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嶽陽縣-田鎮“榮灣外灘杯”第二屆
全民廣場舞大賽實施方案
本次大賽以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公共文化服務示範縣為契機,以“激情飛揚·美麗嶽陽”為主題,以廣大群眾為服務主體,以滿足群眾文化生活為目的,為基層群眾搭建自我展示、學習和交流的平台,推動全民健身工程廣泛開展。
一、主辦單位:中共-田鎮委員會
-田鎮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田鎮文社中心、-田鎮文化站
二、組織機構
設立2015-嶽陽縣-田鎮“榮灣外灘杯”第二屆全民廣場舞大賽組委會領導小組。
政委:李淩峰
組長:盧興國
副組長:汪慶宇
成員:周強、李占偉、徐小勝、劉偉、李雄、曾書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鎮辦公室(聯係電話:7140003)。
三、參賽對象
行政村、居委會、各部門單位可組隊報名參賽。
四、參賽辦法
1、本次活動以廣場舞為主,鼓勵創新,要求內容積極向上,主題鮮明。2、比賽分初賽和決賽2個階段進行:9-20前,鎮按照縣要求組織初賽,每個村組織一支隊伍;初定9-下旬在縣城進行決賽。
3、比賽順序通過抽簽決定。
五、參賽要求
1、參賽隊伍人數不少於12人,沒有達到12人的不能參加比賽。本鎮比賽結果出來後,擇優選送兩支16人以上(含16人)隊伍參加縣決賽,凡參加本息比賽隊伍人數沒有達到16人以上的不能參加縣決賽。(縣文件要求)
2、為保證比賽的觀賞性及參賽隊伍水平,各參賽隊可擇優選拔本村、單位舞蹈愛好者組隊。
3、各參賽隊要慎用體質欠佳的高齡選手,鼓勵男選手參賽。各參賽隊在整個比賽期間對本隊隊員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4、要求服裝統一,色彩亮麗,文明、典雅。
5、為了鼓勵更多愛好者參加比賽,每名參賽隊員隻允許代表一支隊伍參加比賽。
6、每支參賽隊伍在正式比賽中隻能夠表演1支舞蹈,參賽音樂自選自備,比賽時間不得超過4分鍾。
7、參賽隊所有參賽人員費用自理。
六、評獎辦法
1、獎項設置:提倡以精神鼓勵為主。比賽設一等獎2個、二等獎4個、三等獎4個,優秀獎若幹個,分別獎勵獎金,並頒發證書。並由讚助單位提供獎品。
2、評獎辦法:大賽評審組由外地專業人員組成。比賽實行現場亮分,現場評獎;評分標準采取10分製,小數點後保留2位小數;比賽結束後,現場進行頒獎。
3、評分標準(見附件)。
2015-8-3
附件
2015-嶽陽縣-田鎮“榮灣外灘杯”第二屆
全民廣場舞大賽評分標準
一、成套動作評分標準(10分製)
(一)進退場(0.5分):整齊有序、精神飽滿、快速流暢。
(二)服裝儀態(0.5分):服裝合體美觀,與音樂風格內容相符,符合廣場舞蹈的表演要求,儀態端莊大方。
(三)套路編排(2分):
1、成套動作編排有創意、動作風格與音樂風格統一、並具有思想性、藝術性與觀賞性。
2、隊形變化構圖美觀,層次清晰,動感流暢。
(四)完成質量(4分):
1、動作熟練、規範、準確。
2、身體協調,體態優美。
3、動作節奏與音樂節奏配合一致。
4、完成動作的方向、路線和姿態統一,一致性高。
(五)現場表現(3分):
1、表達健康向上的激情與活力。
2、體現團隊協作的精神風貌。
3、總體印象深刻。
二、減分
1、比賽人數不符合要求,每少1名隊員從總分中扣除0.02分,最多扣除0.1分。
2、比賽時間不符合要求,從總分中減0.1分。
三、加分
有男隊員作為舞蹈表演選手跟女隊員一起表演參賽的(隻舉旗幟的不加分),在總分中每位男隊員加0.02分,最多加0.1分。
四、注意事項
1、候場。請各參賽隊領隊帶隊提前在指定區域候場。即當1號參賽隊在比賽時,2號、3號參賽隊分別在指定的1處、2處候場。
2、進、退場。要求動作迅速。參賽隊比賽結束後從指定處退場,回到原座位就座。
3、計時。主持人宣布參賽隊比賽開始,計時員從音樂響起時開始計時,至音樂結束時止,用時不超過5分鍾。
4、音樂。各參賽隊參賽曲目由大會統一播放。參賽隊進入比賽場地準備完畢後,向放音員舉手示意播放音樂。
5、參賽隊員如有心腦血管、高血壓等不宜參加運動的疾病,建議不參加本次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