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專賣行政許可決定的法定送達方式
來源:縣煙草局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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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送達方式主要有以下六種: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電子送達、委托及郵寄送達、轉交送達、公告送達。結合煙草專賣行政許可工作實際,煙草專賣局送達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及相關法律文書通常使用的送達方式主要有直接送達、郵寄送達、電子送達三種。

直接送達。即煙草專賣局指派兩名以上煙草專賣執法人員將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及相關法律文書直接送達行政相對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由其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行政相對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辦理申請的,煙草專賣局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

郵寄送達。直接送達有困難的,煙草專賣局可以通過郵政公司將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及相關法律文書郵寄給行政相對人。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電子送達。電子許可證是“放管服”改革的發展趨勢之一。國家煙草專賣局在2019年煙草行業專賣管理工作會議上強調,要結合國務院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建設要求,積極推動零售許可事項實現互聯網辦理,推進實施電子許可證和準運證,努力實現“隻用跑一次”到“一次都不用跑”的轉變。實施電子許可證後,煙草專賣局可以將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及相關法律文書通過電子送達方式送達行政相對人。采用電子送達方式的,以電子郵件、電子許可證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係統的日期為到達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