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林街鎮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工作實施方案
來源:楊林街鎮   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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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製度,充分發揮城鄉居民醫保基金運行效益,提高城鄉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切實緩解城鄉居民“因病返貧、因病致貧”問題,確保城鄉居民醫保製度穩步、健康推進,根據國家、省、市相關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製訂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建立城鄉居民醫保製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

(二)堅持籌資水平、保障標準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三)堅持互助共濟,城鄉居民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

(四)堅持權利和義務相統一,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五)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

二、參保範圍與優惠政策

1.參保範圍。除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外的所有城鄉居民,含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在校學生和國家及我省規定的其他有關人員。

2.優惠政策。

允許和鼓勵預計在2019年出生的新生兒,在繳費期內提前參保。未提前參保的新生兒,在出生28天內(含28天)取得本縣戶籍,按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一次性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因戶籍變動等客觀原因或特殊情形(具體指當年新遷入戶口、複轉軍人、未及時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新生兒未在出生28天內參保、社會福利機構新接收的棄嬰兒、刑滿釋放人員、因勞動關係終止導致職工醫保斷保)未能在規定繳費期內辦理繳費手續的,可按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一次性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從繳費的下個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特困供養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民政部門通過醫療救助全額資助;一二級殘疾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通過專項經費予以全額資助;三四級殘疾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通過專項經費資助50%;社會保障兜底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通過專項經費予以全額資助;非社會保障兜底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通過專項經費資助50%。資助名冊由縣民政局、縣扶貧辦、縣殘聯、縣財政局和縣人社局等部門共同核定。身份重疊的人員,資助標準就高不就低。鼓勵有條件的鄉鎮、村(居)委會對城鄉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給予補助。鼓勵用人單位對職工供養的直係親屬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給予補助。

3.健康扶貧政策。經民政部門認定為特困供養人員參加了城鄉居民醫保的,在縣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省人社廳有關規定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與民政醫療救助資金聯合支付;在縣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或縣域外住院的,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結算後,費用自負部分由民政醫療救助資金按政策予以適當救助。經縣扶貧辦認定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了城鄉居民醫保的,在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支付比例提高10%,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

4.普通門診政策。按參保人數人平120元的標準提取普通門診統籌基金,實行家庭門診賬戶管理。家庭門診帳戶基金以家庭為單位集中使用,按實刷卡支付,付完為止;未付完的可結轉下年度使用,嚴禁套現。

在本縣範圍內不得同時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重複享受參保待遇;所有參保人員按本人身份證號碼核定身份。  

三、工作目標及任務進度

1.工作目標: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為220元/人,任務按農業人口的人數已下到各村(任務分配表附後),全鎮參保按任務分配表96%完成任務,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保率必須達到100%。

2.工作任務:一是宣傳到戶,各村必須組織召開“三個會”即村級班子會、村組骨幹會和戶主會,讓參合繳費、第二次補償政策、健康扶貧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二是組織專門班子收繳2019年度參合資金,並做好建檔整冊工作。

3.時間進度:各村應按階段完成任務,12月24日前全麵完成參合資金收繳工作。各村資料填報校對工作必須在參合資金收繳限期內一並完成。各階段任務如下:

(1)11月11日前完成總籌資任務的30%;

(2)11月11日-11月25日完成總籌資任務的50%;

(3)11月25日-12月9日完成總籌資任務的80%;

(4)12月10日-12月28日完成總籌資任務的96%。

四、工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楊林街鎮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籌資工作領導小組,鎮長陳登高任組長,許陸軍任副組長,餘豔智、李簡政、孫朝輝、羅默、李睿超及各駐村幹部、各村總支書記為成員,方小長兼任楊林街鎮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籌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加大督查力度。由方小長負責跟蹤督查,許陸軍在每周例會上進行講評。辦公室每周將以手機短信形式將全鎮進度情況通報到各聯村幹部、各村總支書記。

3.強化工作責任。實行聯村幹部包村、駐村幹部包片負責製,各村實行村幹部包片負責製,按要求下到各責任村、片,負責組織搞好宣傳、籌資等各項工作。

4.加大考核力度。對完成任務的村設經費獎、名次獎。經費獎:對2018年12月28日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工作完成96%及以上的村,按參合人數的1元/人的標準給予獎勵,聯村及駐村幹部每人獎勵1000元。名次獎:設三個名次獎(指足額完成參合任務的村),按參合人數比例高低和繳費結算時間順序,對排在前三名的村,分別獎勵3000、2000、1000元,聯村及駐村幹部分別獎勵1000、500、300元。對低於目標任務96%的村每村處罰2000,聯村及駐村幹部每人處罰500元從工資中扣除。鎮裏將此項工作納入村級考評方案嚴格考核到村,每低一個百分點扣0.5分,扣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