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來源:水利局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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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情況

2021年,我局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真執行省、市、縣對政府信息公開管理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有關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2021年初,根據人員調整變動情況,及時調整了政務信息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領導小組,仍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領導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政策法規股,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二)逐步完善相關工作機製。一是對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遵循的原則、內容形式、組織領導、責任追究等規定重新梳理,完善規定;二是完善考核製度,結合新聞上報、對外宣傳、信息溝通等工作,明確了考核辦法和措施;三是完善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製度,建立了相關責任股室負責人、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領導小組三級審查機製。(三)運用多種媒介和形式進行信息公開。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站、水利服務窗口宣傳欄、單位辦公區宣傳欄、二級機構宣傳陣地等多種渠道,采取多種形式,及時主動向社會公布水利行業法規、政策、行業動態、重大民生實事工程、財政預決算、資金、人事等方麵信息,著力提高水利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取得了較好成效。(四)認真做好回應解讀,關注熱點難點,及時回複各種谘詢。全年未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方麵的申請事項,全年無涉及政府信息公開方麵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製法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規範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93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29

行政強製

7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354.42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0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0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2.重複申請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3、其他

0

(七)總計

0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1

1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上級要求和社會公眾的期待還存在一定差距,信息發布的及時性、信息公開的質量均有待提高,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還要進一步增強。針對上述問題,我局將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強領導,增強工作人員的責任感,提高信息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及時、準確公布各項信息,方便群眾了解全縣水利工作動態。二是加大對所屬單位和機構的信息公開工作督促指導,明確信息公開是職責,要嚴格執行。三是營造信息公開良好氛圍,讓公眾參與信息工作,支持信息公開工作。四是加強交流和培訓,做好機關各股室及局直單位工作人員信息公開專題培訓,安排部署好有關工作,考核工作成效,同時,認真學習其他部門、鄉鎮好的經驗和做法,逐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情

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嶽陽縣水利局

2022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