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建發〔2020〕19號
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於印發《嶽陽縣住建領域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股室、各項目參建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我縣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招投標工作,現將《嶽陽縣住建領域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7月15日
嶽陽縣住建領域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嚴厲打擊住建領域招投標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建築市場秩序,根據省、市、縣關於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部署,開展我縣住建領域招投標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現結合工作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查糾並舉、突出重點”的總體思路,按照職能定性要準、整治責任要清、整治措施要實的要求,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問題排查、問題整改、執紀問責,建立招投標領域失信聯合懲戒機製、集中監管機製,形成監管合力。進一步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強化我縣住建領域招投標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確保整治工作紮實推進,取得實效,成立縣住建局建設工程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組 長:劉盡歡
副組長:李海波、許奇龍、張四文、譚伯淵
成 員:侯榮斌、胡朝陽、周 錚、侯向榮
馮 猛、陳義兵、許林波、李 銳
馮 兵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局招標辦,侯榮斌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專項整治日常工作。(聯係電話:0730-7636039)
三、整治內容
1.投標人圍標串標、出借資質、弄虛作假、轉包、違規分包等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借用多家資質投標,多個投標人串通投標,提供虛假業績、信用材料等騙取中標。
2.招標代理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或是招標時擅自提高資質等級、設置歧視性排他性條款,操縱評標專家為特定的投標人中標創造條件等。
3.評標專家不按評分標準客觀公正地打分,或打極端分影響招標結果;評標中應當回避而不回避;收受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以及其他影響評標專家公正履職的行為。
4.招標人將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分解為若幹小項目或分階段以政府采購非公開招標方式實施,規避招標的;或隻對項目的部分工程如主體工程進行招標,附屬工程則直接發包;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在項目實施中發現轉包、違法分包行為不向行業監督部門報告的;串通授意代理公司設置排他性條款,或為特定投標人量身定做招標條件等。
5.招標代理公司、業主、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在招投標工作中對質疑、投訴等事項的回複處理情況。
6.中標人標後和招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的;中標人標後未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履約,擅自更換關鍵崗位人員、偷工減料;業主和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標後現場監管不力。
7.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違紀違規插手和幹預招標投標活動,以及相關行業監管和綜合監管部門不依法履職、失職瀆職、對案件查處不力等。
8.對照《嶽陽市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目錄》,必須進入交易中心進行交易未進入的項目。
四、實施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分為集中整治階段和全麵整改階段,專項整治自2020年6月17日開始,至12月31日結束,在集中整治階段要做到問題排查到位、問題處理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全麵整改階段要加強總結、聚焦頑疾、建章立製。具體步驟如下:
(一)集中整治階段(6月17日至10月20日)
1.自查自糾(6月17日至8月10日)。由局整治領導小組牽頭,指導各相關單位按照項目“誰實施、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對全縣2017年1月1日以來房建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公開招投標的項目列出清單,圍繞整治重點,認真查找問題。對查找出來的問題要分類登記造冊,並根據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製定專項整治工作計劃,有針對性的對分管領域項目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各相關業主單位自查情況8月10日前報縣住建局招標辦歸口。
2.督查核查(8月20日至9月20日)。由局整治領導小組牽頭,局執法大隊、招標辦、建管站、質監站、辦公室、機關紀委等監管部門參與,對各相關業主單位的自查和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3.責任追究(8月30日至10月20日)。各相關業主單位對前階段查出的問題進行梳理分類,按照問題的性質分別依法進行糾正、處罰、移交有關紀檢監察部門問責、處理。對移送不及時或隱瞞不報的單位,將進行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全麵整改階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對於在專項整治階段發現的一些涉及體製機製等短期內難以徹底解決的問題,要建立完善內控機製,健全相關規章製度,理順管理體製,完善服務體係,建立有利於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健康有序發展的長效機製。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局工程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各相關業主單位切實加強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適時召開整治工作推進會,及時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突出問題。要充分認識開展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擔當意識,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完成各階段任務。
2.正視問題,深入排查。各項目單位要對照問題,認真排查、梳理和分析本部門在招投標領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把違法違規的問題查清楚,認真研究對策,狠抓整改落實。
3.強化責任,狠抓整改。局工程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和領導,對各項目單位開展的專項整治行動情況進行跟蹤和問效,縣招標辦將定期通報各有關單位整改落實情況。
附件1:住建領域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清單
附件2:標後稽查告知書
附件1:
住建領域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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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整治任務 |
整治措施 |
責任 領導 |
責任 單位 |
協辦 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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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強工作部署 |
召開黨(組)委會專題研究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有會議紀要) 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製定任務落實計劃。 |
許奇龍 |
招投標辦 |
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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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強廉政建設 |
在職公職人員嚴格對照《方案》要求,開展自查,自行報告並填寫《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情況申報表》。 公職人員簽訂承諾書。 |
李海波 |
派駐組 |
機關紀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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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壓實主體責任 |
單位按照《嶽陽縣開展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對2019年1月1日以來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進行自查自糾,填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是否立項審批、是否公開招投標、是否超預算結算),對自查自糾、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書麵專題報告(附問題清理及整改處理清單),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於8月10日前交縣專項整治辦公室。 |
許奇龍 |
項目管理中心 |
