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20 16 -度部門(單位)整體支出
績效評價自評報告
部門(單位)名稱 嶽陽縣東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
預算編碼 YYX001
評價方式:部門(單位)績效自評
評價機構:嶽陽縣東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自評領導小組
報告期:2017- 8- 25
嶽陽縣財政局(製)
| 一、部門(單位)基本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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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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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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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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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402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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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員編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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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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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有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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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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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能職責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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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洞庭湖河道采砂的統一管理、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組織東洞庭湖河道砂石開采權的有償出讓及采砂規劃的監督實施;負責采區現場的生產、運輸相關安全管理工作和砂石開采量的監管工作;做好現場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和廉政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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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主要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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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1:全-預算申請到位和下達數量在95%以上,三公經費變動率≤0。
任務2: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可持續影響和社會公眾滿意度達到預期目標
任務3:控製亂采濫挖,保證洞庭湖生態平衡。
任務4: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維護政府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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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部門(單位)總體運行情況及取得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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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預算到位率100%,三公經費變動率≤0;打擊盜采,沒收非法所得131萬元;2016-砂石出讓價款1.5億元;河道采砂大局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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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門(單位)收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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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收入情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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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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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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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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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結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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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財政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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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基金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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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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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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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機關及二級機構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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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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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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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局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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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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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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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二級機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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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二級機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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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門(單位)-度支出和結餘情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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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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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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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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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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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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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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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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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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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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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機關及二級機構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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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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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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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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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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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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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局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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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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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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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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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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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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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二級機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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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二級機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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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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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經費
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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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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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接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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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運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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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購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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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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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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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機關及二級機構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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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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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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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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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局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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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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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
|
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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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二級機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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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二級機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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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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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
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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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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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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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用固定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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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固定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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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機關及二級機構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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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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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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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局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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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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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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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二級機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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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二級機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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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自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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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體支出績效定性目標及實施計劃完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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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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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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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務1:全-預算申請到位和下達數量在95%以上,三公經費變動率≤0。
任務2: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可持續影響和社會公眾滿意度達到預期目標
任務3:控製亂采濫挖,保證洞庭湖生態平衡。
任務4: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維護政府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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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預算到位率100%,三公經費變動率≤0;打擊盜采,沒收非法所得131萬元;2016-砂石出讓價款1.5億元;河道采砂大局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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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體支出
績效定量目標及實施計劃完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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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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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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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
目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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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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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出目標
