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建人〔2017〕3號
中共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員會
關於同意黨支部委員補選選舉結果的批複
局屬各黨支部:
經局黨委研究,同意以下黨支部委員補選選舉結果,現予批複:
陳 彥同誌 任縣建築總公司黨支部書記;
劉 曦同誌 任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黨支部書記;
郝元滿同誌 任縣風景園林綠化管理辦公室黨支部書
記;
葉孟祥同誌 任縣建設規劃勘測設計院黨支部書記;
鄒定峰同誌 任縣城區禁炮和渣土管理監察大隊黨支部書記;
李四維同誌 任縣城區禁炮和渣土管理監察大隊黨支部副書記;
劉誌華同誌 任縣城市管理監察大隊黨支部副書記;
孫四平同誌 任縣城區禁炮和渣土管理監察大隊黨支部委員;
胡旭日同誌 任縣城區禁炮和渣土管理監察大隊黨支部委員;
吳清波同誌 任縣城區禁炮和渣土管理監察大隊黨支部委員;
毛焱琳同誌 任縣風景園林綠化管理辦公室黨支部委
員;
尹俊翔同誌 任嶽陽宏遠監理有限公司黨支部委員。
免去:
薑元秋同誌 縣風景園林綠化管理辦公室黨支部副書記職務;
劉 曦同誌 縣建設規劃勘測設計院黨支部委員職務;
李四維同誌 縣城管監察大隊黨支部委員職務;
鄒定峰同誌 縣風景園林綠化管理辦公室黨支部委員職務。
中共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員會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