城建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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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理2017年1月1日以來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清單紙質(加蓋單位公章)和電子檔於8月10日前報縣專項整治辦公室整理2.2017年1月1日以來政府投資工程建設公開招標項目,中標單位和投標單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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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強處罰力度 |
1.依據省市規定,建立僵屍企業市場清出製度和掛靠、出借資質行為處罰製度2.加大查處圍標、串標、轉包、分包處罰力度 |
張四文 |
執法大隊 |
法製股 招標辦 建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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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強招標文件核查、信息公開力度 |
(1)加大招標文件核查力度,每月核查比例不低於40%,並按季度向市局報送核查情況。 (2)“打牌子”“提籃子”等登記製度納入施工、監理、設計等招標文件核查。 (3)發生投訴舉報的項目,對招標文件相關內容進行重點核查。 (4)監管部門發現招標文件內容違規的,應責任相關當事人及時糾正,並依法依規處理。發現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的,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5)按規定發布招標、中標公示和項目負責人變更等信息。 |
許奇龍 |
招標辦 |
機關紀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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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整治任務 |
整治措施 |
責任 領導 |
責任 單位 |
協辦 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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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強招標代理機構監管 |
(1)依托省廳招標代理機構動態監管平台,加強招標代理機構及專職人員的代理行為監管。 (2)核查代理轉正人員信息;對代理機構開展規範化考評;按“一項目一考評”對代理機構和項目負責人評價。 (3)查處招標代理機構及專職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 |
許奇龍 |
招標辦 |
法規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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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落實省廳、市局招投標政策,淨化建築業市場 |
落實省廳統一評標政策;動態核查建築企業資質情況,清退不符合資質等級要求的企業。 |
劉盡歡 |
建管站 |
招標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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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強標後履約檢查 |
(1)落實省廳標後稽查標準和清單,按清單化、表格化、規範化要求開展標後稽查。 (2)依法查處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招標人、投標人、評標專家、監管部門等責任主體,同時對相關的責任人和領導同步移送有關部門進行黨紀政務處分。 (3)開展全縣範圍的標後稽查 |
許奇龍 |
招標辦 |
機關紀委 建管站 造價站 質安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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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強投標人履約人員管理 |
(1)通過施工現場實名製係統對項目管理有關人員進行考勤。(2)比對現場履職人員與原中標人員,比對結果不一致的,督促進一步核實或依法查處。 |
劉盡歡 |
建管站 |
招標辦 質安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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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
(1)向縣專項整治辦及時通報違法違規案件處理情況(2)督促各縣市區專項整治和案件查辦工作 |
張四文 |
法規股 |
招標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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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暢通舉報投訴渠道 |
局大樓辦公區設立專項整治投訴箱 (2)局官網設立專項整治投訴舉報專欄 |
譚伯淵 |
辦公室 |
招標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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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大案件查處力度 |
(1)落實省廳交辦案件查處。 (2)辦理過程中發現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幹預招投標活動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 |
張四文 |
執法大隊 |
法規股 招標辦 |
標後稽查告知書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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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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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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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係人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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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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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係人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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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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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係人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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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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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係人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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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後稽查內容: (一)招投標活動相關情況。招投標活動是否嚴格執行國家、省招標投標政策法規;招標文件編製、開標過程是否依法依規,評委評審是否公平公正,招標代理機構行為是否規範,是否存在串通投標等。 (二)是否存在掛靠、轉包、違法分包等情況。主要包括:施工分包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規定,分包單位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實施施工總承包招標的,暫估價(暫列金額)部分達到招標標準的是否依法實施了招標;建設單位是否存在指定分包的情況;是否存在掛靠、轉包、違法分包等。 (三)施工、監理等合同履行情況。合同的承包範圍是否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一致,是否存在“陰陽合同”情況;工程款(預付款)的支付情況。 (四)項目部(監理部)主要負責人員履職到崗情況。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等主要崗位人員與投標文件中承諾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違規或擅自變更的行為,是否存在無正當理由長期脫崗情況等。 (五)建設單位標後履行招標文件和承發包合同等的自查情況,對施工、監理等單位執行工程招投標法律法規和履行招標投標承諾等情況的監督管理情況。 標後稽查方式: 聽取有關匯報,查閱招標文件、施工合同、財務賬目等有關資料,實地查看現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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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簽收欄: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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