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東洞庭湖生態環境林業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
來源:縣林業局   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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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嶽陽縣委辦公室、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嶽陽縣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嶽縣辦發[2018]1號),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縣政府確定的林業整治任務為目標,統一部署,責任明確,部門聯動,整治有力,效果顯著,打贏東洞庭湖生態環境林業專項整治攻堅戰。

二、主要目標

通過開展東洞庭湖生態環境林業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以下簡稱“三年行動”),實施河流斷麵階梯式淨化水質措施,將黑臭水體攔截在東洞庭湖的各個入湖口的前端,實現基本治理目標後匯入東洞庭湖;全麵禁止在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采砂;積極穩妥全麵清退歐美黑楊1369畝;爭取實施新牆河、新洲、南洲濕地保護與恢複工程,完成濕地修複0.193萬畝;加強野生動物保護;有效阻斷或杜絕血吸蟲病的傳播途徑。

三、重點任務和責任分工

1.推進黑臭水體治理

加大濕地宣傳力度,提高民眾對濕地生態功能的認識,特別是提升行政管理和工程技術人員層麵對於濕地減緩地表徑流、攔截汙染物、淨化水質等生態功能的認識。濕地生態修複在治理黑臭水體中是一項成效顯著、功能穩定、低成本、高效益的生態治理措施。配合縣住建局,加強聯防聯治,促進分步開展榮灣湖、白洋水庫、新牆河入湖口、寶塔湖的濕地生態修複工作,加強濕地生態修複技術指導,紮實推進黑臭水體治理工程建設。(責任單位:濕地分局;配合單位:濕地公園)

2.整頓湖區采砂秩序

全麵禁止在湖南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采砂。配合縣砂管局,深化執法協作機製,加大濕地保護宣傳和湖麵巡查力度,開展部門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責任單位:濕地分局;配合單位:森林公安局、林業行政執法大隊)

3.加快濕地生態修複

(1)積極穩妥清退歐美黑楊。按照《嶽陽縣東洞庭湖自然保護區楊樹清理工作方案》,積極穩妥地開展歐美黑楊清理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南洲1號班楊樹清理工作,麵積350畝;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洲2號和3號班楊樹清理工作,麵積1019畝。(責任單位:濕地分局;配合單位:辦公室、營林股、資源股、林業行政執法大隊)

(2)強力推進濕地生態修複。積極爭取實施國家濕地保護與恢複、退耕還濕、洞庭湖GEF濕地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項目工程,加快修複與恢複東洞庭湖濕地生態係統。2018-2020年,爭取實施湖南新牆河濕地保護與恢複工程;實施新洲、南洲濕地生態修複工程,完成受損濕地修複麵積1930畝。(責任單位:濕地分局;配合單位:新牆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所)

(3)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宣傳,發動社會公眾力量參與監督,建立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機製,集中執法力量,加大執法檢查和巡護巡查力度,嚴厲打擊濫捕濫獵野生動物違法行為。認真執行禁止獵捕野生鳥類的規定,在候鳥越冬期間繼續實行封閉管理,嚴格控製人為幹擾。(責任單位: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所;配合單位:濕地分局、森林公安局、林業行政執法大隊、新牆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

4.加強血吸蟲病防控。配合縣衛計局推進血防綜合治理。(責任單位:濕地分局;配合單位: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所、營林股)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縣林業局成立東洞庭湖生態環境林業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任小軍同誌任組長,王露、楊向榮、蔣雄剛、王映平等同誌任副組長,湯安民、劉奇傑、沈金輝、段新輝、侯成浩、陳磊、熊小美、佘平原等同誌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濕地分局,由段新輝同誌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製定工作方案、協調、綜合調度和考核評價工作。

2.分解壓實責任。局屬各責任單位要切實加強對“三年行動”的組織領導,堅持負責人親自抓,將“三年行動”確定的各項任務按年度分解到各責任人,明確目標任務、工作要求和進度安排,層層壓實責任。

3.鼓勵公眾參與。加強“三年行動”宣傳報道,積極開展濕地生態文明教育活動,充分發揮環保組織、誌願者和社會各界的宣傳和監督作用,推動公眾自覺踐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