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穀英鎮“河長製”實施方案
來源:張穀英鎮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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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省委 、省政府《關於全麵推行河長製意見的通知》(湘辦[2017]13號)和《中共嶽陽市委辦公室嶽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嶽陽市全麵推行河長製實施方案)的通知》(嶽辦[2017]18號)精神及縣委、縣政府關於印發《嶽陽縣全麵推進河長製實施方案》的通知,加強我鎮水環境治理,打造秀美張穀英,推進轉型升級,特製定張穀英鎮“河長製”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山水共治”和“秀美張穀英”建設的戰略要求,按照建設“美麗鄉村”、“雙清”行動、“山河”整治等各項工作的總體部署,堅持以人為本、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紮實推進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環境滿意度,為建設秀美張穀英,提供堅實的水環境保障。

二、總體目標

按照“建立管護機構、明確管護責任、落實管護經費、統一管護標準、嚴格管護考核”的要求,在全鎮全麵推行“河長製”,實現省級、市級、縣級、鎮級河道“河長製”全覆蓋。到2018-,基本解決河道垃圾和黑臭問題,河道環境麵貌顯著改觀,省級、市級、縣級、鎮級河道範圍內汙水無直排、水域無障礙、堤岸無損毀、河底無淤積、河麵無垃圾、綠化無破壞、“六無”目標。到2020-,全麵消除黑河、臭河、垃圾河,全鎮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麵水質穩定達標,河道的主要水汙染物排放總量明顯下降,地表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重要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

三、主要工作

(一)截汙治汙:進一步完善汙水係統,加快城鎮汙水處理口建設,全麵提高汙水處理率。實施最嚴格的入河排汙口監管製度,按照輕重緩急製定排汙口治理方案和實施計劃,減少入河汙染源;汙水經處理達標排放。建立河道水質安全預警係統,製定水汙染應急管理預案,實現河道水體清潔無黑臭。

(二)水域管理:按照“嚴格控製、保護生態、分類管理、占補平衡”的原則,切實加強建設項目占用河道水域的管理。堅持河道巡查和“藍線”管理製度,適時掌握河道岸線動態變化和開發利用情況,及時發現和處置非法占用水域與岸線資源及設置河道障礙物等行為,充分發揮水域的綜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續利用。

(三)堤岸養護:定期對管轄區內河道堤岸進行全麵巡查,督促各責任單位及時修複和更新堤岸工程,防止出現自然損壞或人為破壞(如塌陷、裂縫及樹木、草皮損壞等)及沿河各種宣傳牌、標誌牌、警示牌破損、顏色脫落、字跡不清等。

(四)河道疏浚:河長辦要定期組織對河道淤積進行疏浚,一般以8-左右為一周期,確保河道水域麵積不減少、排洪能力不減弱、排澇功能不減退。

(五)河麵保潔:各村地段要確定1-2名河道保潔員,加強河道保潔工作,並結合環境衛生整潔,一並加強管理。定期進行村級地段河道大掃除活動。

(六)綠化維護:加強河道綠化常管理和維護,采取多種形式,充分調動社會力量植樹管樹的積極性。多種常綠、鄉土樹種,適時修枝和撫育,及時清理受害樹木、補植死亡樹木,做好植物種植初期的管理及惡劣天氣(高溫、幹旱、雪災)的防護,促進植物生長發育,確保河道綠化成型。

(七)清障拆違。加強河道執法力度,依法清除河道管理範圍內的違法建(構)築物和其它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物體。

四、職責分工

(一)成立“河長製”領導機構

“河長製”實施工作由張穀英鎮建設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推進。成立鎮河長製領導機構

第一河長:張文毅

河長:毛紹波

副河長:鄒翔付偉中許幹群鍾誌斌餘秋根

萬懿易 豔 鄧玉清

成員:劉勝徐祖亮 候循瑞 彭孝軍 陶夕榮

樊再果 吳華鬆

河長製辦公室主任:鄒算如

副主任:陳澤宇

辦公場所:鎮水務站

各村書記任村級河長,村主任任村級副河長。

鎮河長辦負責擬訂管理製度和考核辦法、組織實施考核工作、監督各項任務落實、定期公布考核結果等工作。

“河長製”工作納入對各村、社區、鎮屬相關部門(單位)-度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考核評分細則由鎮河長辦另行製定。

(二)河長職責:各級河長負責牽頭組織開展掛鉤聯係河道的水質和汙染源現狀調查,製定水環境治理規劃和實施方案,推動重點工程項目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做好工作督促檢查,確保完成水環境治理的目標任務。

(三)鎮有關部門職責:鎮河長辦負責“河長製”實施的常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全鎮“河長製”考核工作,督查“河長製”落實情況,依法查處涉河違法作為,配合實施監控係統建設。

鎮紀委(監察室):負責督促責任單位實施水環境治理和管理有關工作的落實。對重點工程項目建設中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以及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依法予以對有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或提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建議。對落實“河長製”工作不力的,進行效能追責。

鎮農技術推廣中心:負責開展農業麵源汙染防治和畜禽養殖排泄物汙染防治,推進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加強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負責指導、監督水產養殖汙染防治工作;組織協調全鎮河道生態建設,河道保潔工作和“雙清”的清理河道、垃圾河、黑臭河的專項整治行動。

鎮派出所:負責指導、加強涉河、涉水涉砂等環境犯罪行為的打擊。

鎮財政所:負責水環境專項資金的支持和管理,協調落實“河長製”相關資金政策,監督資金的合理使用。

鎮城建辦:負責管理河道管理範圍內土地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鎮林業站:負責對河道岸線生態林的保護和植培規劃等工作。

鎮衛生院:負責定期對河湖範圍內的水質進行采樣監控及藥物改良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