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燃治〔2016〕2號
嶽陽縣燃氣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停違規燃氣經營企業的通知
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各燃氣企業:
針對全縣燃氣經營企業普遍存在安全隱患、無證經營的問題,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83號)和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依法對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燃氣企業進行限期整改和停業整頓通知》(湘建明電〔2015〕16號)規定,縣住建局燃氣辦於2015-12-對全縣違規燃氣經營企業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期限截止為2016-3-15。目前燃氣經營企業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繼續違規經營。經嶽陽縣燃氣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違規經營的24家企業作出責令關停處理,現將關停企業名單通知如下:
張穀英水電液化氣站; 新開長興液化氣站;
長湖液化氣站; 永興液化氣站;
楊林液化氣站; -田液化氣站;
甘田液化氣站; 柏祥液化氣站;
長安液化氣站; 毛田液化氣站;
公田液化氣站; 十二公裏液化氣站;
富祥液化氣有限公司; 玖締液化氣站;
鹿角液化氣站; 步仙液化氣站;
江南燃氣有限公司; 嶽汨液化氣站;
相思液化氣站; 恒興燃氣有限公司;
順威燃氣有限公司; 嶽陽市海納燃氣有限公司;
筻口液化氣站; 麻塘液化氣站。
各鄉鎮要從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一步強化責任,全力配合領導小組抓好轄區內燃氣經營企業安全隱患整改工作。住建、規劃、國土、消防、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等職能部門要在燃氣經營企業整改過程中,及時提供用地、報建及項目竣工驗收等方麵的政策支持。
嶽陽縣燃氣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2016-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