2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