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2016年度鐵山水資源保護綜合執法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表
來源:嶽陽縣鐵山水資源保護綜合執法局
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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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
| 項 目 |
2016-預算數 |
| 一、支出合計 |
42 |
| 1、因公出國(境)費用 |
0 |
| 2、公務接待費 |
12 |
| 3、公務用車費 |
30 |
|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30 |
| (2)公務用車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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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相關統計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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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個) |
0 |
| 2.因公出國(境)人數(人) |
0 |
| 3.公務用車購置數(輛) |
0 |
| 4.公務用車保有量(輛) |
3 |
| 5.公務接待批次(批) |
200 |
| 6.公務接待人數(人) |
1600 |
| 三、“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說明 |
相比2015-,我局正式進入全麵運轉階段,三台公務車用於庫區執法巡查每台耗費測算10萬。 |
| 備注:1、“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於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幹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三公”經費數包括基本支出中的“三公”經費和項目支出中的“三公”經費支出。 3、注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和人數;當-公務用車購置數和保有量; 4、注明公務接待批次和人數。 5、請對“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進行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