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政辦函〔2018〕61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進一步規範城區中小學校招生秩序的
通 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直及駐縣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城區中小學校招生秩序,逐步消除大班額,促進教育公平,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5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消除大班額專項行動的通知》(湘政辦函〔2017〕99號)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縣人民政府成立嶽陽縣規範城區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周裏同誌任組長,侯練兵、王敏同誌任副組長,方曙光、吳承棉、劉衛兵、張忠新、付鸞聲、陳銘、陳燕輝、張登高、孫榮華等同誌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教體局,王敏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明確工作職責
縣委宣傳部:負責招生工作中的媒體宣傳,密切關注輿情動態,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縣教育體育局: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合理利用教育資源,規範學校招生秩序。
縣公安局:負責核查學生及其家庭戶籍信息,核查外來人員居住證辦理情況並提供相關信息,查處有關偽造虛假戶籍的違規行為,維護招生工作秩序。
縣不動產登記部門:負責核查房屋產權登記信息,查處有關偽造虛假房產的違規行為,維護招生工作秩序。
榮家灣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範圍招生政策宣傳工作,同時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統籌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入學的困難。
三、確定招生政策
(一)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免試就近入學是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則,各中小學校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測試選拔生源,不得將競賽、特長生培訓等列入招生依據。縣教體局要根據就近入學原則劃定各中小學校的招生區域,組織學生就進有序入學。
(二)嚴格執行入學年齡規定。城區小學入學年齡為當年8月31日之前(含本數)年滿6周歲(出生日期以戶口簿登記的為準)。凡不符合年齡規定入學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殘疾兒童可視其身體情況適當延緩入學。小學畢業學生應按時接受初中教育。
(三)嚴格控製班額。城區各中小學校要科學確定招生計劃,嚴格控製班額,逐步消除大班額。城區2018年秋季入學班額,小學一年級控製在45人以內,初中七年級控製在50人以內。各中小學校要均衡編班和配備師資,不得以任何理由舉辦重點班、實驗班、特長班。
(四)明確招生對象,審核入學證明。適齡兒童、少年應按時到劃定的招生區域學校報名登記。報名入學時需提供戶主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等證明材料原件。學校應根據證明材料認真核實對象的年齡、家庭地址。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還要提供務工或經商的相關證明。城區義務教育小學階段招生對象分為四類:第一類為入學對象戶主的戶籍登記地址、房產均在學校招生區域範圍內的;第二類為入學對象戶主的戶籍登記地址在學校招生區域範圍內的;第三類為入學對象戶主的房產在學校招生區域範圍內的;第四類為進城務工(經商)人員的子女。城區中小學校要保證第一至第三類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初中實行單校劃片招生。從2018年秋季起,城區初中、小學不得接收招生劃定區域以外的新生。切實保證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入學。凡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原則上應就近入學,如就近學校學位不足,則以微機派位和隨機搖號等方式妥善安排至城區有富餘學位的學校就讀。
(五)嚴格規範轉學插班行為。嚴格禁止城區中小學校接收上述四類招生對象之外的轉學插班學生。嚴格禁止學校在大班額(超過55人)情況下接收轉學插班生。確因父母工作變動或家庭遷移、戶籍回流等情況需轉學插班的,原則上安排在城區有富餘學位的學校就讀。接收轉學插班生應嚴格執行“監護人申請→雙方學校校長簽字同意→中心學校核實證明材料→縣教體局基礎教育股審核批準”程序辦理轉學手續。
(六)加強學生學籍管理。嚴格規範學籍異動審核程序,及時掌握學生流動和輟學情況,減少學生無序流動。各中小學要為學生及時辦理學籍,堅持“人籍一致”原則。嚴禁借讀寄讀行為。各中小學校不得辦理留級和變相留級,不得強迫學生轉學。
四、嚴明工作紀律
中小學校招生工作事關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穩定大局。各級領導幹部要旗幟鮮明地支持城區中小學校招生工作,維護城區中小學招生工作秩序,自覺做到不“寫條子”“不打招呼”。各職能部門特別是公安、不動產登記部門要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全力支持城區中小學校招生工作。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校必須高度重視,嚴格遵守有關政策規定。各學校在招生過程中要切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嚴禁收受紅包禮金和接受與招生、入學有關的請吃請喝,嚴禁教師參與中介招生和生源買賣。對違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的學校和有關責任人,將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全縣其它中小學校的招生入學工作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