(部門工作實績,即績效辦製定的單位-度考核計分辦法中考核的部門工作實績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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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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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經費控製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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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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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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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購執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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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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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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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出讓價款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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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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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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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量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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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供養人員變動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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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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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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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經費變動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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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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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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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出讓價款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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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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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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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效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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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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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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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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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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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財政整體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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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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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5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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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目標
(預期實現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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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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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港池清淤,解決就業5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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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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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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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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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非法所得131餘萬元。收取出讓價款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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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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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地生態資源得到有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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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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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公眾比較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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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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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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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績效自評綜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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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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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價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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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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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評價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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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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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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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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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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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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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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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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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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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書記、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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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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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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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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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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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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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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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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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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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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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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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小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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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計股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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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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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世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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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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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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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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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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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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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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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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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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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價組組長(簽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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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門(單位)意見:
部門(單位)負責人(簽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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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人(簽名):徐小景 聯係電話:15074021839
| 五、評價報告綜述(文字部分)
一、部門(單位)概況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二)部門(單位)整體支出規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內容、涉及範圍等
二、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管理及使用情況
(一)基本支出
(二)專項支出
1、專項資金安排落實、總投入等情況分析
2、專項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分析
3、專項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三、部門(單位)專項組織實施情況
(一)專項組織情況分析
(二)專項管理情況分析
四、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六、改進措施和有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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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東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一、概況
(一)基本情況
(1)主要職責
我局為正科級純公益類事業單位,直屬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東洞庭湖河道采砂的統一管理、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組織東洞庭湖河道砂石開采權的有償出讓及采砂規劃的監督實施;負責采區現場的生產、運輸相關安全管理工作和砂石開采量的監管工作;做好現場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和廉政教育等工作。
(2)內設機構
我局內設辦公室、砂政股、采砂管理一股、采砂管理二股、財計股、紀檢監察室、人事股、安監股、後勤股等9個股室。
(3)人員編製
我局核定全額財政撥款編製45人,三性用工人員編製10人。
(4)2016-重點工作計劃:
一是全-預算申請到位和下達數量在95%以上,三公經費變動率≤0;二是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可持續影響和社會公眾滿意度達到預期目標;三是控製亂采濫挖,保證洞庭湖生態平衡;四是打擊盜采,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五是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維護政府利益。
(二)整體支出規模、使用方向、主要內容和涉及範圍。
2016-砂管局整體支出共計1092.52萬元,用於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基本支出487.70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267.70萬元,主要用於我局幹部職工工資及津補貼的發放、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等;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176.84萬元,主要用於機關常維護、機關運行等常公用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3.16萬元等各項支出。項目支出604.82萬元,我局為完成河道采砂規範化管理、各部門聯合執法協調經費等而發生的支出,主要用於采砂管理經費、監管設備運行維護經費、安全生產工作經費、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經費、砂石辦工作經費、相關職能部門協調工作經費等。
二、整體支出管理及使用情況
(一)基本支出
2016-我局基本支出共計487.70萬元,主要用於人員支出310.86萬元,公用支出176.84萬元,其中“三公”經費合計16.41萬元,包括公務接待費8.96萬元、公務用車及維護費7.45萬元。
(二)項目支出
2016-砂管局項目支出604.82萬元,主要用於采砂管理經費、監管設備運行維護經費、安全生產工作經費、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經費、砂石辦工作經費、相關職能部門協調工作經費等。
(三)整體支出管理情況
(1)基本支出各項費用支出嚴格按照財務管理製度相關規定執行;特別是“三公經費”支出管理,如公務用車使用經費。我局製定了嚴格的公務用車管理製度,實行定點加油、定點維修,統籌安排出差車輛,降低使用和維修保養成本,杜絕公車私用現象的發生。公務接待經費。嚴格按照財務製度規定,公務接待用餐原則上在機關食堂,遇特殊情況,嚴格執行審批製度,明確接待範疇,嚴格接待標準,控製陪同人數,實行定點接待。嚴格在公務接待限額內安排接待,不得突破限額。
(2)項目支出各項開支,嚴格按照項目資金管理要求,做到專款專用。
三、專項組織實施情況
(一)專項組織情況分析,主要包括項目招投標、調整、竣工驗收等情況。
我縣東洞庭湖第三輪砂石開采權出讓,由市水務局負責,於2013-12-13依程序組織公開、公正、公平拍賣,拍賣金額為7.75億元/-,三-總額為23.25億元,-采量為2500萬噸,三-總采量控製在7500萬噸以內。2015-受市場低迷、砂石價格下行、企業經營虧損等因素影響,灝東公司無力繳納2015-出讓價款 7.75億元,並於2015-4-20縣人民政府與灝東公司解除《嶽陽市嶽陽縣陡砂坡和金盆港采區河道采砂開采權有償出讓合同》。解除合同後,由於灝東公司起訴嶽陽縣政府一案尚未終結,因此,采區仍處在停采階段,采砂經營管理方式沒有得到確認,禁采形勢依然嚴峻,管理任務依然艱巨。我局一方麵,積極調處灝東公司遺留問題,嚴防死守禁盜采;另一方麵,全麵開展調研,廣泛借鑒外地經驗,積極探索河道采砂新模式,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宣傳教育工作力度,做好涉砂群體思想穩控工作;二是加大對違規盜采行為的打擊力度,確保規範化管理落到實處;三是妥善應對各類錯綜複雜的社會矛盾,確保大局和諧穩定;四是積極應對法院訴訟,全力以赴做好出讓前各項工作。通過省高院協調,2016-的砂石出讓價款為1.5億元,該公司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了2016-砂石出讓價款。
(二)專項管理情況分析,主要包括項目管理製度建設、常檢查監督管理等情況。
(1)我局製訂了《安全生產管理製度》、《旁站監管員工作責任製》、《交接班管理製度》、《機關財務管理製度》、《河道采砂采運憑單管理製度》等相關製度,並嚴格按照相關製度執行。
(2)我局為加大監管力度,在金盆港和陡砂坡水域設立兩個執法點,專司禁采常監管、巡查及執法之職,強化晝夜24小時值守,堅決落實“三個管住”,即:開展采砂船舶治理,管住源頭;打擊非法經營砂石組織者,嚴查“砂販子”,落實查處辦理一批案件,嚴懲嚴處,形成震懾,管住“中間”;開展砂石來源執法檢查,管住“出口”。
(3)為營造河道采砂優良環境,規範采砂秩序,加大打擊力度,密切注意采區現場動態,開展經常性打擊行動,對非法采砂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及時將違法行為扼製在萌芽狀態。自集中行動開始到11-份止,對未取得清障許可的8艘清障船隻,責令灝東公司解除了清障協議,停止了清障作業;對未取得采砂許可證的船隻集中停靠29艘,其中:非本港籍或證照不齊船隻8艘,本港籍證照齊全船隻21艘;對已取得采砂許可的38艘采砂船隻進行了全麵檢查,下達整改通知31份,其中,停采整改通知2份;驅離外港籍船隻3艘;查處違規采砂船隻2艘;查處無票運砂船隻6艘;登船檢查運砂船隻208艘,滯留82艘,卸載41艘;抓獲盜采船隻7艘,其中:嶽汨、嶽沅界4艘,現場帶離違法作業人員18人,刑拘7人,逮捕4人,2016-對采砂工程船範圍、無票運輸等違規行為進了罰款,共計罰款131萬元。通過集中整治,達到了“三無三好轉”的整治效果,即:無盜采事件,無纏訪鬧訪,無越界采砂,超量配載、越載運砂、開票計量得到了根本好轉。9-20,市政府督查組對我縣集中整治情況督查後,認為我縣這次整治行動“認識高,行動快,措施力,效果好”,給予了充分肯定。
四、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一)經濟效益:沒收非法所得(灝東公司處罰)131萬元。
(二)社會效益:組織港池清淤,解決就業500多人。
(三)環境效益:采砂可增加洞庭湖水容量,減緩湖麵萎縮、幹涸、陸地化。
(四)可持續影響效益:砂石資源價款60%以上用於水利建設,有利於改善防洪、航運和水生態環境。
王、存在的問題
1、河道采砂涉及群體廣,情況複雜,協調漁砂、葦砂、任務重、費用開支大。突發性事件開支難預測,執行-度預算難保證。
2、禁采責任重、壓力大,時間愈久,禁采難度愈大。
3、財務工作量大,除常財務工作外,還包括統量管理,稅收管理,處罰金管理等,現有財務人員2名,其中:在編在崗財務人員1名,東管局借調財務人員1名,工作任務重,工作壓力大。
六、改進措施
(一)加強財務人員的業務學習,提高財務人員業務素質,對單位財務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二)加強監管,做到監管機製環環相扣,不出現斷層、漏洞,減少不必要的額外支出和損失,提高經濟效益。
(三)進一步完善財務製度,規範財經紀律,杜絕違紀違規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經濟有序健康發展。
二○一七-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