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周邊食品攤販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來源:公田鎮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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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預防控製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營造和諧穩定平安的校園環境,根據《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嶽陽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食品攤販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結合我實際,決定從即日起至2024年6月,對校園周邊食品攤販進行專項整治,現製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學校校門兩側及街道對麵兩側100米範圍為重點區域,以流動食品攤販為整治對象,摸清校園周邊流動攤販經營規律,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加大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全麵杜絕校園周邊食品攤販,並建立健全食品攤販長效管控機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和廣大師生飲食安全。

  二、整治時間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整治要求

  1、整治重點:無證經營食品行為、違法占道經營食品行為;“三無”(無食品生產企業名稱、無食品生產企業地

  址、無食品生產合格證)食品及假冒偽劣食品經營行為。

  2、整治區域:以校園周邊100米範圍作為本次行動的重點區域,嚴禁食品攤販經營。

  3、整治目標:在全鎮各類學校周邊開展流動食品攤點占道經營整治,堅決取締校園周邊100米範圍內食品攤販,使學校周邊流動食品攤點占道經營現象明顯改善,營造和諧安全的校園周邊環境。

  四、責任分工

  1、鎮食安辦:負責組織協調校園周邊食品攤販專項治理工作,劃定校園周邊100米整治範圍,組織聯合檢查,建立長效管理機製。

  2、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對城區校園周邊流動攤販的巡查執法工作。要切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對校園周邊流動攤販的隱患風險發現一起、整治一起,確保學校周邊100米範圍內攤販零存在。按規定劃定食品攤販經營地點,督促其備案後到劃定經營地點開展經營活動。

  3、各村(居)委會食安專幹:負責對轄區範圍內校園周邊流動攤販進行勸導,引導商販到鄰近便民攤點入市經營,維護學校正常學習、工作、生活秩序。

  4、市場所:參與校園周邊食品攤販的聯合檢查和執法。

  5、教育聯校:配合相關部門執法工作,並在各學校大力宣傳食品安全相關知識,提高師生食品安全意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相關單位要把校園周邊食品攤販食品安全專項集中整治行動作為當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首要任務,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責任,迅速行動,切實將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周密組織實施。相關單位要針對校園周邊食品攤販監管特點,采取重點巡查、突擊抽查、全覆蓋檢查等方式,力求做到整治對象全覆蓋、整治動作全到位、整治任務全落實、群眾舉報全核處,著力破解監管難點,進一步完善轄區內校園周邊食品攤販監管措施,規範生產經營行為,確保轄區飲食安全。

  (三)加強宣傳教育。加強校園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從源頭解決校園食品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