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報《農藥經營許可申請表》說明
來源:嶽陽縣農業局   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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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的要求:填報內容必須客觀、真實、合法;

2、電子版字體要求:封麵填報字體為宋體3號,其他頁麵填報字體為仿宋4號;

3、“經營者名稱”欄:與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一致;

4、“住所”欄:現居住地地址,精準到村組或街道樓棟門牌號;

5、“營業場所”欄:其地址精準到村組或街道門牌號;

6、“倉儲場所”欄:其地址精準到村組或街道門牌號;

7、“郵政編碼”欄:指現營業場地的;

8、“傳真”欄:能保障聯係即可;

9、“電子郵件”欄:能保障聯係即可;

10、“成立時間”欄:

1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欄:與營業執照上的一致;

12、“固定資產”欄:

13、“注冊資金”欄:

1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欄:指現經營店的;

15、“聯係人”欄:指與經營店有關聯的人;

16、“農藥”欄:指經營農藥,含經營限製使用農藥、禁用農藥;

17、“農藥(限製使用農藥除外)”欄:指經營一般性農藥;

18、“營業場所麵積”欄:標注“長x米*寬x米=x平方米”;

19、“倉儲場所麵積”欄:標注“長x米*寬x米=x平方米”。

20、“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欄:說明農藥經營許可證辦理是“先照後證”,即先辦理經營執照,後辦理許可證。

21、“四、提交材料清單”表:填報內容與《農藥經營許可場地所需資料清單表》要求相符。

22、申請材料必須同時提交繕正後的正式紙質文件和電子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