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教體通〔2024〕54 號
各鄉鎮中心學校、縣直各學校:
《嶽陽縣中小學校校服管理暫行管理辦法》自實施以來,在一定時期內對規範我縣中小學校校服管理起到了積極作用。然而, 隨著時代的發展和教育管理要求的不斷變化,該辦法中的部分條款已不能完全適應新的教育形勢和需求。為進一步規範我縣中小學校校服管理,經局黨委研究決定,自即日起廢止《嶽陽縣中小學校校服管理暫行管理辦法》(嶽縣教體通〔2024〕32號)以及《嶽陽縣教育體育局校服框架協議采購成交公告》(中國招標網2024年7月19日發布)。今後,全縣各學校校服征訂需參照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實施。堅持自願原則,規範選用秩序;規範采購流程,促進公平競爭。各中小學校在今後的工作中,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積極探索更加科學、合理、有效的管理模式,確保校服采購、質量、價格等方麵符合規範要求,切實維護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
特此通知。
嶽陽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