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我縣建設領域誠信建設,促進企業信用體係建立,引導企業增強信用觀念,規範建設市場秩序,大力推進“信用嶽陽縣”建設,切實落實市、縣社會信用體係建設等文件精神,根據縣社會信用體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要求,結合全縣社會信用體係建設年度工作目標,特製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建設“誠信嶽陽縣”為目標,以貫徹落實《社會信用體係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為主線,以應用為導向,以服務為關鍵,進一步加強信用信息記錄、歸集、共享和應用;進一步增加信用服務的範圍、方式和途徑;進一步建立完善“一處守信處處受益,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聯合獎懲機製,切實加強住建領域信用體係建設,全麵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
二、組織領導
建立嶽陽縣建設領域信用體係建設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姚正大任組長,副局長張四文任副組長,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開發管理股、勘察設計管理股、征收辦、招標辦、執法大隊、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建管站、質監站、監理公司負責人為成員。毛迪科同誌擔任信用體係建設聯絡員,具體負責信用體係建設推進工作的組織、督促和檢查。領導小組下設信用體係建設管理辦公室,信用體係建設管理辦公室是住建係統信用體係建設牽頭部門,局機關各股室及二級機構是成員單位。信用體係建設管理辦公室要加強對各成員單位社會信用體係建設工作的指導、督促、檢查和信息發布。
三、工作目標
1.推進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係建設。將建築施工企業、工程勘察設計、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係建設等統一納入公共信息信用平台監管,建立嶽陽縣建築市場誠信信用信息記錄和公示管理工作聯席辦公會議製度,按照工作階段需要,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辦公會,聽取各單位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報送記錄情況、存在問題、下步工作計劃等,對各單位上報的信用信息進行審定,並作出相關決議或決定。加大對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環節信用信息的監測和跟蹤力度,加強動態監管和差別化管理,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行業信用製度規範。根據國家、省、市的相關規定,結合住建、房產領域工作實際,各業務股室研究製定關於本行業的信用信息管理和應用、信用獎懲等方麵的製度規範。
3.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做好與市公共信息信用平台管理支撐係統的對接,及時進行信用信息的更新上傳工作。
四、責任分工
1.局辦公室、招標辦、執法大隊和建管站、質監站在履職過程中產生的對服務對象的信用狀況,要及時抄告信用體係建設辦公室,由信用體係建設管理辦公室作出信用評價。(信用體係建設管理辦公室、招標辦、執法大隊和建管站、質監站負責)
2.個人榮譽表彰信息、單位榮譽表彰信息作出統計後上傳至嶽陽市公共信息信用平台(局辦公室負責)
3.對行政許可信息作出統計後上傳至嶽陽市公共信息信用平台(行政審批股負責)
4.對行政處罰信息作出統計後上傳至嶽陽市公共信息信用平台(政策法規股負責)
5.對雙隨機結果信息作出統計後上傳至嶽陽市公共信息信用平台(執法大隊負責)
6.對建設工程中標信息作出統計後上傳至嶽陽市公共信息信用平台(招標辦負責)
7.對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信息作出統計後上傳至嶽陽市公共信息信用平台(勘察設計管理股負責)
8.對房屋安全鑒定機構信息作出統計後上傳至嶽陽市公共信息信用平台(征收辦負責)
9.對信用承諾信息、房地產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信息、房地產企業信用等級信息作出統計後上傳至嶽陽市公共信息信用平台(房地產開發管理股負責)
10.對工程監理企業資質信息作出統計後上傳至嶽陽市公共信息信用平台(監理公司負責)
11.對城鎮廉租住房保障審批信息作出統計後上傳至嶽陽市公共信息信用平台(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負責)
12.對信用承諾信息、建築企業信用、等級信息、住建部門企業、信用等級信息、造價谘詢單位、資質信息、建築施工三類、人員證書信息、建造師執業、資格信息、建築企業、資質信息、安全/施工許可證信息作出統計後上傳至嶽陽市公共信息信用平台。(建管站負責)
13.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信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信息作出統計後上傳至嶽陽市公共信息信用平台。(質監站負責)
五、搞好誠信文化教育宣傳
1.開展誠信宣傳活動。突出誠信主題,開展“誠信活動周”、“質量月”、“安全生產月”、“12·4”全國法製宣傳日等公益活動,加強誠信文化建設,營造全社會重信用的濃厚氛圍。(房地產開發管理股、招標辦、執法大隊、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建管站、質監站負責)
2.加強誠信教育培訓。每季度專門組織一次相關人員信用專業知識的培訓,提高專業素質水平。各業務股室要利用各種有利時機,加強對企業信用體係建設重要性的教育宣傳,提高企業做好誠信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局辦公室、房地產開發管理股、招標辦、執法大隊、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建管站、質監站負責)
六、做好信用信息發布工作
1.信息發布原則。在信息發布之前,各部門上報的信息需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簽字認可。原則上各部門產生的信用信息(含紙質和電子版)應在7個工作日內報局信用體係建設管理辦公室。各單位負責將信用信息報市公共信息信用平台。
2.信息上傳和報送。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信用信息上傳與報送工作,明確專人具體做好相關信息上傳與報送工作,各部門各單位產生的信用信息(含行政許可信息)不及時上傳及報送、影響我局信用信息建設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相關部門自行承擔。
七、加強信用體係建設監督考核
監督考核。將信用體係建設工作作為我局日常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對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優先考慮評先並給予表彰;對因工作不積極、不主動、推諉扯皮,影響我局信用體係建設工作成效的,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