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本局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製定本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的,按本指南辦理。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係本機關在職責範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機構信息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直屬單位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二)政策法規主要包括:由省、市製定,與本機關職責相關的地方性規章;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職合發布的規範性文件等。
(三)規劃計劃主要包括:農業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專項工作規劃等。
(四)資金信息主要包括:本單位上年度財政決算、當年讀的財政預算情況,專項經費、三公經費等。
(五)其他主要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活動情況,人事任免事項,機關工作人員招考,以及本機關職責範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1、公開範圍
本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參見本局編製的《嶽陽縣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2、公開形式:
(1)網上公開:網址:https://zwzx.sgf2.com
(2)紙質查閱:紙質查閱地點在嶽陽縣農業局辦公室,辦公地址:嶽陽縣城關鎮東方路125號,聯係電話:0730-7621758,傳真電話:0730-7621758,開放時間為法定上班時間。
3、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本局將在信息形成之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最晚將在自該信息形成或變更之起20個工作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局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局申請獲取。本局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1、受理機構
本局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嶽陽縣農業局辦公室。
2、提出申請
向本局提出申請的,填寫《嶽陽縣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複製有效。
申請方式:
(1)書麵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傳真件上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時間為信函、傳真到達申請受理機構的時間。
(2)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現場填寫申請表,提出申請。書寫有困難的,可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
3、申請處理
(1)審查:本局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答複:本局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能夠當場答複的,將當場予以答複。不能當場答複的,將自收到申請之起15個工作內予以答複;因特殊原因,需延長答複期限的,本局將報主管領導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複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長在第三方權益的,本機關將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根據下列情況作出答複:
①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於依申請可公開的,但其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的,如能夠作區分處理,向申請人提供;如不能夠作區分處理,將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③屬於免予公開的和不存在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
④不屬於本局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如能確定該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將告知申請人該機關的名稱及聯係方式。
4、收費標準
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收費標準將由縣財政和價格管理部門確定。申請人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縣農業局監察室、縣監察機關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接受舉報的機關將予以調查處理。
監督電話:0730-7621758
地址:嶽陽縣城關鎮東方路125號
郵編:41410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