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來源: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0-09-18
瀏覽量:1 | | | | |

目 錄

第一部分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關於城市管理(指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維護管理、城市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下同)和城市綜合執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製度,研究擬訂相關規範性文件(草案),擬訂全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2、負責與城市管理相關單位的工作聯係;參與城市建設管理規劃設計評審、重點工程可行性方案論證和公用基礎工程設施規劃設計審查。推進城市管理數字化、精細化、智慧化建設;承擔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負責係統內城市路燈、園林綠化等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維護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組織擬訂城市管理方麵專項費用的年度計劃;負責本係統各單位財務情況的監督管理;審核環衛設施維護、園林綠化維護、路燈維護等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工程預(決)算;負責本係統各種規費征收的監管。

4、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擬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作業標準、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負責關閉、閑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場所核準;負責臨時占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許可;負責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及城市建築垃圾處置審批;負責組織實施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責任區製度;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日常管理和環衛基礎設施管理。

5、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戶外廣告有關政策法規,組織編製城市戶外廣告設置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城大型戶外廣告設置審核;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置和設施的日常監管,對不符合廣告規劃和城市容貌標準的戶外廣告定期維護和清理。

6、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維護管理。擬訂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維護作業標準、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工程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查;負責在城市公共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及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審批;負責砍伐城市樹木審批;負責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維護的日常管理工作。

7、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擬訂城市市政公用設施運行作業標準、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負責影響城市道路作業許可。負責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監督檢查,加強對城市地下管線、城市照明、供氣、加油加氣充電設施、公共廁所和公共停車場等市政公用設施開展日常巡查和運行管理。

8、負責宣傳貫徹燃氣行業的法規,擬訂全縣燃氣管理的規範性文件,規範與管理城市供氣和燃氣市場。負責擬訂本縣供氣、供熱行業標準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負責縣城燃氣設施改動審批。負責天然氣行業市場管理工作。

9、行使縣城控詳規劃區範圍內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市政管理等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10、行使縣城控詳規劃區範圍內社會生活噪聲汙染、建築施工噪聲汙染、建築施工揚塵汙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汙染、露天燒烤汙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汙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汙染、燃放煙花爆竹汙染等環境保護管理方麵的行政處罰權。

11、行使縣城控詳規劃區範圍內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等工商管理方麵的行政處罰權。行使縣城控詳規劃區範圍內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麵的行政處罰權。

12、行使縣城控詳規劃區範圍內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公安交通管理方麵的行政處罰權。

13、行使縣城控詳規劃區範圍內向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傾倒廢棄物和垃圾以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水務管理方麵的行政處罰權。

14、行使縣城控詳規劃區範圍內城鄉規劃管理方麵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和行政強製權。

15、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單位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人事股、計劃財務股、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股、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股、園林綠化建設維護管理股、戶外廣告股、燃氣管理股。除上述內設股室外,還設有紀檢監察室、黨建辦、創建辦。

(二)決算單位構成。

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單位2019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局機關本級,嶽陽縣市容環境衛生服務中心;嶽陽縣風景園林綠化建設養護中心;嶽陽縣規劃監察大隊;嶽陽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嶽陽縣城市管理環境執法大隊;嶽陽縣市政設施運行維護中心;嶽陽縣城市公園廣場維護中心。

第二部分 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5,094.09萬元,與2018年相比,本單位2019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5,077.2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229.64萬元,占83.31%。其他收入847.65萬元,占16.69%。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4,847.0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157.95萬元,占85.78%。項目支出689.06萬元,占14.22%。本單位2019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229.64萬元,與2018年相比,本單位2019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032.9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83.21%。與2018年度相比,本單位2019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032.9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404.84萬元,占10.04%;城鄉社區(類)支出3,325.66萬元,占82.46%;其他(類)支出302.46萬元,占7.5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4,032.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其中: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公益性崗位補貼(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04.84萬元,決算數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單位沒有年初預算。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32.44萬元,決算數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單位沒有年初預算。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68.44萬元,決算數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單位沒有年初預算。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城管執法(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164.92萬元,決算數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單位沒有年初預算。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7.74萬元,決算數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單位沒有年初預算。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99.63萬元,決算數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單位沒有年初預算。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46.49萬元,決算數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單位沒有年初預算。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

