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月田鎮農村集體 “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嶽陽縣月田鎮人民政府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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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鎮政發〔202250

 

 

 

嶽陽縣月田鎮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月田鎮農村集體 “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

現將《月田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工作落實。

 

 

                      嶽陽縣月田鎮人民政府    

                      20221026日   

 

 

 

 

嶽陽縣月田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

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為切實加強我鎮村級資金、資產、資源的監督管理,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深入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按照中共湖南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湖南省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和中共嶽陽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嶽陽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經研究,決定在我鎮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治理(以下簡稱“專項治理”),現製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曆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積極穩妥,聚焦群眾關注的集體“三資”管理領域熱點問題,集中開展排查整治,健全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監管長效機製,鞏固農村集體產權製度改革成果,維護村集體經濟利益和農民群眾切身利益,提升鄉村善治水平。

二、治理內容

(一)治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不清問題。全麵清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情況,逐個檢查現有成員是否擁有雙重成員身份,是否有誤確人員,是否有漏確人員,要檢查成員身份確定程序是否規範,依據是否合規,成員基本信息錄入是否正確,持有股權登記是否清晰,重複成員承諾函是否簽訂,清查手續是否完備等。突出排查個別地方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獲取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集體土地征地拆遷補償等問題。

(二)治理農村集體資產家底不清問題。清查核實各類農村集體資產存量、結構、價值和使用等情況,排查資產清查是否徹底,資產數量是否準確,價值評估是否真實,賬目登記是否準確,資產權屬是否明確,資產處置是否合規等。突出排查違規處置集體資源資產、暗箱操作、私吞私占、收受賄賂和欠租欠債長期不還等問題。

(三)治理扶貧項目資產後續管理不到位問題。根據前期扶貧項目資產摸底確權情況,排查各類資產是否落實管護主體、管護責任,相關部門是否落實行業監管責任,是否存在資產閑置、私分、侵占和違規處置等問題。核查應確權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扶貧項目資產是否納入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範圍,采用合作經營和委托管理等模式經營的扶貧項目資產權屬是否清晰、出資份額是否明晰、管理製度是否健全、收益分配是否合理及時。重點排查扶貧項目資產後續管理過程中挪用侵占、違規處置、損公肥私、貪汙侵吞和收益分配不到位等問題。

(四)治理集體經濟合同不規範問題。全麵清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逐件查擺合同效力、主體、期限、條款標的、價款報酬、訂立和履行程序、合同歸檔等方麵是否合法合規,對明顯違背合同法、顯失公平、未經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等四類問題合同進行糾正。突出排查治理集體資源資產發包、租賃、拍賣和工程項目建設中的“壟斷包”“人情包”“權力包”,以及暗箱操作、收受賄賂等現象。治理非法轉讓轉賣和侵吞集體資產,濫用職權侵占、挪用、平調集體資產,村集體企業改製、“撤村建居”和合並村過程中資產處置致使集體資產流失等問題,堅決糾正低價處置集體資產,沒有依法依規簽訂經濟合同等行為。

(五)治理集體財務管理不規範問題。排查治理村集體財務收支管理混亂,私設小金庫,坐收坐支,采取收入不入賬、隱匿收入、公款私存、虛假列支、多報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體資金;支出不規範,白條入賬、無票據入賬、抵頂發票入賬,會計賬簿設置不合法、會計核算不規範,違規使用集體資金,違規發放各項補貼等問題。

(六)治理集體債權債務管控不嚴問題。排查治理未按規定程序審批新增債權債務,違規舉債,人為放大債務額度;違規進行債權回收、壞賬處理;村級債權債務往來不清、關係不暢,債權債務不入賬;以虛假債務核銷不合理費用,舉債列支村級非生產性支出等問題。

(七)治理集體工程項目管理不規範問題。排查治理未按規定招投標或未按照《嶽陽縣村組小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交易,違規發包村級工程,以化整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規避應當依法依規采購、招投標或交易的;工程管理混亂,利用工程項目套取資金、收受賄賂,村集體工程項目程序不合規、資料不齊全、支付不規範;村幹部及村監委成員違規承攬、轉包本村工程;無合同施工,簽訂合同不規範、不嚴謹等問題。

(八)治理其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方麵問題。排查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是否製定,管理製度是否建立,內部控製製度是否健全,審計問題移交、定期通報和責任追究查處等機製是否健全等。重點治理其他對集體“三資”管理有關規定打折扣、搞變通,刻意違反、規避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相關規定等問題。

三、實施步驟

專項治理從20228月上旬開始,202212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9月上旬前完成)。出台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圍繞治理重點和內容,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推進措施、工作要求、時間安排及責任分工;召開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全麵啟動專項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11月中旬前完成)。各村(社區)為主體,開展全覆蓋自查自糾。充分利用農村集體資產清查成果,進行全麵深入排查,逐村(社區)建立問題清單,采取邊查邊改、集中整改、依紀依法處置等方式,盡可能將問題消化在調查、核查過程中。

(三)全麵核查階段(11月下旬前完成)。經管站和鎮紀委組成專項核查組,對所有村(社區)進行全麵檢查,每個村(社區)抽查不少於50%村(社區)。采取隨機抽查或明察暗訪等形式,開展專項治理核查,不定期通報專項治理工作進度、問題整改情況,對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村(社區)及時整改。對工作走過場、發現問題偏少甚至“零報送”的地方進行重點督查,對有舉報的、群眾反映問題線索較集中的地方開展專項督辦,對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的地方視情況嚴肅追責問責,堅決杜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問題。同時,經管站要全麵梳理專項治理工作,迎接省、市專項治理聯合督查組的實地督查。

(四)整章建製階段(12月下旬前完成)。經管站對全鎮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研究評估專項整治工作效果,形成總結報告。各村(社區)針對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問題,要係統歸納梳理,深入剖析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方麵存在問題,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整改到位,進一步健全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審計、內部控製、收支預決算等製度,建立農村集體“三資”規範管理的長效機製,鞏固專項治理成果,防止“前清後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要從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充分認識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各村(社區)書記要親自掛帥,承擔領導責任,成立專項治理工作專班,製定實施方案,全麵動員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措施,確保組織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動專項治理工作落地落實落細。

(二)加強指導督查。經管站對各村(社區)專項治理工作進行政策和業務指導,定期開展工作督導,及時掌握全鎮治理工作進展情況。聯合鎮紀委開展專項督查,對治理推進不力、工作不實的村(社區)進行通報督辦,確保專項治理的進度和質量。各村(社區)治理工作組要深入村、組、戶了解情況,及時解疑釋惑、回應群眾訴求,指導幫助解決實際問題,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

(三)加強監督執紀。對在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調查核實,涉及單位或個人違規違紀的問題線索,向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要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肅查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的違規違紀問題,典型問題要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對發現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紀檢監察部門要實行直查快辦或掛牌督辦,對共性問題要製發紀檢監察建議書或整改通知書,督促有關責任部門舉一反三、建章立製整改落實,對重大的貪腐問題或問題線索較多、群眾反映強烈的地方要實行提級監督,形成警示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