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湖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各市州退役軍人事務局、教育局、財政局、人社局:
現將《關於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湖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湖南省教育廳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5月29日
關於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退役軍人和教育工作重要論述,有力推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工作落實落地,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2〕46號)精神,現結合我省工作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原則要求
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既是推動新時代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做好新時代退役軍人工作的重要途徑。要擇優選拔,把優秀退役軍人充實到教師隊伍,改善教師結構;堅持標準,有針對性地優化、完善退役軍人教師任職考核選拔流程,使其更符合教師隊伍建設實際需要;注重培養,加強宣傳、引導並通過教育培訓將優秀退役軍人培養成為優秀的教育工作者,體現以立德樹人為根本的教育理念。
二、工作舉措
(一)適當擴充師範專業教育機會。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參加高考按規定加分照顧。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優化招生結構,適當擴大我省師範類專業專升本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計劃。按規定做好退役大學生士兵複學轉專業等工作,優先開放師範類專業並提供專業補習等幫助。退役軍人報考專升本師範專業,結合我省高校人才培養實際,合理確定對應專業範圍。結合我省實際,支持師範類、體育類高等院校開設退役軍人師範教育、體育專業專修班。在讀師範專業退役大學生士兵按規定享受學生資助政策。
(二)支持符合條件的在校非公費師範生退役軍人按有關規定轉公費師範生。我省生源通過高考進入省內公費師範生培養高校,屬於非公費本科師範生的,在校期間參軍入伍並退役複學後,經所在高校考核合格,本人向生源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出申請,退役軍人事務、教育、財政、人社等部門審核並報縣級人民政府同意後,由生源地縣級人民政府、培養高校與其簽訂公費師範生培養協議,納入公費師範生進行培養和管理,享受在校公費師範生同等權利。公費師範生畢業後,由縣級人民政府(或委托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協議約定的服務地域和服務學校類型,通過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確定具體服務學校和崗位,落實所需編製。
(三)建立退役軍人教師職業能力培養機製。麵向35周歲及以下、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有從教意願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每年集中開辦1-2期“兵教師”培訓班,幫助其提升教育教學能力。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培訓期間住校納入在校生管理,免交培訓費、住宿費、雜費等,夥食、交通費自理。符合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最多可參加1次集中培訓班。
(四)放寬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條件。綜合考慮服役年限等因素,退役軍人參加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的可根據工作實際適當放寬年齡要求,並在教師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確。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資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五)設置專崗招錄(聘)退役軍人。每年縣(市、區)在製定中小學教師招聘計劃時,應安排不少於5%的專門崗位招聘符合教師資格條件的優秀退役軍人。在中小學校有空編的情況下,適當增加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指標,根據實際可安排在管理、專技、工勤崗位,原則上每個縣(市、區)每年提供不少於2個中小學崗位供退役士兵選擇,安置人數較多的,可適當增加中小學崗位數量。
(六)建立優秀“兵教師”人才儲備庫。省、市兩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聯合教育部門,著力培養選拔一批素質過硬、品格優良且具有任教資格的優秀退役軍人,建立“兵教師”人才儲備庫,為中小學校提供“兵教師”人才。將退役軍人到中小學校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國防教育、軍訓、體育等活動,納入各級政府購買服務目錄,鼓勵聘用“兵教師”人才儲備庫的人員到中小學校擔任專職或兼職愛國主義教育、國防教育、軍訓、體育等教官。在公開招聘教師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聘用“兵教師”人才儲備庫中符合條件的優秀退役軍人。
(七)支持優秀“兵教師”多元化發展。要遵循教師成長規律,加強退役軍人教師的專業培訓和跟蹤培養,配備優秀骨幹教師傳幫帶;要發揮好退役軍人教師優勢,在愛國主義、集體主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在理想、道德、紀律、法治、國防和民族團結教育中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空間,鞏固學校思想文化陣地,加強國家安全教育。退役軍人教師的服役年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算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鼓勵為學校提供安保服務的相關企業聘用更多退役軍人,並兌現有關吸納退役軍人就業企業的優惠政策。
三、組織保障
(八)健全工作機製。我省退役軍人教師培養工作由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建立定期會商機製,高位推動工作。市縣兩級要在當地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建立健全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工作機製,強化各級各部門之間信息溝通共享,落實銜接好選拔、培養、聘用、發展各個環節。
(九)明確職責分工。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省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宣傳動員、摸清底數、審核退役軍人身份,引導退役軍人結合自身實際積極參加中小學教師招聘。全省各級教育、人社部門負責指導師範院校和中小學校製定培養和招聘計劃,督促師範院校和中小學校落實各項傾斜政策。
(十)加強經費保障。中小學開展國防教育活動等所需經費,列入學校年度預算予以資金保障。退役軍人教師職業能力培養、國防教育宣講等工作所需經費,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同級財政部門予以資金保障。退役軍人教師職業能力培養納入退役軍人教育培訓補助項目範圍,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合理統籌使用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十一)注重榮譽激勵。在績效工資分配、職稱評定、崗位晉級考核中,要綜合考慮退役軍人教師的教學業績、教書育人實效以及對學校的貢獻作用。深入挖掘退役軍人教師先進事跡,選樹“兵教師”先進典型,省市縣各級政府部門在開展優秀教師評選表彰活動時,注意表彰師德高尚、表現突出的優秀退役軍人教師。
(十二)強化督查問效。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每年聯係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定期組織聯合督查檢查,將是否落實傾斜政策、建立長效工作機製作為檢查內容。檢查結果作為評價履行退役軍人事務職責和實施績效獎勵、評優評先、雙擁模範評選等方麵的重要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