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鄉發〔2016〕2號
楊林鄉2016-度機關幹部工作績效考核辦法
一、為切實加強對幹部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麵進行考核,根據公務員考核實施辦法,明確幹部考核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
二、幹部-終津補貼分為生活津補貼占60%和工作津補貼占40%。對幹部按工作考核情況進行獎懲。獎勵由上級獎金和鄉政府獎金直接獎給幹部,罰款從幹部工作津補貼中直接扣除,全-累計罰款數不超過工作津補貼總數。
三、幹部工作分為本職工作、聯村工作、重點工作、中心工作、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鄉從如下幾個方麵分塊考核,進行獎罰。
(一)本職工作即指標得分
| 半-和-終指標名次 |
半-度 |
-終 |
| 優秀等次 |
+500 |
+1000 |
| 滯後等次 |
-500 |
-1000 |
| 中間等次 |
不獎不罰 |
不獎不罰 |
(二)、聯村工作
與村治理績效評估結果掛鉤。
| 村等次 |
優秀(10%) |
良好 |
一般(10%) |
不合格(60分以下) |
| 村幹部 |
+2000 |
|
-1000 |
-5000 |
| 聯村幹部 |
+500 |
|
-500 |
-2000 |
(三)重點工作、中心工作、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按鄉文件和黨政辦公會研究的進行獎罰。
(四)、工作測評
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測評,測評中基本稱職、不稱職票數合計達30%以上的為基本稱職,扣除工作津補貼的一半;測評中基本稱職,不稱職票數合計達40%以上的為不稱職,扣除全部工作津補貼。
四、明確以下事項的獎罰
①三簽獎罰按三簽製度規定執行
②會議督查,遲到、早退罰20元/次,缺會罰50元/次
③鄉通報表揚、通報批評的獎罰由黨政辦公會研究確定。
④縣通報表揚+200元/次,縣通報批評-200元/次。
⑤凡被一票否決的工作,分管幹部和一般幹部每人扣4000元,進行誡免談話,不得評先評優,不得提拔重用。
⑥計生工作保類進位,計生工作保一類,如降低類別的扣除主管和專幹每人4000元。
⑦綜治民調、環境衛生等中心工作獎罰由黨政辦公會研究決定。
⑧鼓勵幹部工作特色創優,凡所管線的工作得到省、市、縣推廣認可,並獲得省市縣榮譽,受到上級獎勵的,由黨政辦公會研究進行獎勵。
中共嶽陽縣楊林鄉委員會
20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