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嶽陽縣廣場管理辦“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表
來源: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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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本-決算數

     

10.2

1、因公出國(境)費用

 

2、公務接待費

0.7

3、公務用車費

9.5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工具車維護費)

2.5

      2)公務用車購置(榮灣湖廣場警務巡邏車1)

7

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於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幹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