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18年全鎮安全生產“打非治違
百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門、各企業:
現將《2018年全鎮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根據鎮人民政府統一部署,結合本村、本部門所管行業領域實際,按照此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2018年全鎮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工作方案
步仙鎮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6日
一、目的和意義
通過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解決當前安全生產領域比較突出的非法違法問題,強化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法製意識,堅決維護安全生產法律尊嚴,維護政府監管權威,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權益,維護安全生產法治秩序,推動落實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和企業員工參與安全生產,群防群治,及時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大幅減少因非法違法行為造成的事故,嚴防一般事故,堅決遏製較大以上事故,確保全鎮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二、整治對象和重點內容
在全鎮所有範圍、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開展“打非治違”行動,突出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油氣管道、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消防、粉塵防爆、有限空間作業、特種設備等重點行業領域和人員密集場所,全覆蓋所有行業領域,結合實際,依法依規,采取更加嚴厲、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擊、整治一批當前表現突出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
(一)共性問題
1. 無證、證照不全或證照過期、超許可範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2.被暫扣證照或被責令停產整頓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經營的;
3.關閉取締後又擅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4.非法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按時按要求落實整改的;
6.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7.未通過複產複工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經營的;
8.未按照“安全責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應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
(二)專項問題(配合上級主管職能部門行動)
1.非煤礦山方麵
(1)非法盜采、超層越界開采礦產資源的;
(2)未依法履行有關審批程序,擅自從事勘探,或以采代探違法開采礦產資源的;
(3)未依法履行有關審批程序,擅自從事建設和生產,或以采代建違法開采礦產資源的;
(4)小采石場不分台階開采的;
2.煙花爆竹方麵
(1)非法違法生產、儲存、經營的;
(2)非法違法運輸、燃放的。
3.危險化學品方麵
(1)未經許可或超許可範圍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的;
(2)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未經正規設計,以及未通過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即已建設、投入生產運行的;
(3)未進行重大危險源評估、備案的;
(4)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未整改而繼續生產、經營的。
4.油氣管道方麵
(1)存在管道打孔盜油違法行為的;
(2)在輸油氣管道安全距離範圍之內亂建、亂挖、亂鑽、亂采和違規爆破等違法行為的;
(3)存在管道占壓、安全距離不足、管道與市政管網交叉聯通、管道穿(跨)越人口密集區等安全隱患的;
(4)油氣管道存在安全設施“三同時”不落實、“帶病”投產運行等問題的;
(5)油氣管道存在腐蝕、破碎、開裂、變形、老化、跑冒滴漏等隱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6)油氣企業未製定切實可行的管道事故應急預案,未配備專業巡線員、救援隊伍和搶險設備,未對停止運行、封存、報廢的管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建立完整檔案的。
5.道路運輸方麵
(1)“兩客一危一校”車輛 “五不兩確保”措施不落實的;
(2)超載、超速、超員、疲勞、酒駕毒駕,以及無駕駛證、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無從業資格證駕駛營運車輛的;
(3)非客運車輛違法載人的;
(4)非法改裝車輛從事運輸的;
(5)不具備營運資格車輛非法跨區域營運的;
(6)客運車輛擅自變更行駛路線或駕駛員私拉亂運、異地經營的;
(7)客車不進客運站,在旅客集散地非法違法載客的;
(8)旅遊包車未取得包車證或持空白包車證的。
6.建築施工方麵
(1)無資質、無許可非法施工的;
(2)超資質範圍承攬工程或違法轉包、分包工程的;
(3)不按專項設計方案施工的;
(4)隨意壓縮建設工期的。
7.消防方麵
(1)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
(2)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
(3)單位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4)單位建築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製室人員沒有持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
(5)轄區內企業、建築工地、居民集居區以及車站、碼頭、超市、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存在違章動火作業的。
8.民用爆炸物品方麵
(1)超許可品種、數量的生產銷售行為以及其它非法生產、銷售、儲存民用爆炸物品的;
(2)生產銷售民爆物品未按規定進行備案,無證、證照不全或超出許可期限的;
(3)未認真落實工信部《關於加強工業雷管生產線安全生產基礎條件建設的指導意見》《關於提升工業炸藥生產線本質安全生產水平的指導意見》等安全專項措施的;
(4)民爆企業現場安全生產細節管理不到位,存在不文明生產、現場管理混亂、設備設施帶病運行等現象的。
9.工貿行業粉塵防爆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方麵
(1)粉塵涉爆企業危險場所設置不符合規範要求的;
(2)粉塵涉爆企業除塵係統安全技術措施得不到保障的;
(3)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動火措施不符合規範要求的;
(4)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無定期清掃製度或執行不力的;
(5)有限空間作業場所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的;
(6)有限空間作業未嚴格實施作業審批製度的;
(7)有限空間作業未堅持“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作業程序的。
10.特種設備方麵
(1)無證、超範圍或者許可證過期從事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檢測的;
(2)使用非法特種設備、未經檢驗或超過檢驗有效期特種設備、無證上崗的;
(3)偽造許可證書、檢驗檢測報告的;
(4)非法生產使用簡易升降機、拚裝電梯、非法鍋爐、報廢氣瓶的;
(5)新材料、新設計、新裝備、新技術未經安全檢測核準投入使用的;
(6)露天使用的特種設備(包括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和客運索道)、公共場所電梯等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未消除仍在使用的。
11、應急管理方麵
(1)未建立應急救援機構或者生產經營規模較小、未指定兼職應急救援人員的,高危企業沒有建立救援隊伍或未與鄰近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的;
(2)未製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且未按規定進行備案、培訓和演練的;
(3)未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封閉應急救援通道的;
(4)未按規定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的。
三、工作責任和實施步驟
此次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由人民政府和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部門負責,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檢階段(即日起至4月20日)
各單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結合本區域、本部門、本行業實際,研究製定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深入開展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並適時組織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開展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的情況進行全麵、細致的檢查、督查。有關檢查綜合情況應及時報告鎮安委辦。
(二)督促檢查階段(4月20至4月30日)。
縣安委辦組織聯合督查組,對各地各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的情況進行督查。主要督查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情況,對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處罰情況以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鎮人民政府成立由鎮長黃海任組長,副鎮長龍光宇任副組長,鎮安委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鎮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領導小組。加強對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的組織領導,安委會要發揮指導協調作用,結合本地區實際,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認真實施。建立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工作責任製,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將這項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二)聯合執法,提高效率。鎮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行動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由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打擊非法違法聯合機製,提高執法效率,形成打擊非法違法合力。對縣政府決定關閉取締的生產經營單位,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立即依法吊銷其有關證照。對抗拒執法的,要從重從快予以打擊。
(三)突出關鍵,點麵結合。此次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覆蓋所有行業領域,既要全麵部署、不留死角,又要抓好關鍵行業領域,特別是近期事故多發的行業領域以及人員密集場所的打非治違工作。
(四)廣泛宣傳,充分發動。要利用廣播、互聯網等媒體,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加大輿論和群眾監督力度,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打非治違百日行動”,通過設立舉報電話、網絡郵箱、微信公眾號等方式,鼓勵人民群眾舉報各類非法違法行為。
(五)嚴肅事故查處,嚴格責任追究。各單位要依法從嚴對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堅決打擊。對打非治違工作不認真、走過場的部門、單位要通報批評。要組織新聞媒體對非法違法生產的典型案例和打非治違不力的單位予以曝光;對玩忽職守,導致惡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務求本次 “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取得實效。