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氣溫逐漸升高,溺水事件進入多發高發期,特別是暑期臨近,學生防溺水工作緊迫、責任重大。為紮實做好我鎮防溺水工作,特製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遵循齊抓共管、實質見效的原則,實行“政府領導、家校聯動、社會參與、部門協作”的聯防聯控機製,共同做好青少年防溺水工作,有效防止青少年溺亡事故發生,持續打好“防溺水人民戰爭”。
二、組織領導
為強化對防溺水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經研究,成立筻口鎮防溺水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名單及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如下:
政 委: 張 磊 黨委書記
組 長:李嶽平 黨委副書記、鎮長
常務副組長:舒擁軍 黨委委員
副 組 長:熊仲勳 黨委副書記
熊 立 人大主席
楊望新 黨委委員
方 波 紀委書記
許嶽華 黨委委員
胡桂林 黨委委員
許 韜 副鎮長
肖 拓 副鎮長
任明星 三級調研員
丁 鴻 財政所所長
成 員:付 彥 黨政辦主任
李 月 黨建辦主任
許 正 紀委監委副書記
付傑雄 平安法治和應急管理辦主任
陳擁軍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
蔣 嶽 派出所所長
李 欽 綜合執法大隊隊長
胡慶紅 衛計辦主任
範小思 婦聯主席
胡 明 教育聯校校長
各村(居)黨總支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平安法治和應急管理,付傑雄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具體措施及職責
1.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居)、相關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成立相應防溺水工作專班,以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進行專題研究和部署,采取最嚴密的措施全力抓實抓牢防溺水工作。
2.建立聯防聯控機製。進一步明確職能部門及管理人員職責,各村(居)、相關職能部門要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形成共識,加強協同配合,建立預防溺水工作聯防聯控機製,加強水域安全監管數據信息共享,健全搜救組織、協調、指揮和保障體係,共同開展應急響應、搜索救援、善後處置等工作。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水務部門負責對29座小一型、小二型水庫設立警示標誌,配好救生竿、繩、救生圈或竹子、木材等本地適用的工具,加強水庫巡護員巡護頻次,明確防溺水監管責任人。將防溺水工作納入“河長製”工作範圍,河長巡河要兼顧巡查防溺水。
鎮中心學校及各中小學校:中小學校應當履行預防中小學生溺水職責,包括進行知識教育、培養安全意識、開展技能培訓、加強隱患排查、設置防護設施、明確責任人、製定應急預案等。中小學校各班級放假前上好一堂防溺水教育安全課,開展一次防溺水教育講座和防溺水活動演練;學校組織班主任在學校、班級微信群中每周發送防溺水信息2次以上,安排每個學生寫一篇防溺水的暑假作文,並組織教師對留守兒童、離異家庭兒童等重點對象,全麵開展一次暑期家訪活動;統一製作防溺水宣傳手冊和致家長的一封信,宣傳手冊送到每一位學生,致家長的一封信送到每一位家長並收回回執。
鎮派出所:負責將預防溺水工作納入日常警務工作的重要內容,發布相關預警信息,加強巡查,及時對溺水人員實施救援。參與開展預防溺水宣傳教育。
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結合禁捕退捕巡查,對鎮域河流、水庫、山塘、溝渠的防溺水巡查,加強垂釣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捕撈、放地籠、違規垂釣行為,禁止劃船、租船涉水和夜間垂釣。
鎮平安法治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防溺水工作宣傳、督查及水域隱患排查整治,負責農用船舶的排查管理。
鎮衛計辦、筻口衛生院:負責與中小學校聯合開展嗆水自救、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及時對溺水人員實施救援。
鎮婦聯:要充分利用優勢,發揮各類誌願者、信息員和農村留守兒童之家、農村留守兒童活動室的作用,開展宣傳和結對幫扶活動,加強安全教育。
鎮黨建辦:負責號召全鎮黨員積極參與青少年防溺水工作中來,對積極分子、新發展對象明確任務,要求其帶頭深入到各個屋場宣傳防溺水工作。把黨員是否積極參與底線工作,當做“優秀黨員”評議的重要參考。
村(居)委會:落實屬地責任,實行聯村負責幹部包村(居),村組幹部分片包易發溺水事故重點水域,明確責任人。各村(居)委會組織駐村輔警、網格員和誌願者等力量成立防溺水工作巡查隊,每日午後至傍晚在重點水域巡查。要將轄區內池塘、水庫、溝渠、河流等重點領域、危險區域實行拉網式、滾動式排查,認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環節,建立管理台賬,明確管理人員,實行動態監管;各村(居)要嚴格落實“四個一”要求,對轄區內塘壩、溝渠、魚塘、水坑全麵設立防溺水警示牌,危險區域設安全隔離帶、防護欄等設施,配好救生杆、繩、圈或竹竿、木板等本地適用的防溺水救護工具;充分利用宣傳車、廣播、橫幅、標語、屋場夜話等形式,加強防溺水安全宣傳。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一是開展經常性預防溺水等生命安全教育,增強被監護人預防溺水意識;進行遊泳技能和辨別危險水域、熟習水性教育,提高被監護人自救能力;二是被監護人遊泳、戲水的,應當陪護;存在危險遊泳、戲水行為的,應當及時製止並批評教育;三是監護人因外出務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履行監護義務的,應當依法委托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代為監護。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員應當協助監護人履行預防溺水義務。
池塘、水潭、公用水井等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管理人:應按規定落實預防溺水主體責任,一是按照規定設置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配備應急救生物品,並做好日常維護和物品補充;二是建立危險水域巡查、安全隱患整改等預防溺水工作製度,明確預防溺水責任人、巡查責任人。因工程建設等原因形成坑池、水窪的,建設施工單位應當設置警示標誌、及時填平;未及時填平的,應當設置安全防護設施。經營性遊泳場所、水上遊樂場所應當按照規定采取相應安全措施。
3.及時應急處置。鎮村兩級因地製宜組建應急搶救隊伍,暢通村組幹部聯絡渠道,發生意外事故,第一時間通知搶救隊趕赴現場,30分鍾內報告鎮黨委政府。
4.全體參與,廣泛動員。鼓勵村(居)民及時勸阻中小學生的危險遊泳、戲水行為。勸阻無效的,及時告知中小學生的監護人或者向村(居)民委員會、中小學校報告。
發生中小學生溺水的,鼓勵現場目擊者呼救、撥打“110”“120”等專線電話;鼓勵有現場救護知識和技能的人員采取安全有效的方式,進行現場救護。現場目擊者是公職人員、醫療衛生人員的,應當積極參與現場救護。對積極參與現場救護的,按照《湖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的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四、執紀問責。鎮紀委聯合中心學校、應急辦、水務站等部門成立專項督查組,強化對各村(居)、相關職能部門防溺水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對因組織領導不力、工作責任不落實、管理措施不到位,重點水域漏管失控、溺水事故處理不當等情況,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嶽陽縣筻口鎮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