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工信局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核查辦法
來源:縣工信局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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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嶽陽縣工信局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核查辦法》的通知

局機關各股室: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信用體係建設,提高相關責任主體的信用意識與信用水平,我局結合工作實際,製定了《嶽陽縣工信局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核查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嶽陽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4日

嶽陽縣工信局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核查

辦  法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府服務和管理的優化營商環境,依法保障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創新政理念方式,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推進政府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根據《嶽陽縣全麵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工作實施方案》(嶽縣政辦發〔2021〕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一、信用承諾的對象

申請與我局履行行政管理職責有關的工業企業。

二、信用承諾的內容

承諾對象以書麵形式公開作出承諾。承諾的內容應包括:

(一)對所提供的資料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二)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依法開展相關經濟活動,全麵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近3年無違法違規記錄;

(三)加強自我約束、自我規範、自我管理,不製假售假、不虛假宣傳、不違約毀約、不惡意逃債、不偷稅漏稅,誠信依法經營;

(四)自願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依法檢查,違背承諾約定將自願承擔違約責任,並接受法律法規和相關部門規章製度的懲戒和約束;

(五)自覺接受政府、行業組織、社會公眾、新聞輿論的監督,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六)本信用承諾書同意向社會公開。

(七)根據相關管理規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諾。

三、實施信用承諾的程序

(一)承諾確定。由我局明確承諾的具體內容,製定格式化文本,並在政府門戶網站公布。申請主體可在網站下載《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模板。

(二)組織承諾。出具證明的相關股室應指導和組織承諾對象簽訂《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信用承諾不得作為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的前置條件,由申請主體自願作出。

(三)存檔備案。簽訂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由相關股室報法規股進行保管及備案,其作為承諾對象的信用記錄,納入信用檔案進行管理。

(四)信用應用。建立考評機製,將履行信用承諾情況作為事中事後監管的參考,作為表彰獎勵、評先評優、資質認定、年度檢查的依據。對嚴重失信的,要納入失信名單,相關單位給予聯合懲戒。

四、加強事中事後核查

1、加強宣傳教育。通過門戶網站等渠道深化誠信宣傳教育,加強信用應用案例歸集與公示,認真整理相關企業守信、失信及應用情況,總結並及時共享信用信息。

2、材料缺省審批承諾的監管。因材料缺省通過我局進行事項審批承諾的,企業應於承諾日期前補交缺省的材料進行受理,我局相關股室工作人員應於承諾日期到期前一周內對企業進行提醒,對企業工作進度進行確認監管,直至企業如期提交材料受理。如必需進行現場核查追蹤的,要優化工作程序、加強業務協同,避免煩企擾民。核查追蹤過程及補交材料情況應匯總,記錄至台賬做為事後鑒定履行的依據。

附件:1.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樣本)

2.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工作辦理流程圖

嶽陽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           】第    號

承諾企業: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企業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一、行政機關告知

根據《嶽陽縣全麵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工作實施方案》規定,現就行政審批相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證明事項名稱

中小微企業認定證明

(二)證明用途

中小微工業企業劃型認定

(三)設定證明的依據

《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四)證明的內容

工業企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五)告知承諾適用對象

本證明事項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替代證明,申請人不願承諾或無法承諾的,應當提交規定的證明材料。

(六)承諾的方式

本證明事項采用書麵承諾方式,申請人願意作出承諾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交本人簽字後的告知承諾書原件。

(七)承諾的效力

申請人書麵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條件、要求,並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後,行政機關不再索要有關證明而依據書麵承諾辦理相關事項。

(八)不實承諾的責任

對執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辦理有關事項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失信行為信息將納入信用記錄,記入信用檔案並向社會公布;依法撤銷相關證明或決定,侵害第三方合法權益或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責任和其他責任,對於性質嚴重並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申請人承諾

申請人就信用承諾替代的證明材料,現作出下列承諾:

(一)已經知曉行政機關告知的全部內容;

(二)自身已符合行政機關告知的條件、標準等相關要求;

(三)願意在所從事的活動中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並接受行政機關的監督和管理;

(四)本告知承諾文書中填寫的基本信息真實、準確,若違反承諾或作出不實承諾的,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以上承諾是本申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申請人:                 行政機關:

(簽字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書一式兩份,行政機關與申請人各執一份)

嶽陽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工作辦理流程

提交申請

核查身份信息

受 理

完成核查

是否適用告知承諾製現場核實,是否采用告知承諾製方式辦理,按相關要求提交證明佐證材料,開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