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鐵山水資源保護綜合執法局2017-預算公開說明
一、單位基本概況
(一)主要職能
我單位主要負責貫徹執行鐵山水資源保護方麵的政策、法規,依法組織起草鐵山水資源保護方麵的規範性文件,擬定庫區水資源保護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度計劃。
(二)機構設置
根據三定方案,嶽陽縣鐵山水資源保護綜合執法局為全額拔款性質的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編製員額15名,其中單位領導正職1名、副職4名;下屬毛田執法大隊為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編製員額10名,其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名,下屬-田執法大隊為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中大隊長、副大隊長1名。共計編製36名。
二、預算單位構成
本單位屬於一級預算單位,沒有二級預算單位。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17-部門預算是指本級預算的匯總情況。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單位基本運行的經費,又包括項目支出。
(一)收入預算,2017--初預算數45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55萬元。收入較去-增加198.3萬元,主要是增加了黨建經費5.15萬元,19名正式工資與福利等,共計35.75萬元,“兩保”項目等業務工作經費66萬元,專項資金86萬元,維修維護費、勞務費、物業管理費等公用經費5.4萬元。
(二)支出預算,2017--初預算數455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40.94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服務支出43.16萬元,養老保險和職業-金48.1萬元,醫療衛生8.18萬元,工傷保險1.09萬元,住房保障13.74萬元。支出較去-增加198.3萬元,主要是增加了與收入增加部分相對應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7-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55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初預算數為297.84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7--初預算數為157.15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黨建經費5.15萬元,庫區“兩保”工作宣傳經費15萬元,庫區幹部培訓經費15萬元,庫區拆違控建經費30萬元,-田大隊場地租金6萬元,鐵山水資源保護專項資金86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7-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當-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55萬元,比2016-預算增加198.3萬元,主要是我單位2015-初才成立,人員尚未調配整齊。
2、“三公”經費預算
2017-“三公”經費預算數為6.1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1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4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17-“三公”經費預算較2016-增加1.95萬元,主要是因為單位新增加19個人,公務接待同時增加0.95萬元,機關項目增加垃圾車一台,運行經費1萬元。
3、政府采購情況
2017-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5.5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5.51萬元。
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