年初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1405.99萬元,決算數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單位沒有年初預算。

城鄉社區支出(類)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款)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0.00萬元,決算數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單位沒有年初預算。

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02.46萬元,決算數大於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單位沒有年初預算。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365.9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409.9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夥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955.9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谘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公務用車購置、無形資產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2019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20.66萬元,其中:

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與決算。本單位2019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年初預算。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19.93萬元。本單位2019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年初預算。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73萬元。本單位2019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年初預算。

(2)本單位2019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度決算的對比情況。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19.93萬元,占支出決算的96.47%。公務接待費決算0.73萬元,占支出決算的3.53%。具體情況如下: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19.93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19.93萬元。主要是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本單位本年度公務用車購置數為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3輛。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73萬元,其中:

其他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73萬元。主要用於與有關單位交流工作情況及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19年共接待國內公務接待批次8個、接待人次7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收支。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全麵開展績效自評,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032.97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預算執行及時、 有效,為上級有關部門決策提供了較為有力的支撐,績效目標得到較好實現,績效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本單位沒有重點績效評價項目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19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55.99萬元,本單位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情況

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52.5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52.57萬元。另外:授予中小企業的合同金額為64.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金額的25.5%。  

(三)國有資產占有情況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共有車輛41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1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8輛、年末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年末無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四)一般性支出情況

本部門2019年一般性支出決算共計955.99萬元,其中:辦公費18.82萬元、印刷費8.68萬元、谘詢費3.58萬元、手續費0.84萬元、水費3.13萬元、電費10.12萬元、郵電費10.48萬元、物業管理費0.94萬元、差旅費0.29萬元、維修(護)費120.91萬元、租賃費13.07萬元、會議費1.27萬元、培訓費1.47萬元、公務接待費0.73萬元、專用材料費120.80萬元、勞務費20.98萬元、委托業務費26.16萬元、工會經費114.29萬元、福利費21.2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9.9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96.37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14.40萬元、辦公設備購置27.5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結餘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餘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餘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是指用於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麵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城鄉社區支出(類):是指用於城鄉社區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其他支出(類):是指用於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政府采購 :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製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製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幹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軍隊士官的軍銜等級工資、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等。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業年金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反映按規定可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製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製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誌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谘詢費:反映單位谘詢方麵的支出。

手續費:反映單位支付的各類手續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汙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物業管理費:反映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以及未實行職工住宅物業服務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麵的支出。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係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租賃費:反映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設備等方麵的費用。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夥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專用材料費:反映單位購買日常專用材料的支出。具體包括藥品及醫療耗材,農用材料,獸醫用品,實驗室用品,專用服裝,消耗性體育用品,專用工具和儀器,藝術部門專用材料和用品,廣播電視台發射台發射機的電力、材料等方麵的支出。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鍾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委托業務費: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福利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於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退休費: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員的退休費和其他補貼。

撫恤金:反映按規定開支的烈士遺屬、犧牲病故人員遺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傷殘人員的撫恤金,離退休人員等其他人員的各項撫恤金。

生活補助: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優撫對象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退役軍人生活補助費,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因公負傷等住院治療、住療養院期間的夥食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由於國家實行退耕還林禁牧舍飼政策補償給農牧民的現金、糧食支出,對農村黨員、複員軍人以及村幹部的補助支出,看守人員和犯人的夥食費、藥費等。

醫療費: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以及按國家規定資助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支出和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

獎勵金:反映政府各部門的獎勵支出,如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獎勵、計劃生育目標責任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如嬰幼兒補貼、職工探親旅費、退職人員及隨行家屬路費、符合條件的退役回鄉義務兵一次性建房補助、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一次性經濟補助費、對農戶的生產經營補貼、保障性住房租金補貼等。

辦公設備購置:反映用於購置並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範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 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度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部門決算公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