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鄉政發〔2015〕15號
關於印發《楊林鄉2015-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考核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村、各部門:
《楊林鄉2015-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考核實施細則》已經鄉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楊林鄉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四-二
楊林鄉2015-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考 核 實 施 細 則
為紮實推進我鄉2015-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根據《嶽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嶽陽縣2015-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考核實施細則)的通知 》(嶽縣政發〔2015〕1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特製訂本考核細則。
一、考核對象
各村、部門。
二、考核指標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率達到100%,發放率達到100%。
三、考核時間
四、考核實施主體
楊林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
五、考核項目
各村按照組織領導、繳費率、宣傳發動、業務經辦、基金安全等五項內容考核。
六、考核辦法
本辦法實行百分製計分和階段考核相結合。在黨政管理績效評估中,按實際得分折算分值。
七、考核內容及計分辦法
1.組織領導(2分)
(1)未按要求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的扣0.5分;
(2)未召開黨員組長工作會的扣0.5分;
(3)未落實村級代辦員的扣0.5分;
(4)未簽訂責任狀的扣0.5分。
2.繳費率(80分)
每階段實施階段考核,對連續兩次考核未完成任務且排名在倒數3名的,鄉主要領導將實行誡勉談話並每村處以400元的罰款。
100%完成城鄉居民養老金收繳工作任務,每少1個百分點扣2分,扣完為止。
對超額完成鄉定繳費率目標任務的村,每超過一個百分點,加5分,其分值用於各村排名。
3.宣傳發動(2分)
各村應采取多種宣傳形式,資料送達以及宣傳相關政策入戶率達100%,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在每個村抽查10戶,入戶率每少1戶扣1分,扣完為止。
4.業務經辦(10分)
各村代辦員必須按照創建新農保經辦管理服務示範點的要求,業務操作規範有序,工作開展紮實深入。符合參保條件的對象沒有進行申報登記的每起扣1分;參保人員身份信息和繳費名冊核對不準確的扣2分;報表等業務數據上報不及時的每起扣2分。
5.基金安全(6分)
1.實行批量代繳時,沒有及時、足額將代收養老金繳存的,一次性扣6分;認領資格審核不嚴格、不按要求開展生存認證的,發現一起扣3分,扣完為止。
2.待遇認領資格審核不嚴格,不按要求開展生存認證的,死亡申報不及時的,發現一起扣2分,扣完為止。
八、考核結果運用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列為全鄉黨政管理績效評估常設項目,每-由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各村下達當-度目標任務,組織進行考核,對於沒有完成鄉定目標任務的村按相應規定予以扣分,並設村級黨政管理績效評估-度單項獎。
九、依據《嶽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嶽陽縣2015-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考核實施細則)的通知 》(嶽縣政發〔2015〕16號)文件精神,鄉財政從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中拿出2000元作為行政村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考核經費。未完成任務且交費率達98%以上(含98%)的在2015-度黨政管理績效評估中扣2分,另外扣1000元運轉經費;98%以下在2015-度黨政管理績效評估中扣3分,另外扣2000元運轉經費,扣完為止。
對村級代辦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