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市社征發〔2017〕1號
嶽陽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處
關於未參保用人單位社會保險實行
統一征繳擴麵管理的通知
各用人單位:
為加快社會保障體係建設步伐,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險經辦管理工作效能,切實減輕參保單位事務性負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關於全麵實施職工社會社會保險費統一征繳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340號)《關於未參保用人單位社會保險實行統一征繳擴麵管理的通知》(嶽人社函[2017]49號)等法律政策規定,經研究決定,市本級未參保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征繳擴麵實行統一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7-8-1起,市本級未參保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擴麵工作由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處(簡稱市征繳處,下同)統一負責。
二、自2017-8-1起,市本級新增參保單位的參保登記、人員異動、基金征收等公共業務由過去的各險種分別申報辦理改為市征繳處統一辦理,各險種經辦機構不再辦理新增參保單位的基金征繳等公共業務。
三、本通知自2017-8-1起執行。通知下發後,原社會保險費征繳擴麵工作與通知規定不符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市征繳處征繳業務谘詢電話:0730-2283668
嶽陽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處
201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