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係醫療保障製度健康持續發展。
嶽陽縣醫療保障局自2019年組建以來持續開展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專項治理,通過開展定點醫療機構自查、現場稽核、智能篩查等多種方式積極推動監督檢查全覆蓋,配合省醫保飛行檢查、積極參加縣(市)區交叉檢查、全麵組織常態化稽查稽核等工作,不斷淨化醫療市場,規範醫療服務行為,嚴防醫療保障基金違規支出。
2020年,縣醫保局在全縣開展了“醫保清風”打擊欺詐騙保專項行動,共檢查定點醫藥機構294家,其中查處各類違法違規案件24起,暫停服務協議3家,解除醫保服務協議4家,移送司法機關案件2起,拒付和追回基金451.6萬元,罰款143.2萬元。
為了更好的維護醫療保障基金的安全,今年1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735號國務院令,公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今天,邀請到縣醫療保障局有關領導為关键词2共同解讀《條例》和探討《條例》頒布實施後我縣的具體工作。
問:《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的出台背景?
答: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其使用安全涉及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係醫療保障製度健康持續發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主體多、鏈條長、風險點多、監管難度大,監管形勢較為嚴峻。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製度改革的意見》提出,製定完善醫保基金監管相關法律法規,規範監管權限、程序、處罰標準。《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製度體係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強化醫保基金監管法治及規範保障,製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辦法。製定專門行政法規,以法治手段解決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中的突出問題,是十分必要的。
問:《條例》都有哪些主要內容呢?
答:該《條例》共5章50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強化醫療保障服務;二是明確基金使用相關主體的職責,規範基金使用;三是要健全監管體製,強化監管措施;四是細化了法律責任,加大懲戒力度。
問:《條例》的出台,對我縣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管工作會帶來哪些影響?
答: 《條例》的頒布標誌著我國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監督管理有了法律規範,對醫療保障工作影響深遠。一是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管更加規範。《條例》的出台,使得在全國範圍有了統一的遵循、統一標準和統一的依據。二是基金使用相關主體的職責更加明確。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依法組織製定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製度,規範服務協議管理。定點醫藥機構加強內部管理,提供合理、必要的醫藥服務,保管有關資料、傳送數據和報告監管信息。參保人員持本人醫療保障憑證就醫、購藥,按照規定享受醫療保障待遇。三是對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的震懾更加有力。針對不同的違法主體、違法行為、違法情形,綜合運用多種處罰措施,分別設置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引導和督促醫療保障基金的使用主體更好做到合法合規。四是社會監督更加有效。《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暢通社會舉報渠道,鼓勵各方參與基金監管,同時,也鼓勵和支持新聞媒體進行輿論監督。我縣將按照《條例》規定,不斷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管工作,促進基金有效使用,維護人民群眾醫療保障的合法權益。
問:醫療保障基金整個使用過程中的主體包括了醫保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參保群眾等,《條例》出台後,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相關主體出現違規行為,需要承擔什麽樣的法律責任?
答:《條例》針對不同違法主體、不同違法行為分別設置了法律責任。根據《條例》規定,對於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違法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責令退回、罰款、給予處分。對於定點醫藥機構存在的一般違法行為,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約談負責人、責令退回、罰款、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一定期限的醫藥服務;對於定點醫藥機構存在的違反管理製度行為,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約談負責人、罰款;對於定點醫藥機構的騙保行為,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罰款、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一定期限的醫藥服務、解除服務協議、吊銷執業資格;造成醫療保障基金重大損失或者其他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對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給予限製從業、依法給予處分。對於個人違法行為,由醫療保障等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責令退回、暫停其一定期限的醫療費用聯網結算、罰款。對於醫療保障等行政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要給予處分。違反條例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條例》頒布後,如何更好的讓醫保基金監管工作落地見成效?
答:《條例》的公布實施,從法製層麵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縣將圍繞《條例》出台,以學習、貫徹、落實《條例》作為2021年醫保基金監管工作的主線,確保《條例》落地見效。一是依托醫療保障基金監管集中宣傳月,開展主題為“宣傳貫徹條例 加強醫保基金監管”的集中宣傳活動,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使《條例》深入人心。二是組織開展醫保基金監管培訓,解讀《條例》、以案說法。三是推動我縣醫保基金監管製度體係建設。建立醫保基金綜合監管長效機製,建立我縣醫療保障行政執法裁量基準、醫療保障行政執法規程等配套政策。四是推進依法行政,聚焦行政執法的源頭、過程、結果等關鍵環節,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製,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醫療保障基金監管的基本手段,結合投訴舉報、數據監測等線索,開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情況常態化監管稽核和稽查工作。
問:後段,如何進一步加強部門聯動,實現聯合懲戒?
答:根據《條例》規定,醫療保障、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財政、審計、公安等部門應當分工協作、相互配合,建立溝通協調、案件移送等機製,共同做好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嶽陽縣醫療保障局將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完善重大事項、重大案情和多部門綜合監管機製,推進多部門聯合執法、信息共享、一案多處的監管格局,促進監管結果協同運用。
近期,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關於醫療保障部門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醫療保障基金監管中發現問題線索的通知》,明確了在醫保基金監管執法工作中,應當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的情形,我局也將根據國家、省、市醫療保障局要求建立相關移送機製,將嚴格執行相關移送規定,對符合移送情形的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部門。
关键词2相信,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有相關部門及社會各界共同的努力,我縣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管工作一定會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